# 朱令铊中毒案
作者:没药花园 | 原文链接:https://goo.su/IMdUeV
长文:超过 70000 字
# 第一篇 中毒篇
2017 年,从后台回复的关键词统计,大家最希望我写的前三个案子之一是朱令案。
抱歉,我迟迟没写……拖延的原因之一是,我有点惧怕触碰这类关注度很大、网友情绪激动的案子。如果读者先入为主、主观情绪太强,他们期待读到的就是一篇谴责某凶手、发泄愤怒的文章,而难以接受理性讨论的种种可能性。
这两年几乎在每篇文章后面,都会有催写朱令案的留言。既然答应了,我一直记着这事,现在终于开始了这工作。
我相信朱令的家人也不希望这个案子被人遗忘。
某篇报道中有这样一段文字:“朱明新(朱令母亲)叹道:‘我觉得大家都快撑不下去了。’由于案情始终没有突破性的进展,在网上关注朱令的人越来越少。朱明新担心又会像前几年时那样,朱令的名字和遭遇再次被人们遗忘。”
重提这个案子,也是希望它能一直被记住。
其次,这个案子的信息很多,虽然网上已经有各种整理版本,但我还是想把案件整理一下,以让一些年轻读者能准确知道当年到底发生了什么。
最后,我希望能和大家一起重新审视这件事。非常多的网友相信孙维就是凶手,但我身边也有一些朋友对我说,他们觉得孙维不像。
我虽然在十几年前也曾花大量时间读这个案子的信息,但我在这次整理资料前并没有任何立场预设。我此刻会从 0 开始。
暂定为两篇,第一篇是按时间线索进行的对整个案情的回顾;第二篇是对人物关系的解释,以及对孙维嫌疑的详细讨论。
媒体对本案报道的两次高峰是在 2006 年和 2013 年,在 90 年代的报道不多。我基本看全了能找到的所有媒体报道,结合了可以确认身份的相关人士的网络发言,也感谢许多读者提供信息。
朱令的同学中间,孙维和贝志诚两人我用了真名,因为他们的名字已经被太多媒体报道过,用化名反而会引起混淆,但朱令其他的同学都用了化名,以保护其身份。
(字数 13,000 字)
1994 年 12 月 11 日晚上,北京音乐厅的一二·九晚会上,朱令独奏了一曲古琴《广陵散》。
2019 年,我找到了朱令在 25 年前演出的这段视频,默默地看完了这个女孩 10 分钟的演奏。
她身穿白上衣、黑裙、戴眼镜、扎了一个低马尾。对比她其他照片来看,她的身形消瘦了许多。当时她已经被剧烈腹痛折磨了半个月,也已经三天吃不下东西,这消瘦是硬生生饿出来的。
尽管演出时她也在腹痛,却丝毫没有在镜头中表露出来。她从容不迫地走上台,微微一鞠躬,优雅而谦虚。
天知道,当时体内已经中了铊毒的她,是以什么样惊人的意念,完美地完成了 10 分钟的演出。唯一可以看出端倪的是,她的头顶中央似乎有脱发后的白色头皮,或许因为疼痛,她一直微微含着肩,没有站直身体。
被东方时空节目称为“清华大学最完美女生”的朱令在 1994 年底和 1995 年初两次发病送医,后被诊断为铊中毒。虽然保住一条性命,却变得疾病缠身、基本语言能力丧失、双目近乎失明、智力严重受损(仅相当于六七岁)。
当年到底发生了什么?是一次投毒,两次,还是多次?中毒时间地点范围是什么?什么人可能下毒?
# 01 家庭
朱令(真名朱令令),于 1973 年 11 月 24 日,出生在北京一个高级知识分子家庭。
她的父亲吴承之是温州人,在上海长大,是国家地震局高级工程师 。她的母亲朱明新,是中国远洋公司高级工程师。1959 年,她的父母在中国科技大学地球物理系读书时相识。
朱令有一个姐姐随父姓,叫吴今。根据网上一篇回忆录,姐姐因出生时五斤重,故取名吴瑾。由于当年她的小学要求每个学生入学时会写自己的名字,所以父母替她改了一个笔划简单的名字“吴今”。
妹妹的名字也跟着从“朱玲玲”改为“朱令令”,意思是比“今”多一点。但家人朋友通常都称她朱令。
姐妹两人都是学霸,且多才多艺。吴今一路从小学保送到高中。她高考是北京崇文区理科状元,北京市前十名,1987 年进入北京大学生物系。她会跳芭蕾、弹钢琴,少女时期就能和外国人用英语对答如流。
朱令在光明小学的同学王晓丽回忆中,从那时起已经显示出天资聪颖、有创意、自律。
1986 年,13 岁的朱令从北京光明小学毕业,进入姐姐曾就读的北京市汇文中学。这是中国最早的一所教会中学,始建于 1871 年,重视“全人教育”的传统,培养学生的多才多艺,梁思成、邓力群、年维泗、高洪波等都是校友。
1989 年,朱令初三那年,在北京大学读书的姐姐吴今坠崖身亡。
1989 年 4 月的一个周末,吴今和同学去野三坡春游。
据朱家亲友回忆:“回学校时分成了两拨儿,一拨人先走,吴今本来是准备后走的,但她突然想起有事情没做完, 要先赶回去,就独自追赶先走的那些人,在追赶的过程中不幸坠崖。事后发现该悬崖非常隐蔽不易发现,现在在该景区她坠崖处,还有警示标志。当时吴今出事后,她的同游的同学均以为她随另外一拨人走,到学校后又以为她回家了,直到上课发现她不在,才知道出事了,那时已经距离出事有三天了。事后公安机关排除了他杀的可能,也没有自杀的理由,事情被定性为意外。”
(来源:《我知道的事情:中国 de 贵族—-朱玲玲为什么叫朱令?》发表于新浪网 2006 年 1 月 31 日)
姐姐的意外身亡,对正读初三的朱令的打击很大。
据后来帮助朱令确诊铊中毒的同学贝志诚所言,他和朱令在初三时那一年同班,一度是前后桌座位。自从姐姐去世后,本来性格活泼的朱令变得有些内向。
1990 至 1992 年间,朱令依然在汇文中学读高中。据《东方时空》一档节目“朱令的 12 年”所述,贝志诚和朱令在初中、高中都是校友。
# 02 大学情况
朱令当年选择报考清华,而不是北大有两种说法:一是她父亲提过,姐姐在北大出的事,所以她回避北大;二是她母亲接受《博客天下》的采访提到,北京小孩不到 7 岁不让上学,朱令本来读大学时就比外地的同学大一两岁,很难接受 1990 年代初期北大长达一年的学前军训。
1992 年 9 月,19 岁的朱令考取了清华大学化学系的“物理化学和仪器分析专业”, 她所在的“物化 2 班”是清华大学化学系 92 级唯一的本科班。
物化 2 班最初共 29 人,包括两名保送生。
不久有一个女生从数学系转入,一年后又有一个女生从水利系转入,人数达到 31 人,其中 20 个男生,11 个女生。
自外系转入的两个女生(某红和某梅)仍分别住在 6 号楼和 7 号楼的原班宿舍。
最初在物化 2 班的 9 个女同学分别住在 6 号楼的三个女生宿舍。
6 号楼 114 室:朱令(北京)、孙维(北京)、刘庆(化名,陕西宝鸡)、周欣(化名,新疆昌吉蒙古族)。
6 号楼 116 室:刘立、高小红、王彩、徐之(皆为化名)。
6 号楼 123 室:李思思(化名)。
再看看朱令所在的 114 室的情况。由于孙维和朱令都来自北京,又都出生于 1973 年,感觉比较亲近,刚开始经常一起玩。更巧合的是,两人父亲都在地震局工作。
(红衣为孙维,蓝衣墨镜为朱令,大约拍于大一旅游期间)
刘庆和周欣出生于 1975 年。
当时孙维和朱令睡上铺,刘庆和周欣睡下铺。
上铺:孙维
下铺:陕西刘庆
上铺:朱令
下铺:新疆周欣
(也有说下铺的位置对调)
据去过 114 寝室的朱令母亲朱明新回忆,“两张双层架子床靠着两面墙……朱令在床铺上支起了一个小架子,经常参加文艺表演的她会在架子上摆放各种化妆品,例如一支口红。
这间寝室靠窗的位置摆放着一张桌子,朱令有时会把她的水杯放在桌上;进门右手的长桌上摆放着寝室里 4 位姐妹使用的洗澡篮;朱令的隐形眼镜小盒则放在进门左手的公用架子的最上方。”
(《朱令和她的三个室友》载于《博客天下》2013 年 6 月 5 日)
# 03 完美女生
生活中总会遇到一些人特别被上天优待,似乎做什么都可以轻轻松松成为佼佼者。朱令便是那样的人。
朱令和姐姐一样会弹钢琴。在 12 岁时,她偶然听到了古琴,觉得很好听。父母替她报了班后,她的琴艺飞涨,到后来和古琴老师就成了切磋关系,老师也不收她学费了。
1992 年秋天,朱令进入清华学生乐团民乐队,又在很短的时间内学会了小镲和中阮,成为中阮首席,一举成为乐队不可缺少的骨干。
1993 年 5 月,朱令所在的清华民乐队在北京高校民乐汇演,一举囊括了全部一、二等奖。朱令个人参加了很多的独奏和合奏节目,包括清华民乐队的传统曲目《老虎磨牙》。 (《清华女生铊中毒后无望挣扎 11 年》载于《华夏时报》2006 年 4 月 10 日)
1993 年夏,朱令和民乐队另一队员从昌平军训基地赶回学校,为来访的美国的一个爵士乐团展示了中国传统民乐。军训后,朱令和清华艺术团一起去郑州巡回演出,所到之处包括嵩山少林寺以及嵩阳书院等地。(网友整理)
1994 年,朱令获得全国高校艺术表演独奏组二等奖。
朱令的爱情也收获于在民乐队期间,她的男友是比她大 3 岁的学长黄成德(化名),《老虎磨牙》这出节目里的“老虎”。
音乐方面的天赋只是朱令的一个方面,她还是北京市游泳二级运动员。
她的英语好,也在学德语,希望以后去德国留学。尽管她的课外活动比班级里其他人都多,但她的成绩始终名列前茅,也是 114 室四个人中成绩最好的。 班级里的男生看到一张王菲的杂志封面后,觉得朱令长得像王菲。
她当年的同班同学陈鹏评价朱令,“她的美是自外及内的,是全方位的,迄今为止,我还未曾见过如此完美地优秀的人。”
朱令在 1993 年下半年,把同宿舍孙维介绍进了清华大学民乐队。孙维以前没有学过乐器,进去后现学的中阮。但她主要还是对派对和其他文艺活动感兴趣,学习中阮并不上心。
一位民乐队负责人在接受《博客天下》采访时表示,“在他的印象里,在民乐队,这对室友似乎并没有表现出特别的亲密。”
1994 年夏,孙维捐款几千元人民币给民乐队。
据 2005 年的《孙维的声明》,孙维在大三(1994 年 9 月开学后)“因为觉得功课紧张,主动退出民乐队”。
# 04 神秘的失明
1993 年 10 月 1 日,国家开始执行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共安全行业标准。在(GA57-93)《极毒物品级分类与品名编号》、GA58-93《剧毒物品品名表》中,铊盐与氰化物同列 A 类。
1994 年春,一个老师在大二下学期的分析化学课上向物化 2 班的同学讲述了铊的毒性。
“当时授课的郁老师在讲重金属离子的分析时提到,六十年代清华曾有过一次铊中毒事故。当时有个学生在打扫一个闲置很久的通风柜烟道时吸入了少量铊的氧化物,当晚就死亡了。他当时只是提醒学生在实验室工作时要注意安全保护,并没有讲任何铊中毒的症状,相信他对之也不甚了解。”
(物化 2 班同学“倾斜的边” 2006 年 1 月 14 日发表于天涯论坛)
1994 年 9 月,孙维进入童爱军、李隆弟教授的课题组实习。1994 到 1995 年,童爱军李隆弟进行一个项目研究,“一类新的流体室温磷光法——无保护介质流体室温磷光 李隆弟 赵瑜 童爱军 (清华大学化学系北京 100084)”,实验的材料里包括铊盐。
课题组成员分别是两名教师(李隆弟和童爱军)、三名女研究生(87 级女生陈某、88 级女生赵某、89 级女生朱某);两名本科学生:90 级男生吴某、孙维。(来源:《羊城晚报》)
也差不多在这时,孙维自称“因为觉得功课紧张”,退出了民乐队,没有再参与民乐队练习。由于她本来在乐队里的存在感就不强,其他人都没留意到她的离开。
1994 年 10 月,朱令曾出现两次短暂的失明。
王一风(化名,朱令班中质疑孙维的同学)向《羊城晚报》记者讲述了一个细节:清华大学 1994 年 9 月开学一个月后,朱令的眼睛突然出现暂时性失明,随后几天视力模糊不清,为此朱令曾到校医院做眼科检查,当时未查出原因,后来慢慢好转。隔了一段时间,又同样发作一次;这回引起了朱令的重视,她特意到清华大学指定医院北医三院的眼科做检查,但专业眼科医生仍然没有查明任何原因。
王一风认为,之前的视力变化,现在分析起来很可能是有人在朱令的隐形眼镜消毒液里面下了毒。
报道没有提到,朱令当时除了眼睛失明外,还有没有疼痛、脱发等其他症状。我们只能推测,哪怕有,也是不明显的,不如眼睛失明一事影响她。
一个热爱运动、身体健康的年轻女孩,眼睛两次突然失明和视力模糊是很反常的,很可能有人对她做了什么。
那她为什么没有其他症状?真的在隐形眼镜盒里下毒吗?
方舟子写过,铊中毒之所以会导致失明,是因为铊随血液循环触及视网膜,损伤视神经。但如果是眼球接触铊的话,眼睛受到刺激,会肿胀、疼痛,隐形眼镜还能戴得住吗?
我也去查了一些铊的论文,想看看如果眼睛碰到铊后究竟是什么症状,但这种案例真的很难找,一般都是口服、吸入、皮肤接触。
最后我在美国疾病防治中心官网上,在铊页面,看到一句话:
EYE EXPOSURE:
Acute eye exposure is unlikely to result in any local or systemic effects other than mild local irritation.
(眼睛急性接触铊后不会造成局部或系统的影响,只是会带来轻微的局部刺激。)
眼睛直接接触铊不会造成这结果。
所以方舟子的这个观点基本是对的,可以排除她的短暂失明是有人给她的隐形眼镜液盒下铊盐。
那么,朱令双目失明是什么引起?
是有人在 1994 年 10 月开始给她投了其他种类的毒药?
是有人在 10 月以前就给她投小剂量的铊毒,造成慢性中毒?
慢性中毒可能导致失明的症状比疼痛更早出现吗?
这些问题先搁置一下,看看更明确的两次铊中毒。
# 05 第一次中毒
现在普遍认为朱令第一次铊中毒起反应是在她 21 岁生日那天。
1994 年 11 月 24 日是朱令生日。朱令父亲去清华大学找她,一是为了取几张北京音乐厅清华大学“一二·九”演出的门票,二是为了和她吃饭,替她过个生日。
由于朱令接下来还有排练,她便与父亲在学校附近找个餐馆仓促吃了晚饭。
当吴承之拿着菜单点菜时,“朱令就开始了肚子痛”。
(《朱令事件再起波澜》载于《法制早报》2006 年 1 月 23 日)
这句话如果准确,则说明,她去赴约前并没有肚子疼,疼痛症状第一次出现。
朱令打算与父亲尽快吃完晚饭便赶回乐团,却因为“肚子疼”,“难受”,“什么也吃不下”。
这次疼痛后她去校医院检查,没查出什么。
到了 12 月 5 日,她不仅肚子“持续性隐痛伴阵发性绞痛”,还有腹、腰、四肢关节都在痛,同时大量掉头发。(《新民晚报》)
12 月 8 日开始,她因疼痛无法进食,并掉了许多头发,但距离一二·九演出只有三天了,她硬扛了下来。
1994 年 12 月 11 日,北京音乐厅,朱令作为校民乐团的骨干之一不仅合奏了多个曲目,还独奏了《广陵散》。虽然她已经三天没吃饭,但是她以惊人的毅力、强忍着腹疼完成演出。
在台下观赏演出的母亲是含着眼泪看完的,演出结束后立刻去后台叫朱令回家,但朱令坚持要和同学一起回学校,要为期末考试做准备。当晚她由于疼痛缺席了庆功晚宴。
由此可见,从 1994 年 11 月 24 日第一次肚子剧疼开始,疼痛应当是持续发生且不断加重、扩散的,朱令凭意志一直坚持到 12 月 11 日演出,熬了整整 18 天。
从中可以看出朱令的性格,非常要强,心气高,能忍,顾全大局。
演出一结束,她的意志松懈下来,注意力重新回到自己的感受,于是这疼痛变得不可忍受。
第二天(12 月 12 日),朱令就因为疼得受不了自己回家了。
辗转几家医院后,1994 年 12 月 23 日,朱令因“腹痛,脱发,关节疼痛待查”为名入住同仁医院消化内科,她当时一头长发已经全部掉光了。(《新闻周刊》2006/1/18)
一个月后,朱令担心学校落下的考试和功课,病情稍有好转,就坚决要求出院。于是,他们在 1 月 23 日回家。
到家后疼痛依旧存在,但头发已经长出来了一点,这说明人体自身进入了清除阶段,已慢慢把铊毒排出体外。
# 06 第二次中毒
大三下学期开学在即。朱令有一大堆计划要实现。孙维在大三上学期退出了民乐团,而朱令也打算在下学期退出民乐团,把主要精力放在学习上。她还想着选修计算机和其他课程,选修清华的双学位,并攻读研究生。
(《朱令和她的三个室友》载于《博客天下》2013 年 6 月 5 日)
朱令本来年纪就比许多同学大,又被生病耽误了她的计划,她的心情急躁,闹着要回学校。朱母虽然担心,但没有坚持,让她回去上学了。
1995 年 2 月 20 日(周一)清华大学开学。
1995 年 2 月 20 日至 3 月 6 日,朱令返校后,两个周末回家住,差不多有 8 天的时间呆在清华校园内。目前认为的朱令二次中毒就发生在这期间。
那么她在这几天内的活动范围到底如何?
首先可以肯定的是,这时的朱令由于疼痛,大多数时间呆在宿舍的床上看书,补习因住院缺考的几门课。
朱明新几乎每天下班后都会跑到清华看望女儿,给她送中药、送面包。朱令宿舍给朱明新的印象是“挺乱,水杯随便放在桌子上”。 朱令疼得连下床,去床底拿书都很困难。
(《寻找铊毒,朱令的发病与确诊》载于《三联生活周刊》2013)
但这期间朱令并非除了宿舍楼完全没有外出。
朱令在电话里跟母亲说:“乐队同学要帮我打饭,我不 要他们帮忙,我自己打饭。”
此外,她每天去团委办公室(“乐队同学那里”)用电炉热从家里带过来的瓶装中药。
(《清华女生铊中毒事件调查》载于《新民周刊》2006 年 1 月 18 日)
朱令去系里总共上了三次课:一次实验课、一次准备补考的答疑课以及一次物化课的补考,其他时间都是整日躺在宿舍床上。
(《清华才女朱令铊中毒案真相调查》载于《法制日报》2006 年 1 月 26 日)
而当时朱令吃的、喝的是什么?
身体虚弱的朱令,每日早饭是母亲带给她的面包和壮骨粉冲剂,午饭和晚饭都是勉强撑起,买饭菜端回宿舍半躺着吃,口渴时喝的是同宿舍人帮忙打的水。清华大学宿舍管理严格,男生不能自由出入。
(《重访 10 年前清华女生朱令“铊中毒”案》载于《南方人物周刊》2006 年 1 月 10 日)
2005 年在孙维的声明发布后,116 宿舍的女生高小红(ID:小熊皮埃尔)在 2006 年 1 月 2 日在天涯论坛跟帖说:“朱令 94 年底第一次发病,寒假之后回学校上学,当时身体看起来在康复中,可以去教室上课,去公共浴室洗澡等等,并非网上传言说的只能在宿舍卧床不起。”
此外,朱令在民乐团的徒弟陈琳,也在 1995 年开学前的某一天(还在寒假期间)和朱令在清华校园撞见过。可见在 2 月 20 日开学前,朱令也去过清华。
当时,“朱令跟她男朋友一起,穿了一件大的羽绒服,带了一顶帽子——可能因为头发都掉光了。陈琳迎面打招呼,问身体好点了吗?朱令回答“好多了”。这是她最后一次见到朱令。”
(《朱令和她的三个室友》载于《博客天下》)
第二次中毒时间
1995 年 2 月 20 日开学。
她在学校完整度过的前四天是 20、21、22、23。
第一个周五 2 月 24,朱令打车回到家中。她回家时还带着实验报告,但并没有写报告的力气。25(周六)、26(周日)她住在家中,“当时感觉她好像被病折磨得轻了一点,可以自己慢慢走路了。”
1995 年 2 月只有 28 天。
1995 年 2 月 27 日(周一)回到学校、28 日(周二)、3 月 1 日(周三)朱令在学校。
《南方人物周刊》的报道提到,3 月 2 日(周四),朱令“已明显感到身体不适”。我相信这篇的时间写错了。再次一次出现疼痛,应当是 3 月 6 日那天,这才符合后来看急诊的时间。
第二个周末 3 月 3 日(周五),朱令也回家了。3 月 4(周六)、5 日(周日),朱令在家中,可能在周日晚上返回学校。
多家媒体都提到,3 月 6 日(周一)疑似为第二次中毒起反应时间。
她回到学校没过两天,就给母亲打电话说:“又开始疼了,而且这一次比第一次更厉害。”
(《寻找铊毒,朱令的发病与确诊》载于《三联生活周刊》2013)
“这次是全身都疼,特别是脚,碰到脚指头她都疼得受不了,连被子都不能盖。”
(《华夏时报》2006)
3 月 7 日下午,朱令不得已回家。
回到家的当天晚上,朱令半夜疼的无法忍受,尤其是两只脚,就叫了救护车,先拉到了北医三院看急诊,因为疼又叫救护车去清华校医院,但因为没病床只能回家。
(《清华朱令被投毒案件始末》、《寻找铊毒,朱令的发病与确诊》、《法制早报》2006)
自此,朱令再也没有恢复健康,而是开始了漫漫求医路。
综上,朱令在校内的时间为 2 月 20(周一)、2 月 21(周二)、2 月 22(周三)、2 月 23(周四)、2 月 27 日(周一)、28 日(周二)、3 月 1 日(周三)、3 月 2 日(周四)这 8 天。加上 3 月 3 日可能上午才离开学校,3 月 5 日可能晚上已经回到宿舍,都有半天在学校。
而此前提到,在这八天中,她的大部分时间在宿舍床上度过,喝的是宿舍女生帮忙打的水,吃的是父母拿来的面包和自己去学校打的饭。她每天除了出门打饭,还去乐队同学那里加热中药。
如果真的如专家认为的有两次投毒的话,第一次她的活动范围大、且时间久远无法追踪,第二次中毒她的活动范围和时间范围明显小很多。
如果是一次性大剂量投毒的话,她在 3 月 3 日上午和 3 月 5 日晚上被人投毒的可能性比较高。从我读的那些论文看,大剂量投毒的话,潜伏期不会很长,腹痛症状应当很快出现。
但如果是多次、少量投毒;或者一次投毒,多次接触的话,就说不准了。
# 07 就诊
1995 年 3 月 8 日白天,疼痛难忍的朱令前往协和医院神经内科急诊科就医,急诊医生推荐了神经内科主任李舜伟。当天朱令回家服药,病症不见缓解。
1995 年 3 月 9 日,朱令父母带她挂李舜伟的专家号。李舜伟告诉朱明新,朱令的症状“太像 60 年代清华大学的一例铊盐中毒病例了”,写下:高度怀疑是轻金属中毒,如铊、铍等,请劳卫所张寿林所长、丁茂柏等教授会诊”。(《新民周刊》)
张寿林当时觉得可能是铊中毒,但病程又不像,因为一般急性铊中毒会短时间爆发,不太可能会从 1994 年 11 月持续到现在才变严重,当然他们没有考虑到是持续中毒。他当时提议请朝阳医院查铊含量。
同时清华大学出具证明,朱令在实验中没有接触过铊盐,并表示化学毒品管理严格。
1995 年 3 月 11 日左右,再看急诊,说话颠三倒四,神志不清。
1995 年 3 月 13 日,头晕,视物旋转,模糊。
1995 年 3 月 14 日,双眼不自主上翻。
1995 年 3 月 15 日,正式入住协和医院时,剧烈疼痛,曾经长出来的头发再次掉光。
1995 年 3 月 22 日,“朱令吃东西开始呛。这期间,朱令发病一直得不到有力救治,开始出现了神志模糊、对答不切题等反应,又伴有严重的腹痛和脱发症状。”
1995 年 3 月 23 日,朱令接受气管切开手术,并做了气胸手术。
1995 年 3 月 24 日,协和医院在查不出病因的情况下,对朱令采用血浆置换疗法,前后 8 次,每次均在 1000cc 以上的换血量。换血对于维持她的生命还是起到作用的,只是令她感染了丙肝。
1995 年 3 月 25 日,朱令出现吸氧不稳定,幸好守护在侧的父亲及时发现,才避免了一次危情。
1995 年 3 月 26 日,转入重症监护室,接上呼吸机,当时是按急性散播性脑脊椎炎治疗。
两天以后,朱令陷入长达数个月的深度昏迷症状。
在住院期间,她被要求各种检查,从肾穿刺、脑活组织检查,有些损伤太大,被家属拒绝。但是却一直没有进行金属检测,只是检查过砷中毒,被排除。(《三联生活周刊》2001)
1995 年 3 月底,朱令宿舍的一个女同学给吴承之打了个电话,告诉他:“朱令剩下的面包,我们几个分了吃了。”
“很明显,有人在销毁证据,”吴承之向记者回忆这个细节时强调。
(来源:《法制周报》2006 年 1 月 26 日)
目前未查明到底是谁打的电话,是孙维、刘庆、周欣之一,或是其他女生冒名室友?
这个电话可以有两种理解。
第一种理解:如果凶手销毁证据,为什么特意通知朱家呢?当时并未查明病因,也无人怀疑是投毒,凶手可以偷偷扔掉面包,事后若有人问起,就说过期或者发霉了即可,为什么还要特意通知一声?所以,不管吃没吃,或许这个打电话的室友只是出于善意,想告诉朱令父母这个面包的结局,算作对他们的安慰:它的归宿不是垃圾桶。
第二种理解:打电话就是凶手,她事先在做铺垫。虽然面包被扔了,但她特意强调大家“分吃”,是为了日后误导大家面包没毒。
1995 年 4 月 3 日,协和医院举行第一次院外会诊。当时也有专家怀疑中毒,但还是因为第一无接触史(清华此前出具证明),第二进程不像,而排除。
(《三联生活周刊》2013 年)
# 08 网络远程诊断
这时,贝志诚出场了。他和朱令在初三时坐前后桌,当时在北京大学的力学系读书。照他自己的说法,两人在毕业后联系很少,只偶然碰见过一次。
一、“印象中在她出事前,我只在去清华找朋友玩的时候在路上碰到她一次寒暄了几句”。
二、“大学后完全没见过面,所以朱令第一次中毒也没有去看望过”。
1995 年 4 月初的一个周末,贝志诚从中学同学那里听说朱令的病情,甚至听说可能是“最后一面”了,便相约一起去看望住在 ICU 的朱令。
他看到那个昔日优秀健康的女孩几乎裸体躺在床上,光头,身上插满各种管子……他很害怕,也很受震动,希望能为她做点什么。
他想到自己有个同学可以接触网络,或许可以把朱令的病情发给全世界医生诊断,便从朱令母亲处得到一份病历书复印件。
1995 年 4 月 10 日,贝志诚找到能用 UNIX 上网的同学蔡全清,请他描述朱令病情,在互联网上发电子邮件向全世界的专家求助。
信发出后,很快收到来自世界各地的回复邮件。
1995 年 4 月 10 日,前美国海军医生、生物测定学和预防医学助理教授 Dr. Steve Cunnion 回信,他是最早诊断为“铊中毒”的专家。
同宿舍一同学编写了一个软件,利用关键词对邮件分类。后发现 10 天内收到 18 个国家的专家回信 1635 封,约 30%认定是铊中毒。
(《南方周末》1995 年 6 月 9 日)
1995 年 4 月 25 日,朱令的男友黄成德等人从贝志诚那里取回信件,逐一阅读,后写了一封书面报告,提及 211 封邮件认为:朱令是铊中毒。
1995 年 4 月 27 日,朱令父母找到了可以检测铊的北京职业病防治所的陈震阳。其实早在 1995 年 4 月 5 日,陈震阳的夫人崔教授就在报纸上看到朱令的怪病,第一印象就是这个女孩是铊中毒。她立即找到了朱令的会诊医生,告诉他们自己的分析和判断。
“但是,医生告诉她,协和医院已经排除了这个可能,因为协和问过清华,清华非常肯定地说,清华化学系没有铊。既然没有铊,日常生活中人们又接触不到这个东西,就不可能是铊中毒。”
1995 年 4 月 28 日,朱令父母搜集了皮肤、指甲、此前脱落的长发、血、尿、脑脊髓等样本,送到陈震阳的实验室。
当陈震阳先生看到频谱仪打到尽头时,他几乎不相信自己的眼睛。她的体内会有这么多铊? 绝对在 1 个致死量以上!
(《女友》1995 年)
(图表来自陈震阳教授的论文《罕见的 1 例严重铊中毒情况介绍》)
朱令的各项铊指标都超出正常范围千百倍。陈震阳判断,这么大的量不可能是误服或者接触,这不是自杀,就是谋杀。由于铊中毒过程极度痛苦、漫长,不可能有人采用这种方式自杀,因此一定是他人投毒。
得到这个信息后,朱令父母当晚就通过朱令舅妈找到时任清华大学化学系副系主任、主管学生工作的薛芳渝教授,提出报案的要求。
薛芳渝教授当即请示时任清华大学党委副书记的贺美英和清华大学校长王大中,请示后薛芳渝立即打电话向兼任清华大学派出所副所长的保卫处长报案。
(《新民周刊》2006 年 1 月 18 日)
1995 年 4 月 29 日晨,朱令的舅妈又与薛芳渝教授联系,要求立即迁出同宿舍的同学以保护现场,查封朱令在学校的物品,进一步化验。
(《新民周刊》2006 年 1 月 18 日)
1995 年 5 月 7 日,北京市公安局 14 处和清华大学派出所受命立案。
在使用解药普鲁士蓝化学剂进行排毒后,一个月后,朱令体内的毒含量基本排除,中毒症状消失。但由于诊断花了太多时间(从住院到确诊花了 50 天),造成了不可逆的巨大损害:神经系统完全摧毁,终身瘫痪,智力衰退,双目接近失明等严重后遗症。
讽刺的是,朱家后来收到的治疗费账单高达 50 多万元,但最后真正有用的解药只需 4 元一支。
# 09 两起失窃案
1995 年 4 月 28 日,朱令“铊中毒”的检验结果出来后,朱令父母就通过校方向清华派出所报了案,但由于宿舍内还住了人,校方并未封存宿舍。
理由是:“薛方渝说,不好安排,马上要校庆了,而且他们班女生也安排了五一旅游,不在宿舍,所以,不必封锁现场。”
(朱令舅妈采访)
在 4 月 28 日至 5 月 7 日立案之间这几天,朱令的宿舍发生了一起盗窃案。可能就是发生在五一期间。失窃案的报案人是周欣。
宿舍里丢失的到底是什么东西呢?当时钱洒了一地,有同学夹在书本里的钱也没丢,唯独少了很多个人用品。
最早的报道是 1998 年 6 月《中国律师》:“宿舍未被封存。几天后,一起蹊跷的‘失窃案’便在其宿舍发生,朱令的水杯、中药瓶莫名其妙地丢失了。”
“据当时勘察现场的民警跟我们说,钱撒了一地,其他同学的东西都没丢,唯一不见的是朱令曾经用过的一些洗漱用品。”“朱令用过的不锈钢杯子也被扔到了床下,我们怀疑凶手在消灭投毒证据。”
(《新闻晨报》2006 年 1 月 11 日)
薛方渝告诉朱令舅妈,孙维后来在打扫卫生时,在她自己的床底下找到了一个不锈钢杯子,“好像是掉床底下去了”。
(朱令舅妈采访)
“清华大学一位老师事后告诉吴承之,朱令宿舍其他同学的东西都没丢,唯一缺少了朱令的洗漱用品,还有一个不锈钢杯子滚落在床铺下。”
(《法制早报》2006 年 1 月 23 日报道《朱令事件再起波澜》,不过这篇中还有其他错误,譬如把孙维被审讯 8 小时写成发生在 1998 年 8 月)
被确认为朱令同学(网络 ID:倾斜的边)曾提到:“当时的情况,由于从朱令中毒到公安立案侦察有相当长的一段时间,等到警方来整理朱令的物品时,发现少了一些东西,主要是化妆品。”
以上这些信息基本是一致的,化妆品和洗漱用品的交集,我个人判断那次丢失的可能是朱令用的面霜、洗面奶、沐浴液一类东西。
不确定 98 年提到的中药瓶到底有没有丢失。
仅从这次丢失,是无法判断到底是宿舍人所为,还是外来人所为。
此后,公安部门将这些物品封箱后存在化学系办公室,并给了朱家一份物品清单。
但到了 1998 年 12 月,朱明新为朱令办理退学手续时,“发现朱令的相机、蜂蜜、咖啡等不见了。”
化学系对此的解释是“系里搬了几次家,也许是装修工人偷的”,并主动赔偿朱家 3000 元。“由于清华主动赔偿,态度很好,朱家就一直未将此事公开。
(《清华才女铊中毒新现四大疑点》载于《青年周末》2006 年 4 月 13 日)
我认为第二次偷窃的内容意义不大。因为 1995 年 5 月已经明确是有人投铊毒,在朝这个方向侦查,第一次失窃后未被偷走的东西应当早已经经过化验。所以对寻找凶手有意义的,是第一次失窃案中缺少的东西。
第二次偷窃可能真的如清华大学所解释,是有工人占小便宜顺走了一些可吃可用的东西。
# 10 破案
1995 年 5 月 7 日立案后,学校保卫处和派出所开始了解情况,问询过朱令的同学、室友、系里和民乐团的很多人,其中也包括孙维和贝志诚。但问询到了什么内容,得出了什么结论,从来没有公开。
朱令的父亲吴承之回忆,自己此前根本就没怀疑过孙维。直到 1995 年夏秋时分,警察找到他的单位领导,问起吴承之在文革时是否与孙维的父亲有过过节。这是第一次让吴承之知道孙维。 (《清华才女铊中毒新现四大疑点》载于《青年周末》2006/4/13)
1995 年,这个消息在国内并没有大范围传播。但由于互联网诊断,导致海外的媒体如 Fox News,美国的《读者文摘》等都报道过。
1995 年 12 月,《美国医学》杂志刊登文章,报道互联网诊断朱令铊中毒事件,首次提到谋杀说。 U.S.Medicine,“internet Diagnosis: New Link to China”, Vol. 31, No.23-24, Page.3 & 9, December, 1995.
这篇文章中提了一句:“看来,朱令是一次谋杀企图的受害者,目前线索指向一个被抛弃的追求者。” Zhu Ling, it seems, was the victim of a murder attempt, linked at this point to a jilted suitor.
1996 年 1 月 20 日,在美国医生罗伯特•芬克在网上提到《美国医学》的那篇文章后,关于朱令案是谋杀未遂的说法就此流传开来。
此案在接下来的两年中似乎没有任何进展。
1997 年夏天,朱令这一届的本科生即将毕业,所有人都将离校。
4 月 2 日,公安局 14 处突然找到了实验室里的孙维,对她说“简单了解情况,只是换个地方”后,把她带回公安局讯问,并让她在印有“犯罪嫌疑人”的单子上签字。讯问持续 8 小时。孙维自称,8 小时后公安让她通知家人接走。 (孙维声明 2005)
公安在 4、5 月间还曾找周欣和刘庆了解情况。从 2005 年的天涯回帖看,这两个室友是站在孙维一边,对孙维的人品和性格做了背书。
此后,公安也再没有找过孙维,此案似乎不了了之。而孙维在声明中称,“反而是我和我家人上百次地催促公安机关尽快依法办案,查明真相,还我清白”。 (孙维的声明 2005)
朱令铊中毒案是一起巨大的悲剧。在高智商人群中间,有人出于私利,满怀恶意,利用了朱令的信任,通过精心谋划,想要毁掉这个有如神助的女孩和她的一生。 朱令的才华、青春和生命之美,以及她的抱负和梦想,瞬间陨落。 由于 24 年没有侦破,留给民间的是众多猜测。而自从贝志诚公开了孙维的名字后,网络上许多人认定孙维就是凶手。
2005 年孙维发表自辩声明,多名同班同学(包括两个室友)站出来替她辩护,这些人在网上被网友称为“铊党”。
这世界上,只有凶手最清楚,谁是凶手。
我将在下篇中,从铊中毒的反应、中毒时间、铊的可得性,以及人性和动机,来谈谈我对凶手的看法。
# 第二篇 破案篇
发出上一篇 朱令铊中毒案,收到近千条留言(抱歉,每次只能精选 100 条)。有人告诉我,孙维就是凶手,你的留言中已经有铊党出没;有人说,怎么连你都被贝志诚骗啦?如果他不是凶手,为什么要说那么多谎?一个身在美国的作者坚持把吴今案和朱令案合并一起,认为背后有一个巨大的阴谋团体。
有朋友对我说,他几年前发在知乎上的的一篇文章,在我发了朱令案的当晚,点赞量激增。可见大家在读到上篇后,都在主动寻找这个案子的信息。
这也是我最希望的——兼听则明。
写下去前,我想先声明三点:
(1)我不认为贝志诚是凶手,所以我不会针对他个人发言的漏洞进行分析,包括到底收到几封网络回信,英文信谁写的,他为何在 4 月一封求助信标题上提到铊,网络求诊到底是他的主意还是朱令父亲的……若我把这些论证一番,恐怕到年底都写不完。据了解他的人说,他平日里说话就有点大嘴巴,可能风格如此吧。
(2)但在贝志诚指控孙维的部分中,确实有一些重要细节是失实的。这部分我会在讨论孙维的嫌疑时指出来。不管孙维是不是凶手,都不应该是基于谎言、谣言得出的结论。
(3)孙维的家庭背景网上介绍很多,百度百科就有。网上还有对孙、贝、朱三家背景的比较。抱歉,有些内容我在这里无法深入讨论。而且,我比较感兴趣的是偏技术的分析。大家对这些感兴趣的话可以自己去网上找。
(4)朱令的父母是非常值得敬重的知识分子,他们哪怕遭到如此的打击,在采访中的谈话一向慎重、客观、克制,从未为了达到诉求,说过任何夸大或不实的话。他们在 2013 年接受媒体采访时也表示,不赞成网友对某些“铊党”成员的网络暴力。
# 01 动机
朱令生活在校园中,虽然课外活动丰富,但交友圈还是相对简单。为什么有人会想处心积虑地害她?凶手的动机无非以下几种:
一、嫉妒。我写过一篇,详细阐述了嫉妒(envy)的心理和原理。凶手是女性。嫉妒可以非常隐蔽,只有受害人才能隐约感觉到。
如果你从这世上消失就好了——13 岁女孩因嫉妒美貌而肢解闺蜜
二、情杀。作为年轻受欢迎的女性,可能会遇到偏执追求者,对方出于“我得不到的就要毁掉”的心态想残害朱令。凶手是男性。
三、竞争关系。这种竞争关系可能是竞争同一名男性的关注和感情,竞争奖学金,出国机会,民乐团地位等等。
四、社交矛盾。我不认为朱令的性格会和人起当面冲突。但可能朱令无心说了什么、做了什么,伤害了某些心胸狭隘之人的自尊,得罪了某人,让其产生仇恨心理。这种仇恨也可能很隐蔽,旁人甚至受害人都未必察觉。
# 02 破案经过
首先,让我们看看在立案后的 1995 年、1996 年、1997 年、1998 年到底发生了什么。
1995 年:进入怀疑视线
1995 年 4 月 28 日,当朱令的父母从陈震阳研究院那里得知,朱令很可能被投毒,当天晚上就报案了。
1995 年 5 月 7 日,北京市公安局 14 处和清华大学派出所立案,当天找到朱令父母做笔录。
立案后,学校保卫处和派出所开始了解情况,问询过朱令的同学、朋友、系里和民乐团的很多人,其中也包括孙维、贝志诚、周欣(新疆室友)、刘庆(陕西室友)等人。
调查之初是全面调查,并没有针对谁。
贝志诚曾在这样写过:
“调查之初,没有人怀疑孙维,朱令的同班同学都没有怀疑孙维。而是班上另两个女同学,跟朱令有矛盾,甚至在朱令重病时都坚决不去看望。包括朱令的男友当时怀疑的也是别人。警方把孙维列为嫌疑人,是因为清华大学出具的材料:孙维是唯一接触铊的学生。民乐队,她是朱令的替补。这并非是我造的谣言,这个孙维应该很清楚,被警方问讯时,应该已被告知。” (贝志诚《关于朱令事件的几点说明》2006 年 1 月 3 日)
也就是说,当时把孙维从众人中挑选出来的一个重要原因是,清华大学证明孙维是“唯一接触铊的学生”。这一点有些奇怪。要知道,此前校方一直声称对化学毒品管理十分严格,本科生不可能接触铊盐,为什么突然提供这样的证明呢?
其实,清华并不是主动提供这样的证明的。
在 2013 年这个案子又引发关注后,北京公安局曾发布公告称:“在 1995 年接到清华大学保卫部报案后迅速开展工作,认定有投毒犯罪事实发生,依法立案侦查,组成专家组开展侦查工作并深入调查走访了 130 余名相关人员,并对北京市经营、使用铊盐的全部 100 余家单位开展工作。” (平安北京长微博,2013/5/8)
当时的办案思路是从追查“铊的来源”入手,正是在追查过程中,在石家庄的一家商店发现了清华化学系某课题组购买铊的发票。
这个课题组是: 1994 到 1995 年,童爱军、李隆弟的项目研究,“一类新的流体室温磷光法——无保护介质流体室温磷光李隆弟赵瑜童爱军 (清华大学化学系北京 100084)”,实验的材料里包括铊盐。
课题组成员分别是两名教师(李隆弟和童爱军)、三名女研究生(87 级女生陈某、88 级女生赵某、89 级女生朱某);两名本科学生:90 级男生吴某、孙维。(来源:《羊城晚报》)
而孙维是在 1994 年 9 月,也就是朱令第一次出现症状前两个多月,进入该课题组实习。
有了证据,清华大学当然无法否认。但校方为了减少自己的责任,只能尽量把这个范围缩小,以证明“虽然有铊盐,管理还是严格的”。
这符合贝志诚 2002 年在《朱令案件的一些情况》一文中写过的情况:“我所知道的是朱令被确诊后,清华的校方先是矢口否认有任何学生可以接触到铊的来源(当时的意思是我们清华和朱令中毒没关系),后来在警方调查下,承认只有孙某曾和一名教授做过的一个课题可以合法接触到铊。这里面是否存在学校为了掩盖毒物管理不严,其实很多学生都可以获得铊的事实,导致了误导警方,我就不得而知了。”
要说“孙维是校内唯一有机会接触到铊的学生”这句话显然是不严谨的,至少还有另一个本科生和三个研究生吧。
所以,孙维的嫌疑不单单是(1)可以正当接触铊盐,还在于(2)她是朱令的室友,以及(3)朱令第二次中毒的地点在宿舍,三条线索一相交,她的嫌疑自然是最大的。
(关于这三条线索,下面会详细讨论。现在先按时间线,把当年的调查情况整理清楚。)
警方怀疑孙维,自然要找她的作案动机。
据朱令父亲吴承之回忆,他第一次留意孙维这个名字,是在 1995 年夏秋的某天。他从地震局单位领导处得知,警方到他的单位调查他和孙维父亲的关系,并问起他在文革时是否与孙维父亲有过过节。但警察并未询问他本人。 (《清华才女铊中毒新现四大疑点》载于《青年周末》2006/4/13)
警方在 1995 年夏秋时打听两个父亲的关系,应当是还在寻找孙维的动机。或许,他们没在同学中听说孙维和朱令本人的矛盾,尚在寻找充分的动机,才会把目光投到两人的父亲的关系上。
吴承之曾对记者明确表示,他和孙维父亲之间没有过节:“我和孙维父亲曾在一个单位——国家地震局,但不在同一个部门。”“我没接触过(孙维),现在到底长什么样子我都不知道,更不要说她的父亲。”(凤凰网:《朱令父亲:我们就要真相》2013/5/8)
从这个细节看,警方在 1995 年就从铊的来源这一头追到了孙维身上是毋庸置疑的,但是不是“唯一嫌疑人”,还不好说。不排除 1995 年时也存在其他怀疑对象(《美国医学》提到被抛弃的追求者)。他们怀疑的具体名单在 1995 年时未对朱令父母透露过。
那么,孙维本人在 1995 年时知道自己被怀疑吗?警方在 1995 年和她接触过吗?
孙维自己否认。她说自己当时只是和其他同学一样,被找去“了解一些基本情况”,“此后两年公安再没找过”她。(孙维声明 2005/12/30)
这个问题很关键,因为贝志诚说孙维未受到惩罚是因为她“爷爷托话,高层干预”。
孙维的爷爷是孙越崎,曾任中国国民党革命委员会副主席,参加过五四运动,是中国工矿泰斗、中国能源工业创办人和奠基人之一,在国内具有很高的声望。
但是,如果孙维在 1995 年不知道自己被怀疑,也压根没被调查,她自然不可能让 100 多岁的爷爷去求情。而如果她爷爷在 1995 年没有干涉,此后就没机会了——因为,1995 年 12 月 9 日,103 岁的孙越崎先生去世。
所以,如果要她爷爷托话干涉一事成立,只能是她在 2005 年声明中说谎了——其实她在 1995 年爷爷去世前,已经知道自己是唯一或重点嫌疑人,所以才有了她爷爷求情的情节……
孙维和朱令的室友周欣(ID:太阳正暖)对此问题这么说过:
“孙维在97年突然被公安叫走之前没有被关押过(除非公安很体贴,就赶到寒暑假或是周末关了,hehe),而孙维的爷爷在95年秋天就去世了。那个临死前向领导人求情的事儿实在是,哎,太会编了,活灵活现的。开个玩笑,要是最高领导人法外施恩的事儿这么容易就叫咱们知道了,公安可真就是吃白饭的了。”(天涯,2005/12/30 22:22:28)
这段话并不完全对。警方挑周末关押孙维或许不可能,但(1)孙维在 1995 年暑假期间被警方找去询问甚至关押的可能性依然存在。因为 1995 年 5 月 7 日立案,过两个月就是暑假。
更可能,(2)警方并未直接接触孙维本人,但孙维家人已经从其他渠道得知她是怀疑对象正被暗中调查,从而出手干预。
为什么(2)非常可能呢?警方去国家地震局悄悄打听两个父亲的关系,既然有人告诉了朱令父亲,那么也很可能会有人告诉孙维父亲。而她父亲通过关系一打听,就会知道女儿涉案正被调查。
1995 年 10 月,也就是立案侦查后的半年,警方曾说过“一层窗户纸,一捅就破”。(《解放日报:重访清华铊中毒女生朱令和她的亲友们》2013/5/7)
差不多也在那段时间,清华大学派出所所长李慕成对朱令父母说, “有对象”,“上面批准后,开始短兵相接。”(《南方人物周刊》2006 年 1 月 11 日说的是十年前)
这句话的理解也可以是:(要等)上面批准后,(才能)开始正面交锋。否则只能做周边调查。
贝志诚曾在天涯自称:“公安朋友告诉他”,“1995 年底以前,孙维是唯一嫌疑人”;“95 年下半年,警方已明确锁定孙维。”(2006 年 1 月 3 日,他的话先打个折)
普通的刑事案件,为什么隔了“一层窗户纸”需要去捅?为什么需要“上面批准”才能正面交锋?……这些用词,似乎都在暗示他们调查的对象有深厚背景。(虽然并不必然是孙维,因为清华有背景的人应当很多。)
也有人向我假设,警方在 1995 年主要怀疑的对象不是孙维,而是另一个背景更强大、求爱失败的男性。这种怀疑主要因为《美国医学》在 1995 年 12 月提到:证据指向一个被抛弃的追求者。(见上篇)
但目前,除了这篇英文文章提到一句,还没有其他线索指向这样一个嫌疑人的存在,也只能作为较小可能性之一。
1996 年:无进展
1996 年初,孙维、陕西的刘庆和新疆的周欣一起到海军总医院去看望正在做高压氧舱治疗的朱令。朱明新也在医院。她记得那天,朱令笑的声音格外响亮。这也是朱明新最后一次见到孙维。(来源:《新民周刊》2006/1/18)
在那时,朱令父母完全没怀疑孙维。李慕成说“有对象”,但没有告诉朱令父母,这个对象是谁。警方在 1995 年打听过孙维父亲和朱令父亲的关系,但他们也没有往那个方向想太多。
1996 年,朱令的父母在为朱令的健康忙碌,以及为寻求答案奔走。
1996 年中,朱令离开协和医院,转入其他医院和康复中心。
1996 年 12 月,朱令母亲朱明新终于下定决心和协和医院对簿公堂。
这个官司简单说两句:1997 年 10 月,北京市医疗事故鉴定中心作出鉴定,认为协和医院在朱令案中没有过失,不属于医疗事故。朱家上诉。2000 年,终审裁定非医疗事故,但“协和医院在本次医疗行为上存在一定的不当之处”,判协和医院“补偿”朱令 10 万元。
那么,为什么 1995 年还在紧锣密鼓的调查,1996 年却什么都没发生呢?
《南方人物周刊》2006 年 1 月 11 日的文章又有这么一句话:10 年前,清华大学化学系老师传出消息,拟定的侦破行动,因为等待公安局领导批准再次被延期……
1997 年:捅破窗户纸
1997 夏天,清华大学物化 2 班这一届即将毕业。眼看这些人毕业后即将各奔东西,朱令父母越来越着急。如果大家都走了,就更没希望破案了。
为了敦促破案,朱令家在 1997 年 3 月 25 日给北京市公安局时任张局长写了一封信,大致内容是:马上同学就要毕业,很多人将出国留学,希望能抓紧侦破。
这封信应当还是起了作用,因为一年没有动静的案件又有行动了。
信寄出一周后,1997 年 4 月 2 日,公安局 14 处以‘简单了解情况,只是换个地方’为由从实验室带走了孙维。孙维自称,“在没有任何证据的情况下”要她在印有犯罪嫌疑人字样的纸上签名。”(来源:孙维声明 2005/12/30)
这显示,经过 1995 年和 1996 年的调查,其他怀疑对象都排除了,只剩下孙维。
接着,警方对孙维进行 8 小时的连续突审。为什么八小时后把她放了?
孙维在 2005 年的声明自称:
“在经过了 8 小时的连续突审后,他们通知家人接我回家。我以为公安还会再找我询问一些问题,但是他们从此再没找过我。”
她的话似乎暗示,公安审问后觉得她的回答可信度较高/被她说服,主动放她走,且不再怀疑她了。但从她后面还被扣留毕业证、护照来看,警方并未解除对她的怀疑。
这就有些说不通了。公安肯定得到了高层的批准才会事隔一年突然传唤孙维。但既然人都带回来了,怎么会只审 8 小时?面对谋杀的罪名,很少有罪犯会在短短 8 小时内供认不讳,他们至少要让她待够 24 小时吧。
比较合理的解释是,八小时后孙维父母通过某些途径中止了审讯,带走了她。(尽管家人利用关系救出她,未必能得出结论她是真凶,也可能只是不想她受苦)
无论如何,这一次讯问算是捅破了窗户纸。也是在 4 月 2 日以后,朱令父母才开始收到各方的信息,知道了女儿的好友是嫌疑人。
1997 年 4 月 9 日,清华化学系副系主任薛方渝对朱令父母说:“清华大学化学实验室有铊盐,多数本科生确实不接触铊盐,但朱令同一宿舍的女生因帮老师搞课题,能够接触并使用铊盐。” (来源:《南方人物周刊》2006/1/10)
1997 年 4 月初,北京市公安局一名退休老公安王补专门找到朱明新夫妇,提醒他们作案人应具备的几个条件:(1)在 1995 年 2 月 20 日至 3 月 3 日间,能接触到朱令的饮食、起居,能不使朱令察觉投毒;(2)熟知朱令活动规律、生活习惯,掌握投毒的时机和场合;(3)懂得铊盐毒性、毒理;(4)可接触到铊盐;(5)有作案动机;(6)有异常表现。(来源:《新民周刊》2006/1/18)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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证明校方管理不严
孙维方在经历了 8 小时询问后,显然也很焦虑,不管这种焦虑是因为心虚畏罪,还是因为急切的想要“自证清白”。
1997 年 4 月 2 日审讯,4 月 4 日,孙维方就主动给清华派出所打电话了解情况,并于第二天去信联系。之后给系办、系领导、校办、校保卫处、校派出所、公安 14 处等相关部门多次去信去电面谈。(来源:孙维声明 2005/12/30)
她自称在 4 月 2 日第一次听说,清华大学说她是“唯一能接触到铊的学生”,而且“实验室管理非常严格”。那么,她首先就要“挑战”这一个说法,等于站到了清华的对立面。
1997 年 4 月,非清华学生的孙维哥哥多次独自一人在白天工作时间进出清华化学系实验楼,取出一瓶标有骷髅头的有毒试剂,带出实验楼并全程录像。
1997 年 5 月 5 日,孙维把哥哥拍摄的录像放映给学校领导看,要求学校向公安反映真实情况,说明孙维不是唯一能够接触到铊的学生。
1997 年 5 月 6 日晨,清华的实验室大整改,要求师生停下工作,把所有药品严格分类管理,有毒试剂上锁,并由保卫处进行了拍摄。(来源:孙维声明 2005/12/30)
1997 年 7 月 18 日,孙维方把孙维哥哥拍摄的录像带和查到的其他师生使用铊的文献交给公安。(来源:孙维声明 2005/12/30)
催促侦破
朱令家在得知并怀疑孙维是凶手后,也做出了一些举动。
朱令的舅舅给班上的同学写信,要求他们提供线索,并联系孙维一家。
1997 年 4 月 11 日,朱令舅舅给孙维父亲打电话要求私下谈谈,声称手里有不利于孙维的证据。孙父拒绝,并将详细通话记录以文字形式递交了公安机关。(来源:孙维声明 2005/12/30)
1997 年 4 月、5 月,朱令舅舅给孙维家寄了两封信,明指孙维是凶手。孙维称这些信件提到了黑社会,是恐吓信,并把信交给了警方。(来源:孙维声明 2005/12/30)
1997 年 5 月,北京大学又发生全国第二起“铊”投毒案件。两名学生因为被同学投毒而铊中毒,和朱令案不同的是,这次投毒者亲自把中毒同学送到医院并承认了投毒 事实。因为抢救及时,两人在两周后彻底恢复。
1997 年 5 月 20 日,朱令家人得知孙维是嫌疑人后,也给国家领导人写了一封信。照吴承之的意思是,写完后没有人告知他们处理结果。
朱令家的人都在为此事奔走,除了舅舅、舅妈,还有朱令外公朱焘谱(朱启明)。他是燕大校友,在校友中间比较有影响力。先后任中共北京市委政策研究室组长、市商业局副局长等职。
《燕大校友通讯》1997 年 8 月第 24 期刊登了国家领导人对朱令案的呼吁文章,提到“校友朱焘谱同志转交我的关于他外孙女朱令在清华大学学习期间发生铊中毒事件的详细材料”,并呼吁燕京校友和社会各界友人发起捐助救援活动。 扣押毕业证和护照
1997 年当窗户纸被捅破后,朱家和孙家都在努力:一方想逃脱惩罚或自证清白,一方希望搜集线索,督促抓紧侦破。
1997 年 6 月 30 日,清华大学 92 级举行毕业典礼,缺席的有三人:朱令、孙维和重病休学的班长陈鹏(化名)。孙维在毕业典礼前被化学系领导告知:公安通知学校缓发她的毕业证书和学位证书。
孙维方立刻去问公安局 14 处,但 14 处却否认发过这样的通知,表示警方只管破案,学籍管理是学校自己的事。(来源:孙维声明 2005/12/30)
1997 年 7 月初,孙维家三人到公安局领取孙维的出国护照,公安局没有发给她。不清楚后来什么时候还给她的。(来源:《南方人物周刊》2006 年 1 月 10 日的报道)
1997 年 7 至 8 月,孙维方给清华党委领导写信,要求学校将缓发毕业证书的决定尽快以书面形式通知孙维方并加盖公章(意思是要有人承担责任)。但学校不给毕业证,也不出书面通知,就是拖着。
1997 年 8 月下旬,孙维方和清华校党委、校办及系领导等再次在校招待所见面,据孙维称谈话不欢而散。之后,孙维方坚持要求学校如不发证书就应该给书面通知。(来源:孙维声明 2005/12/30)
1997 年 9 月 29 日,清华大学化学系领导打电话给孙维方,通知孙维第二天去学校领证书。(来源:孙维声明 2005/12/30)
1997 年 12 月 30 日,薛方渝教授探望朱令时,对朱令父母说,毕业证书由他交给孙维了,因为公安局不承认是他们授意不发证书。(来源:《南方人物周刊》2006 年 1 月 10 日的报道)
由此可见,清华大学虽然一直都急于撇清自己在朱令案中的管理责任,但并未包庇孙维个人,甚至当孙维想要证明清华管理毒品不严时,两者利益是对立的。他们也感受到朱令家属的期待的压力,所以希望扣住孙维毕业证,不让她出国,查清真相。但由于没有证据,也不可能再找到证据,案件似乎进入僵局。最后,经不起孙维方施压,在拖了三个月,还是把毕业证给她了。
薛方渝教授向朱令父母的解释是:“解除对她出国限制的原因为:从目前看孙维有疑点,但认定其犯罪的直接证据尚没拿到。”(来源:《南方人物周刊》2006 年 1 月 10 日的报道)
综上,当时案件的处境可能是,一没直接证据,二没口供,三在报案晚和干预下,也无望获得前两者。
在署名为朱明新的 1997 年 11 月 18 日发表在 UCLA 朱令铊中毒远程诊断网上的一封信(原文为英文)中称:“警方一直怀疑身为朱令同宿舍兼同班同学的一位女生是真凶,但他们说少于 1%的过硬证据尚属缺乏,比如指纹之类的东西,因为犯罪嫌疑人趁中毒的临床报告出来得太迟,破坏了朱令宿舍的物品。尽管如此,警方仍表示不会放弃并有自信在公开的法庭上给嫌疑人定罪。” (https://web.archive.org/web/20000926032618/http://www.radsci.ucla.edu/telemed/zhuling/bulletin/3677.html)
1998 年:结案?
2007 年,有位政协委员写了提案,要求重新调查此案。2007 年 9 月 17 日,公安部办公厅在对该提案的复函中写道:
“……由于事发两个月后才报案,证据已经灭失,案件终未侦破。对此,朱令令的家长多次致信中央领导和有关部门,中央和有关部门领导同志均对此作出批示,要求加强办案力量,尽快办结此案。1997 年 10 月 23 日……会议认为,公安机关前期做了大量工作,鉴于直接证据不足,案件继续侦查难度大……1998 年 1 月,市公安局将此案办理情况逐级上报……经批准,1998 年 8 月 25 日,市局文保处结办此案,并妥善答复了当事人家属。”(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安部关于政协十届五次会议陈章立委员来信反映问题调查情况的复函)
2007 年,朱令父亲得知复函后表示诧异,他们一直以为案件还在调查中。
1998 年 8 月 25 日,北京市公安局确实约见了朱令家属。但当时并未告知朱家此案已结案,而只是重申了一些事实,譬如:清华大学实验室购买过铊盐,铊盐毒品的使用没有经过严格的管理和登记等。(来源:《南方人物周刊》2006 年 1 月 10 日的报道)
市局文保处结办此案第二天,1998 年 8 月 26 日,公安 14 处对孙维宣布解除对她的嫌疑,“承认没有任何证据证明”孙维和朱令中毒有关。(来源:孙维声明 2005/12/30)
孙维在 2005 年的声明中称,那一天,她在市公安局 14 处领导和主要办案人员都在场的情况下,再次提出要求进行测谎,被立即拒绝,说“没有必要了”。 图片 1995 年到 1998 年这破案最关键的三年,背后究竟发生了什么样的较量?
当年这案件是公安局 14 处刑警队李树森主办的。他在 2006 年时曾对记者说过一段模糊的话:“这件事在调查工作中已有一定结论,从个人来讲,我不愿意回答;从公安民警的纪律来说,我不宜发表意见。领导要求我怎么向媒体说一些事情,我只有照办。”由于公安纪律的要求,他表示只能说抱歉,没办法开口回答问题,“这件事情很敏感,过去那么长时间了……”(《南方人物周刊》2006 年 1 月 11 日)
1998-2005:出国受阻
朱令这一届同学许多毕业后都出国留学。虽然拿到了护照和毕业证书,但孙维的出国之路却受阻了。
网上有真实性不确定的爆料称:“孙维从小学习不错,北京四中毕业,考上清华大学。同时,她的托福成绩非常好,毕业前申请到了国外的奖学金,但是没有办法出国。网络所说的清华大学不让她出国的事情是真实的。在出国没有希望之后,孙维就一直在北京工作,似乎最近才结婚。网络上面说她出国和美国人结婚的事情报道不实。”(来源:jieluzhengxiang 发表于天涯网 2006 年 1 月 12 日)
其他信息也证明,孙维想去美国,但因为朱令案,无法从美国大使馆拿到签证。她辗转做了许多努力,包括去广州的美领馆签证,都不能成功。
此后,孙维便在国内工作,去了诺基亚中国公司任项目经理,后辞职。
一个读者 A 告诉我,她曾和孙维在 2000 年时在诺基亚共事,据她所知,孙维可能在 1999 年已经进入诺基亚工作。这和网上流传的她是 2003 年进入诺基亚不符合。供参考。
据网上消息,孙维 2004 年结婚,丈夫是她的高中同学,也是清华校友。 到了 2005 年 12 月 30 日,孙维突然用实名在天涯论坛发表了: 孙维的声明--驳斥朱令铊中毒案件引发的谣言 帖子至今都在。
2006 年 1 月 17 日又发了第二篇:《再次声明:要求重新侦查,为“窃听器”错误向网友和公安道歉》。
许多人奇怪,从 1997 年被调查到 2005 年,她为何在此时突然发声?
其实,这也和中国那几年网络的普及有关系。虽然 1997 年捅破窗户纸,但对孙维怀疑的消息还是控制在一定范围内,甚至有一些同班同学都不知情。
读者 A 称,2000 年时和孙维共事时,从没有听说过朱令中毒一事,更不知道孙维和此事有关。
2002 年 3 月,贝志诚首先在新语丝上发表文章《朱令案件的一些情况》,第一次明确指出“孙某”是嫌疑人,把小范围知情的事捅到了网上。
但 21 世纪初中国的网络可不像现在那么发达,所以此事的影响力依然不大。倒因为美国网络发达,所以自那以后的几年,留学生集中的论坛每年都会有一波讨论。
2002-2005 年,网络的突飞猛进,令孙维这个名字和这起案件的知名度越来越广,应当也越来越多影响到了孙维的现实生活,让她周围的朋友都知道了。她不仅出国屡屡受挫,而且在愤怒的网友的攻势下“几乎无法继续生活,即便搬家、换电话仍然不断被骚扰,半夜被打电话、家里半夜被塞进信”,孙维自称想过自杀。(《博客天下》2013/6/5)
2005 年 11 月 30 日,网友 skyoneline 在天涯贴出《天妒红颜:十年前的清华女生被毒事件》更是一石激起千层浪,让此案进一步发酵。
所以在 2005 年 12 月 19 日,孙维会给周欣、刘庆、李思思等人写了一封信: I'm pretty bad these days. As you probably have (or have not) heard about it, People are discussing about the rumor (basically cursing me) on hundreds of websites in China and the rumor is now wide spread all over my friends & colleagues...In such a case, it's very difficult for me to keep silence anymore.
孙维在这时发表声明,是放手一搏,想为自己赢回声誉。
2005 年 12 月 30 日 22:18,“孙维的声明”发表,紧随其后,或者接下来几天,几位同学跟帖,直接或者间接证明孙维所述属实,或反驳了贝志诚的一些说法。
据讨论中的相互印证,以及陈鹏的回忆,共有 31 人的物化 2 班,至少有包括孙维在内的 12 人参与了这次天涯讨论。
在 2006 年 1 月 29 日,有个自称孙维同班同学的人匿名在新浪网发表文章《我们替孙维辩护的真相(孙维同班同学)》,指出孙维在网上发表声明是一次策划好了的集体行动,并公开了孙维在发表声明前发给好友的“发帖纲要”,指导如何配合回帖。
之后,孙维和那几个女生之间的电子邮件被曝光。贝志诚证明,是有黑客攻入孙维同盟中某人的信箱,获取后交给他的。
我花不少时间读了这些邮件: 1、大部分信件是在互相抱怨、惊叹网民是如何骚扰、人肉她们的,以及互相安慰、打气,表达友情,表示相信孙维之类。 2、有人表示要搜集那些污蔑“她们合谋杀人”的 ID 的信息。 3、孙维希望别人帮助她查阅文献证明,朱令是一次中毒。 4、孙维讲到朱令家接受了很多媒体采访,已经有记者打电话到孙家,孙维做好了要么告他们(没说他们是谁),要么曝光接受采访的准备。 5、孙维提到朱令总是回宿舍很晚,有时候夜不归宿。(社团骨干有自己另外的宿舍) 6、当孙维要她们给媒体作更多证时,金亚说,如果是公安调查,她愿意做口供,但她上媒体她不愿意,觉得和天涯一样只是打嘴仗,一团混战而解决不了问题。 ……
邮件是英文的,感兴趣的可以点击这个连接:http://bbs.tianya.cn/post-funinfo-4097427-1.shtml
从发帖纲要和邮件中,可以看出: 1、2005 年底的这次网上自辩确实是在孙维组织下的行动。 2、这些女生之间关系亲密,互称“娘子”,“小猪”,叫孙维“孙小猪”。 3、但这些邮件中也确实没有协商“说谎”、“掩盖”的信息。
由于他们不可能预知邮件会泄露,所以她们的对话不可能是装给外人看的,里面还涉及很多个人隐私。由此可见,至少参与的这几人是真的相信(或在孙维面前假装相信)孙维不是凶手。
这些邮件对话的暴露,让相信是孙维的人更相信她是凶手,不相信的人更相信她不是。
孙维如果是凶手,内心不安,她当然极力想要组织同学为她洗白;但孙维如果是蒙冤的,她也可能会组织同学证明她的清白,所以我认为邮件本身说明不了她是不是凶手。
更重要的问题其实是: 一、朱令和物化 2 班同学之间的关系到底如何? 二、朱令中毒是在校园内,那么是在宿舍吗? 三、是一次投毒,还是多次?毒投在哪儿? 四、宿舍失窃指向什么?分面包吃怎么回事? 五、孙维究竟是个什么样的人? 六、动机是什么?是集体作案还是一人作案?
— 未完待续 —
不好意思,写了一万多字,还是没写完……
当时写南大碎尸案时,本想写一篇,最后写了四篇才把事情讲清楚。虽然会慢一点,但我还是想更细致、准确地还原这个案子。
这一万多字,也是从早到晚写了好多天~~~现在电脑上同时开了 30 多个窗口,贴在一个 word 上的资料就有上百页。由于我希望陈述的每一个事实都来自新闻报道或当事人的发言,所以需要从大量资料中挑选,好多脑力劳动。
下一篇会把物化 2 班 31 个人的不同阵营列出来供大家参考。(除非他们本人用真名发言,否则都取化名。)
争取在一周之内发下一篇,把上面六个问题都回答完。
# 第三篇 人物关系篇
由于本案的信息至今未对外公布,所以大家都把希望寄予熟悉孙维和朱令的人,希望能说出点什么内幕:譬如朱令周围到底谁可疑。但朱令的民乐团朋友包括她的男友都至今未发声,物化 2 班的人也在 90 年代集体保持沉默。
本文主要按照五个问题梳理人物关系:
1、物化 2 班中发言的人分成哪三派?
2、所谓和朱令交恶的女生是谁?
3、114 室这四人内部关系到底如何?
4、朱令的男友可疑吗?
5、谁是 2013 年寄信给朱令父母的 “冬冬草”?
(本文字数 17,000)
# 01 物化 2 班中发言的人分成哪三派?
2005 年 12 月 30 日 22:18,孙维声明的 ID 在天涯发表了一篇“孙维的声明——驳斥朱令铊中毒案件引发的谣言”,为自己辩解。
紧随其后,或接下来几天,几名同学跟帖,对孙维表示支持。他们直接或者间接证明孙维所述的内容属实,或反驳了一些贝志诚的说法。
据讨论中的相互印证,物化 2 班的 31 人中,至少包括孙维在内的 12 人参与了讨论。大部分在天涯发言。自天涯在 2006 年初暂停讨论后,有的同学在校园网等论坛发言。
我先列一下物化 2 班 31 人所有的名单:凡他们参加网上辩论用真名的,我保留真名;如果以前媒体报道用化名,就沿用他们的化名;其他未发声的另取化名(不太会取名,将就一下啦)。
男生:薛钢,张利,张涛(化名),李显屏(化名),左沉(化名),邱志江,童宇峰,张雷(化名),刘光明(化名),潘博(化名),寇鹏,杨纯广(化名),陈忠周,尹史学(化名),张中校(化名),王建伍(化名),王军(化名),张起剑(化名),周礼全(化名),邓留(化名)。
女生:朱令(北京),孙维(北京),周欣(朱令室友),刘庆(朱令室友,张涛之妻),李思思(薛刚之妻),高小红,刘立(杨纯广之妻),王惠霞,徐之,王某梅(后转入),王某红(后转入)
物化二班学生干部:
大一:班长刘立,副班长左沉
大二大三(案发时):支书薛刚,班长张利
大四大五:支书张涛,班长李显屏
看到我标的颜色,相信大家也明白了分成哪三派了。
孙维同盟:有组织地力挺孙维,为她辩护,大约为 6 人;
温和支持派:说话有些和事佬,主观上相信不是孙维,大约 5 人;
质疑派:1 人;外加自称是物化 2 同学但未确认身份的 2、3 人。
# 力挺孙维派
新疆室友周欣(大号:太阳正暖,小号:飞越远山)、陕西室友刘庆(大号:forthetruth;小号:woyaomaren)、张涛(刘庆的丈夫)、李思思(大号:shoptodrop)、团支书薛刚(大号:xuegang,小号:Pay2Broke,李思思的丈夫)、高小红(大号:小熊皮埃尔;小号:云雾见日出)
2005 年后,网友称这六人为 “铊党”。这个称号深入人心,以至于后来凡是在网上替孙维说话的,甚至只要质疑孙维以外其他人,一不小心就会被贴上 “铊党” 标签。
这六人在网上发言最积极,我暂且称为孙维同盟。
2006 年 1 月 29 日,有个自称孙维同班同学的人匿名在新浪网发表文章《我们替孙维辩护的真相(孙维同班同学)》,曝光了孙维发给大家的回帖纲要。
此人在文章开头提到:
“今天是大年初一,我的良心已经受了一个月的折磨了。
今天我决定把真相说出来,我们几个同学是跟孙维很要好,而且我们的确不太了解朱令中毒的细节。所以,刚开始孙维跟我们提起网上有人诬蔑她,我们都很愿意替她声辩。
但是,随着事情的发展,我越来越怀疑她了,我的良心也越来越不安。 今天,我只把孙维发帖前给我们的指挥文件给大家看一看,大家就会明白我为什么这样。”
此倒戈的“同学”是孙维同盟六人中的谁呢?目前来看,应当不是周欣、刘庆、张涛、李思思、薛刚、高小红中的任何一人。
结合后来曝光的其他邮件看,这回帖纲要是黑客在窃取邮件后,故意以六人之一的名义发在网上。这样做,一可以避免让孙维同盟立刻察觉邮箱被盗,二可以让他们之间互相猜忌、从而分裂。
但是,孙维同盟这帮人可不傻,他们一合计,立刻发现有人邮箱被盗,于是全都更换为谷歌邮箱,自此邮件内容中断。
随后,此前窃取的邮件也都被公布在网上。
回帖纲要:(摘选)
1、大学同班同学:发表对维的了解信任支持言论。(须立刻跟贴。可为新 ID, 应持续发贴)―― 征求他们意见。
2、 高中同学:证实维家庭廉洁 (须立刻跟贴,可为新 ID: 徐卫新,王妤),同时证明其人品和信任。(detail: 维住客厅, 家长和本人都骑车等)
3、旁观者:分析窃听器。(须立刻跟,可为新 ID)
4、旁观者:分析维要求测谎. (须立刻跟,须为旧 ID. Candidate: Lulu and his wife.)
5、旁观者:分析支持各条. (多 ID,多 IP)
6、旁观者角度分析清华拒发毕业证书的动机(旧 ID,多 ID)
7、社团人:证实社团当时状况. (须旧 ID,最好来自国外)
8、校友:证实毒品管理不严。(不急,须多人,多 ID。Candidate? )
9、资源委员会熟人:发表爷爷生平及证实逝世时间。(不急。可为新 ID,可持续发贴)
娘子们注意事项: 1、有顾虑的最好不用自己家的电脑/IP。
2、如果有关键性的事实(和案件相关的)年久失修记不清了的千万要先和我确认,如果记不清宁可不写,但一定不能自相矛盾!千万千万!
3、记住:所有我们写在网上的信息朱令家人都会看到。所以不要给朱家提供额外的信息,如咱们现在的生活、工作情况、联系方式等等,不必要信息不要提。
以大学同班女生身份可以说明的情况: 1、看见网上有些人毫无依据胡编乱造,甚至人身攻击,十分生气。
2、 以前也曾想替孙维说话辩解,都被她劝阻。这次孙维忍无可忍,自己站出来声明。我们都很支持她。
3、证明孙维根本不是这样的人,不可能做这样的事。
4、孙维她们宿舍非常和睦友好,从未有过任何矛盾。所有舍友人都很好,朱令中毒不可能和她们宿舍有任何关系。
5、朱令社交活动很多,除了社团活动,还有很少在宿舍,也很少参加班里活动。
6、孙维家庭根本不是大家想象中的“高干家庭”,她生活朴实,上学从来都是骑自行车,学期开始和结束时也不例外。当时班上一些外地同学寒暑假都有家里派小车接送,孙维却从来都是大包小包自己驮。
质疑孙维的同学童宇峰曾在 2013 年对《羊城晚报》记者表示:“这些邮件是真的。‘回帖纲要’也是真的。之后他们没有再在清华校友网上和其他任何同学联系。涉事同学之间很多已经不相往来了。”
窃取这些邮件的黑客(自称“追铊”)在 2013 年给南都记者写信称,他从 2005 年就开始关注朱令被投毒案。他承认这些邮件中并没有直接证据可以指证孙维,“但可以供更专业的人士进行分析。”(《孙维多名同学天涯账号密码外泄》2013/5/29《南方都市报》)
因为邮件泄露事件,我们知道了力挺派在网上的发言是统一商量好的,有的内容甚至是孙维给他们打好草稿的,这也减弱了这些发言被分析的价值。
# 温和支持派
在力挺派发言中间,也夹杂了物化 2 班其他同学的发言,目前来看,主要是四个实名男生。他们不在邮件群发小组中,所以他们的发言应当是自发的,且一定程度代表了真实想法。
邱志江(ID:邱志江)、寇鹏(ID:好人有好梦)、陈忠周(ID:陈忠周)、班长张利(ID:百合之春,他还写过《十年一梦间》对朱令明显表达同情和欣赏)。
我把他们帖子中议论凶手是否孙维的重点句子摘录在下面,以便大家判断是否有理。
寇鹏 ID:好人有好梦 回复日期:2005-12-3116:02:52
“作为同学,我非常同情朱令的遭遇,但通过五年的相处,我也相信孙维并不是那么阴险狡诈的人,以致于这么多年都没有丝毫污点泄露出来,并且胆敢向公安主动要求测慌器检查!至少我现在还这么认为。孙维虽然平时牙尖嘴利,但在班级有需求在其它同学有困难的时候却是个真正的热心人,绝不可能狠毒到为了什么一个演出就要致同舍好友于死地的地步。那个贝同学的言论太过武断,而且没有事实依据,始终只是一个假设而已。”
张利 ID:百合之春 回复日期:2006-1-423:55:20
“个人比较认同孙的声明,虽然其中的窃听器等部分也许事实并非如此。其实,即使没有这样的声明,作为当时该事件的亲历人之一,我也不相信是孙所为,我同周围很多人一样,认为孙是有条件,没动机。如果真有真相大白的一天,真凶另有其人,我倒不会感到惊讶。但是,如果真有这样一天,那么现在很多指责孙的人,包括贝先生等人,是否会感到愧疚呢?如果在这以前,孙因无法承受巨大心理压力而有三长两短,那么又会有谁应当受到指责(抑或良心谴责)呢?”
ID:陈忠周 回复日期:2006-1-17 9:23:19
“我也很希望最后能够水落石出,查出凶手,不过好像过了最佳的破案时机。说实在的,如果我没有询问其他同学,我就会相信《天妒红颜》的结论。再加上这个所谓的“孙维前男友”,我觉得网上很多人说话非常虚伪,连这样的事情都敢说出来(他此前证明自称前男友的发言是假的)。再加上我对孙维的了解,根据我目前所知道的有限的事情,我并不认为凶手是我们的同学之一。”
ID:邱志江 回复日期:2006-1-319:39:08
(邱通篇在反驳驳贝志诚在 5 个小时前的一个帖子,并说过“我不确信一定是投毒”。)
“你有你的消息来源,可以导致你坚持怀疑孙维。但由于你无法公布你的消息来源,那么就无法证明你陈述的都是事实。另外,对于你每隔段时间就提出一些新证据的做法,我不是很认同。这里涉及到抓捕朱令的真凶,以及孙维的清白,能否麻烦你深思熟虑后,将你认为可以说出来的证据一次说清楚?……”
从以上四个男生的发言来看,他们和孙维和朱令都不算很熟悉,对于真相也不知情,但他们是凭着善意的理解,以及基于平时对孙维的了解,做出自己的判断。
# 质疑孙维作案
物化 2 班实名质疑孙维的就一人:童宇峰。
童宇峰是帮助朱令基金会的创建者、2006 年前的实际管理员,“帮助朱令” 微博账号的创建者。他在 2006 年前应当也是属于温和支持派或者中立派,努力想要搞清楚真相,也质疑过贝志诚的一些说法。
譬如 2005 年 12 月 6 日,他写给《天妒红颜》作者 skyoneline 中的一句话:“至于朱令中毒事件的真相,我个人并不知情。我想这世界上可能除了凶手别人都很难知道真相如何了。有嫌疑人,但是嫌疑人不等于凶手。”
他还曾说过一句话:“孙维是否清白不应该用人品来保证,而是应该用事实来说明。”
但从 2006 年某时起,他就和孙维力挺派决裂了,为什么呢?似乎主要因为以下两个事件:
一、童宇峰曾给周欣写信询问宿舍失窃案,而周欣把他的邮件群发给力挺派其他人。孙维一再让大家不要理会童宇峰,什么信息都不要向他提供。她说“I VERY MUCH believe he will / is collecting these information for both Zhu’s family, and also for future‘evidence’ if one day we have to face court.”(我非常相信他搜集这些信息既是为了朱家,也是为了有天我们上法庭时作为未来 “证据”)
童宇峰曾写过:“最后,为了找出真凶,还朱令家一个公道,还无辜者以清白。我希望知情人,尤其是物化 2 班相关同学,能尽量独立回忆当年的细节,还原当年的真实情况。我私下和孙维及出来辩护的同学通信,提了一些问题,一直没有得到回复,我也希望你们看到我的建议能继续和我联系。”
后来邮件门泄露,童宇峰看到这几个人的通信,才恍然大悟为何没人给他回复。
二、他在 2006 年 1 月初和张利两人共同提出写一份联名信,让北京市公安局重查此案并公布当年的卷宗。但最终计划没有实现,他认为主要是被力挺派几人给搅黄了。
先是高小红提出,既然是联名信,就应该大家一起确定内容。随后,周欣、薛刚、张涛等人要求修改公开信中提到的各种细节,提了几个不同版本,导致最后错过了公开信发布的最佳时机。
到了 2006 年 5 月,他共收集到海外同学 7 份签名,国内同学 6 份签名,而力挺派中的高小红、周欣、薛刚等人最终也没有签名,且和他切断联系。最后,童宇峰只能把这封信交给朱令父母,并没有发布。
总之,童宇峰后来成了实名质疑孙维同盟的主力。但他也只是提各种疑问,并未咬定孙维是凶手。至少在他公开场合的讲话,没有太激进的话。
质疑孙维派二号人物:原来非我 (xlzu@hotmail.com)
此人真实身份不知,但普遍认为他是物化 2 班一员,TA 通篇用嫌疑人来称呼孙维。
作者:原来非我 提交日期:2006-1-13 6:14:00 我是物化二的,来说几句: “1、物化 2 是权势中心操纵一切的班,普通同学不知情,有什么事情问出来证明的同学,他们是知情人,和其他同学没有关系。
(2、3 点无关,省略)
4、个人非常相信十四处的能力,破案过程主要证据并没有公开,个人认为这不是个复杂的案子,十四处应该早有结论。证明二次投毒不是一个医生就可以下结论的,公安部应该有很多毒品专家。如果嫌疑人能证明不是二次投毒,凭她家的地位应该早就请人证明了,这是证明她清白的关键,不会等到十年后才来论证。
5、嫌疑人应该没有出国。不知道他们演的是那出戏,十年前是一团迷雾,十年后还是一团迷雾,孙同学完全有能力让公安破案,追查真凶,何苦到网上来影响别的不知情的同学的正常生活。希望你们几个饶了大家,去公安局要求破案和控告诽谤的人。
6、希望权力中心出来做个声明,这一切和普通同学没有关系,你们当年为什么向同学遮掩事实,也算你们良心发现。
邱老六你不用来证明身份了,不要跟 2、4 淌浑水,只有他们才知道真相是什么。好事坏事还是请他们包了吧。荣辱也属于他们。审判前不会再来,本人的命还比几百块值。”
“原来非我” 口中的 “权力中心” 应当是指薛刚、张涛这两个团支书以及其他在班级里有权势的人。他表现出了对力挺派和孙维的不信任,但认为邱志江属于不知情者。
以下一人表达对 “原来非我” 的支持,但并未对案件表态。
匿名作者:145.53.99.* 2006-2-23 03:31
我也是物化二的。楼主(原来非我)告诉我他发贴了,所以来表示支持一下。为了验证我的身份,邱志江住 27#615,和张雷(化名)同屋。同意楼主说法,希望权力中心出来澄清一下。我们班当时分第一,第二和第三世界。和孙维站在一起的基本都属第一世界的。除了他们也就是张利也属第一世界了。张利后来生病休学了,他应该比普通同学知道的多一些吧。但他应该不是于他们团队的。
此外还有一个匿名发言,也被人认为是物化 2 同学,但不确定。
匿名作者:198.174.3.* 2006-2-23 01:39
我也是孙维朱令同学。大家就没必要作身份验证了。看了网上的很多帖子,觉得 “孙维同班同学” 和 “原来非我” 肯定是我们班同学,他们二人说出了我们班绝大多数同学的心声。 ……
周欣应该属于=坦荡之人,她与朱令关系不好。可能知情不报吧。
话说回来,朱令当年的确有些孤傲,但还不至于落个如此下场!
另一个认为是 114 合谋投毒的匿名同学,是《致清华和朱令案有关的铊们》的作者。(这个帖子的原文我转到了微博“没药花园案件”)
该帖于 2013 年首发天涯,后来删掉了,IP 不可考。TA 把从老师到学生全都贬损一番,语气极为刻薄,他提到了 13 个同学的名字(包括童宇峰),主要攻击的是孙维力挺派,但也指出了朱令自身的问题。目前普遍相信这确实是同学所写:
“孙维,你割了双眼皮以后,整天戴个粉色的发夹到处放电的日子过去得很快啊!……从那些年来看,你是个机灵人,会讨人喜欢,不召人讨厌。然而你小聪明太多,小动作也太多 ,实在无法让人完全信任你。
周欣,你就是典型的“闷骚”,骚到几里外的人都要皱鼻子……谁知道你那双看似无害的小圆眼睛后面,是狭隘的心胸和睚眦必报的本性。
刘庆,真不知道你这样的彻头彻尾的庸人是如何拿到了清华的博士。朱令笑你蠢,一点儿不冤枉你。
李含琳,就凭你那瘪鼻梁,凸眼珠,还有满脸痘,也敢称仙女,那得有多少美女要恶心死。当年你讨厌朱令,不是秘密,也不能说明你会害她。但凭你和薛钢唯我独尊自私自利的本性,很难想象这世界上会有值得你们为之两肋插刀的朋友。
高小红,是不是又当了一回傻大姐儿?别什么香的臭的都往跟前儿靠,还总想充大个儿, 小心水深得爬不出来。
你们都很烦朱令,她每天晚归,很少做值日,给同宿舍的每个人都带来很多不便,更甚的是她总少不了在言语上让你们觉得被鄙视和奚落,连在京城里长大的孙也不能幸免。
…………”
这个同学又是 31 人中的谁呢?有人怀疑这作者就是童宇峰,但我个人觉得不像。
为什么支持孙维的人占多数?
为什么那么多人支持孙维?这是否可以证明她的无辜?
首先,力挺孙维的六人,哪怕加上温和支持派的四人,共 10 人,不到全部 31 名同学的一半,所以,沉默的还是大多数。
这十个人的发言内容并不能证明孙维有无投毒,只是(1)从人品、性格上觉得不可能;(2)证明孙维在声明中说的话是真。
由于贝志诚确实有一些不实的话,孙维那篇正如它标题所言,主要是在驳斥谣言。而力挺派除了确认贝志诚的那些细节不实外,也确实没有什么确凿的证据说孙维无辜。
我在第一篇就写过“只有凶手知道谁是凶手”。假设一场大雾来临,只有凶手能看清自己;有些人离凶手近一些,能隐约看到 TA 的轮廓,而更远那些人,则是在雾中摸索,连 TA 在哪个方向都不知道。
根据《三联生活周刊》2013 年报道,就连朱令父母在 97 年听说孙维是嫌疑人后,也还是有些怀疑:同学之间至于有这么大仇恨吗,会不会搞错了?他们都觉得难以置信。
大部分同学和朱令父母一样,都是站在大雾中,不明所以。这时候完全取决于主观上愿不愿意相信。
那些无法确认的、或者不相信孙维的人,会选择沉默,因为这不是要在孙维和另一个嫌疑人之间二选一,必须挑一派站队。他们可以选择质疑自己的同学,也可以选择谁都不质疑。显然,选择后者在人情世故上容易得多。邱志江的意思也是:也不一定是有人投毒,可能不存在凶手呢?
由于投毒谋杀是重罪,孙维的同学如果没有十足把握,谁敢随便把矛头指向谁?所以除了最后一篇的匿名作者,其他质疑派也只是含沙射影提出种种怀疑。
这导致一个局面:
1、有人因为友谊、利益坚决站队孙维,TA 可能会得罪网友,引发网络暴力,所以力挺派都没实名。
2、有的同学不知情,但顾及几分现实中的同学情面,也会出来打圆场,因为这顺应人情、在现实中对孙维来说,也显得“雪中送炭”;且网络暴力一般不针对这些人。所以温和支持派这几人都敢于实名,童宇峰开始也是实名。
3、但这时,如果有同学在心底怀疑孙维,大概率会选择闭嘴,因为这会得罪孙维,从道义上讲也有点“火上浇油”。
所以在超过半数的沉默的同学中间,有的可能很怀疑孙维,有的很茫然。
我认为一个叫 “倾斜的边” 的 ID 的发言可能代表了不少沉默同学的想法。
未知身份 ID:倾斜的边 回复日期:2006-1-14 03:39:47
“当时,物化 2 的很多人都知道她(孙维)有位年近期颐、德高望重的爷爷,这从一开始就不是什么秘密。但从她的言行里看不出太多的优越感,至少从我和她的接触当中,没有看到太多的骄娇气。
朱令和孙维都曾是我的同学,今天的景况是我所不忍看到的。几个曾与我有过交流的同学也是同样的感受。我今天出来不是要指证谁,也不可能为别人担保什么,尤其不必再维护物化 2 的“荣誉”。关于此事,物化 2 班里比我(们)知道更多情况的同学是薛钢和潘峰,他们不仅是当时班里的干部更是受系里信任和倚重的人,况且他们当时的女友都是物化 2 班的同学。
反驳和质疑别人观点的好处是可以成长文而又不必亮出自己所知的全部情况。但是我没有谁可反驳。”
(他此后表达了对邱志江、童宇峰以及刘立夫妇的信任。)
“倾斜的边” 明显表达了自己的迷茫:“我今天出来不是要指证谁,也不可能为别人担保什么”,所以既没有挺孙维,也没有质疑她。但他又说:“反驳和质疑别人观点的好处是可以成长文而又不必亮出自己所知的全部情况。”这句明显是在质疑薛刚,因为他逐一反驳了贝志诚的 25 条内容,却只字没提自己知道的宿舍失窃案等。
发言的人除了孙维同盟,似乎每个人对当年的团支书薛刚的意见很大,认为他用物化 2 班的荣誉(如优良学风班,北京市先锋团支部等)成就了个人的政治利益。但其他同学却无法为这个班集体感到荣耀或骄傲。
据百度百科上的信息,2006 年孙维改名、改生日。
2006 年 3 月 6 日,《青年周末》联系到孙维的丈夫,他拒绝了采访请求,但说道:“我和我的家人无条件支持孙维。”
(来源如链接:http://www.wealink.com/dangan/132141/)
# 02 有女生和朱令交恶?
贝志诚写过:“孙某和朱令的关系并不坏,而和朱令关系恶劣的女同学另有其人。”(《朱令案件的一些情况》2002)
他在四年后的另一篇又写道:朱令的同班同学起初怀疑“班上另两个女同学,跟朱令有矛盾,甚至在朱令重病时都坚决不去看望。” (《关于朱令事件的几点说明》2006-1-3 14:07:00)
那么,和朱令交恶的人存在吗?是谁?会不会是凶手?
我们知道这个班总共就 11 个女生,两个女生还是后来转入的(王某梅在 2013 年还去朱令家看望过),宿舍都不在一块。剩下 9 个女生再去掉朱令、孙维,只剩 7 个,分别是:
6 号楼 114 室:刘庆(化名,陕西宝鸡)、周欣(化名,新疆昌吉蒙古族)、孙维、朱令。
6 号楼 116 室:刘立、高小红、王彩、徐之(皆为化名)。
6 号楼 123 室:李思思(化名)。
大家可以看到,除了朱令外的 8 个女生中间,有 5 个女生是属于孙维小团体;而剩下没发过言的三个都在 116 室:刘立、王彩、徐之。
薛刚在 2005 年天涯曾写道:“和朱令关系恶劣的女同学我的确在大学五年期间未有所闻。为此我也询问了数位同班女生,得到的回答与我所知一致。”
童宇峰也间接否认了这个说法,原文是:“朱令病重期间,所有女生曾去轮流过夜陪护,班上同学去看望。这都是不容否认的事实。”(童宇峰《再答 Daisy 小友》2004 年 3 月 13 日)
那么贝志诚口中所谓的和朱令交恶的女生(们)是谁呢?
我看下来感觉应当说的就是未发言的三女同学中的徐之和刘立。
童宇峰在给薛刚写公开信时提过:“朱令家庭和女生关系没有完全闹僵之前,有女生和朱令父母聊天的时候不断提示朱令父母:徐之和朱令的关系很差。2003 年我去拜访朱令父母的时候,他们也和我提了这个事情,告诉我说班上和朱令关系差的不是孙维,而是另有几人,问我知不知道情况。他们当时还是希望我很回忆细节,尽量扩大范围,再仔细求证。我现在先不说这几名说徐之和朱令关系差的女生是谁,我只是不知道这后面是什么样的险恶用心。徐之这样一个不参与班级政治,一心只顾学习的女生,招谁惹谁了,有人要把矛头引向她。”(tongyufeng 发表于:2006-03-12 16:12:09)
从这段话,我们可以大体猜出贝志诚怎么会知道了。在 95 年立案到 97 年捅破窗户纸之间,有朱令女同学跑去告诉朱令母亲:徐之(或许还有其他女生)和朱令关系不好,暗示可能是凶手。朱母有些当真,在某次贝志诚的造访中,和贝志诚讨论了这事,正如她后来告诉童宇峰一样。
我们并不知道,是哪个女生这么对朱令父母说的。下面是一个帮助朱令的志愿者的帖子,则明确指出是孙维和其他两个力挺派女生造谣。真实性待定。
回复:关于孙维的故事,作者:zenyup 2007-2-5 14:27
“当年刘和徐都差点被人栽赃陷害。因为她们也是被嫉妒的目标吧。而且 S 某还曾在一次带其她两个 PIGLETS 去医院看望朱令时,向朱家父母说她的怀疑对象是徐之,并且,用眼神暗示另两个同学附和她的说法。我想,徐之被孙某推为“盾牌”,也是因为长得非常漂亮,学习特别好,性格也很蔫,不怎么和同学来往,不像孙某那么社会性,所以,陷害一下也没什么。”
我们已知徐之是一个成绩很好、一心只扑在学习上,平时不参与八卦的女生。
那 116 的刘立呢?
刘立是大一时的班长。她和朱令、孙维同在在民乐团。毕业后,她和同班的杨纯广结婚。毕业后,这两人和其他同学切断联系,仿似销声匿迹。所以,网上有人怀疑刘立和朱令在民乐团有竞争关系,而且作案后不敢露面。
但 ID“倾斜的边”曾写道:“我的同学刘立夫妇都是心里坦荡的人,远离物化 2 是他们的选择,我虽不能为他们担保什么,但相信他们与投毒无关。”
这两个女生都不属于孙维小团体。所以如果曾有女生向朱母暗示这两人和朱令交恶,也只能是孙维小团体里的人。
# 03 114 室内部关系如何?
从泄露的邮件看,孙维对朱令父母有强烈的敌对情绪,表现出不信任,认为他们在“迫害”自己,散布一些不实消息。(但朱令父母在接受媒体采访时没说过不实的内容。)
# 句号室友
1995 年尚没有太多媒体报道中毒案。1995 年 9 月当年很红的杂志《女友》曾发表一篇《昏迷、铊中毒、自杀、他杀、误服……人们在追问》。记者陈童去采访 114 室时遭到冷遇,在文中写下这样一段话:
在朱令的宿舍里,她昔日的同学已把杂物和部分行李堆到了属于朱令的那张床上。
“我很忙,没有时间给你讲朱令。”舍友这样回答。
在一再坚持下,这位女同学同意“简单讲一下”,下面是原话:“朱令,女, 21 岁,才貌双全,多才多艺,性格活泼,开朗大方,自去年 12 月生病,今年 3 月昏迷,至今仍在协和医生接受治疗,句号。”
95 年时没有任何凶手是室友的传闻,所以《女友》记者不会先入为主或者故意引导。当时遭到的冷遇应当也是出乎她意料的。
有人说,当时清华禁止学生对外谈及此事,而记者不断骚扰,句号室友是被搞烦了才会这么说。但我个人感觉,句号室友的回答也的确表现出对朱令的冷漠,甚至厌恶。她如果只是单纯不耐烦采访,想打发记者,完全不必用这种口吻。
“朱令,女,21 岁,才貌双全,多才多艺……”这一副官方辞令还带着戏谑的意味,这么说一个躺在病床、生命垂危的人真的好吗?其次,报道是在 9 月,但早在 1995 年 5 月就已经立案,但她说的不是 “被投毒”、也不是 “中毒”,而是“自去年 12 月生病……”“生病”二字,透露出一种回避真相的心虚心理。
所以句号女对记者这番冷漠,或许不(仅仅)是因为这个记者太过纠缠,也因为她抗拒媒体关注此案。
那么,句号女到底是周欣、刘庆还孙维?我询问过 90 年代在《女友》杂志的人,但未能联系上记者陈童。
2006 年 3 月 24 日,一封由搜狐网友写给刘庆所在基金公司领导的信中写道:“《女友》杂志记者陈童采访刘庆……”
我不知道这个搜狐网友是怎么知道的,是不是准确。目前仍不排除可能是周欣或孙维接受了采访。
# 周欣和朱令
周欣是力挺派中回帖最积极、最支持孙维的。她的大号 “太阳正暖” 在孙维声明后回帖 20 篇,小号 “飞越远山” 回帖 215 篇,远多过其他人。
此前提到的一个质疑派匿名同学写道:“周欣和朱令关系不好。”这或许也是真的。
帮助朱令基金会的何清曾于 2007 年去日本找过周欣,周欣虽然很不情愿,但还是聊了几句。她说自己不知道凶手是谁,说朱令的活动多,认识的人多。为了证明宿舍相处很好,她说有次朱令晚上胃疼,她们把她送去校医院,并让舍监给朱令留门。
(但我觉得这应该是很正常的举动,哪怕对一个素不相识的校友也当如此,谈不上友情的证明。)
她还说不记得听到朱令在生病期间喊疼,可能因为朱令心气高,自己忍着。当何清说起朱令在医院疼的大叫时,她自称注意到周欣“心跳加速,避开眼神”。
(2013 年《三联生活周刊》报道)
# 刘庆和朱令
1、刘庆的 ID 是 forthetruth 和 woyaomaren。前者发表了 2 篇,后者小号仅回了一个帖。在邮件往来中,虽然每封信都抄送给她,但她一封都没有回。当然,不排除她是在 MSN 上和他们沟通。
2、根据薛刚所述,盗窃案是刘庆报案的。
3、孙维同盟中,孙维和周欣,李思思和薛刚全都出国了,只剩刘庆和丈夫张涛一直留国内发展。
4、刘庆曾主动写信给童宇峰讨论案件。
5、《致清华和朱令案有关的铊们》作者对刘庆说道,“在物化二的散伙儿宴上,孙维拉着张涛的手哭得那么伤心,你有没有觉察到当时自己的表情?那一刻你是不是已经意识到这辈子再也甩不掉那个瘟神?”
感觉刘庆和孙维之间的关系有些微妙。相对比周欣,她对孙维的支持似乎更多是碍于情面,不像周欣那么积极。
刘庆在大号的支持帖中的最后一段是这样的:“现在对所有人来说,最力所能及、最可以负责任的事就是为朱令捐助,为了她和她的家庭付出一份爱心。如果你还在关心这件事,也在网上表示过同情和愤慨,同时请你也为她做点更有用的事,为她捐助。至于凶手,老天一定会给他报应,我相信。”
她号召为朱令大家捐款,以及诅咒凶手的这两点,是在周欣和孙维的帖子里没有的。
# 朱令和三个室友关系
孙维自己在声明中如此写道:“朱令中毒后曾经有记者来采访,在她笔下我们的宿舍关系冷漠而敌视。真实情况是,我们的宿舍生活非常快乐。我们几个舍友五年来别说吵架,脸都没红过,至今仍是(原稿:最亲密的)好朋友,了解我们宿舍的人都可以作证。
我和朱令没有任何过节,但确实和另外的舍友们更亲密,主要是因为朱令交游广泛,社会活动非常多,又是校文艺社团的积极分子,在社团的时间多,在宿舍的时间少,即使是在朱令第一次生病后返校期间也仍然每天去文艺社团的宿舍楼煎药。”(2005 年 12 月 30 日)
她说的这个情况可能也是真的。这几人和朱令没有公开的矛盾、冲突,所以其他同学也难以相信会存在下毒杀人的仇恨。至于“至今仍是最亲密的好朋友”,那也只能是指还活着的三个人。
从有限的信息整理出来的关系演变:
1、孙维和朱令在大一初期关系特别好,闺蜜级别。孙维和刘庆、周欣并没那么亲密。大一时,朱令在宿舍时间比较多,也会和大家一起聊天聊小说,她还曾提议写宿舍日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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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朱令自从大一下半学期社团活动增多后,变得忙碌,越来越少在班级和宿舍和人交流。孙维大二上半学期在朱令的介绍下,加入民乐团,可见两人关系当时还不错。但她们之间出现隔阂应当正是在孙维也加入民乐团以后。孙维在大三上半学期退出了民乐团。
3、从力挺派邮件可见,朱令确实经常在 12 点回宿舍。那时清华女生宿舍在每晚 10:40 熄灯锁门,12:00 最后再开一次大门。而朱令为了练琴,常常赶着 12 点开门那次才回宿舍。如果当时其他人习惯早睡早起,她回去了再花时间洗洗刷刷,确实会影响到其他人。
4、朱令在第一次中毒前偶尔不回宿舍住。文艺社团骨干有自己专用的集体宿舍。学校考虑到一些学生白天要忙于繁重的课程,到了晚上想练一下琴,学生宿舍又要按时熄灯,他们在宿舍楼里练乐器也会吵到别人,所以给他们设立了专用场地,用电不限量,晚上也不熄灯,男女生都可住。
5、朱令在民乐团交往了男朋友,这让她在宿舍的时间更少。宿舍关系应当是从大二下学期开始越来越微妙。孙维和周欣、刘庆走近,三人抱团,与朱令疏远。
6、朱令在第一次中毒后回校,有民乐团的朋友提议帮她打饭,被她婉拒。她当时起床都很困难,但宿舍里的室友都不提议帮助,可见关系也很一般。
# 04 朱令的男友有疑点吗?
朱令中毒前有个男友黄先生。他比朱令大三岁,来自广东农村,没有家庭背景。他本科是在清华毕业,1993-1996 年正在清华汽车工程系读研究生。他是人才济济的民乐队队长,也是《老虎磨牙》这出节目里的 “老虎”,是民乐团女生们倾慕的对象。我猜他相貌也不错。朱令和他交往,可能也会让一些女生羡慕。
目前看,他从未接受过采访,也从未在网上发言,谈论此事。
在 1995 年开学前,有民乐团成员看到当时正从第一次中毒缓解过来的朱令,和男友在一起走在校园。可见哪怕朱令当时病的厉害,还是去校园找他。(《朱令和她的三个室友》)
朱令案发生在 1995 年 3 月,5 月立案。但 1997 年 12 月底,黄先生便和民乐团的另一个女孩张某结婚。张某在 1991 至 1999 间也是清华民乐队队员,应当和朱令也相识,同学评价张某也是一个多才多艺、活泼开朗的女孩。
由于结婚迅速,加上从未发声,让一些人觉得黄男友对朱令特别冷漠,甚至怀疑谋杀动机有关感情。
根据贝志诚所言:
1、黄先生曾从贝志诚那里取回信件,帮忙翻译,阅读后还写过一封书面报告。
2、在朱令患病初期,黄先生曾和朱令父母轮流在医院照顾朱令。
3、黄先生的妻子张某是帮助朱令基金在国内的联络人之一,可见他们还在为朱令做一些事。
但朱家的律师张捷曾在 2013 年 5 月 30 日写过一篇《怪怪的朱令男友与他蹊跷的沉默》,指出了一些黄先生的可疑之处,并透露了更多的信息:
1、贝志诚说 “黄先生的老婆同为朱令的乐团队友,据说是在帮助朱令的基金做过很多工作”。但张捷说他 “没有见过”,“朱令父母也不知道”。还说黄先生十多年没去看过朱令(倒推就是自从 2003 年以后)。
2、黄先生 “确实是没有得到朱家家长认可,与朱令的关系到哪个程度目前说法并不确定”。
3、“朱令离开女生楼主要在一起的就是这位黄先生,因此是否在宿舍投毒,朱令离开宿舍去了哪里:黄先生是重要的证人,他可能会比朱令的家人和同学更知道朱令的具体去处。而如果确定朱令是在宿舍外面中毒的,谁与朱令在一起?则黄先生是第一嫌疑人。”但是黄先生始终没有开口。
4、“在朱令还在抢救没有以投毒立案的时候,我就听到朱奶奶说黄先生探病时与朱令同屋女生眉来眼去,朱家对他不满意是有很多因素的,老人是有经验的。这女生应当是同为民乐团的孙维,那个时候孙维还不是嫌疑人朱家也没有把主要怀疑放到她身上。”
5、“黄先生对待朱令的人品也很极品,他在 97 年刚刚毕业就迅速结婚了,找了朱令民乐团的成员,难道他没有脚踏两条船的可能没有这样的动机?他老婆应当是知道他与朱令的关系的,为什么他老婆会这样与之闪婚?”
6、张捷甚至说,可能黄手上有孙维和贝志诚两个人的把柄,所以他们都不敢说他,而那些事情公开了对黄自己的前途也不好,所以他保持沉默。
在他这篇文章的影响下,有个网友解读了他的意思:
天涯:作者 :朱令的眼铊的嘴 时间:2013-05-31 15:27:00
“我可以这样说,朱令在各方面也许比较优秀,但孙维绝对是一个能讨男同学喜欢的人。孙维不漂亮,但是在男女问题上倒是很自信。朱令在这方面可能比较呆板。
我相信就孙维的个性她一定会主动去挑逗黄,原来我判断是黄对孙的挑逗无动于衷。今天读了你的文章,读到朱妈妈的表白,我觉得黄当时可能对孙的态度是很暧昧,不拒绝也不承诺。当被告知朱令被投毒,分析周围的情况黄应该很清楚投毒是何人所为。现在是案卷没有公开,相信公安当时一定是盘问过黄的,相信黄在内心对朱有歉意。
再看看孙维的言行,她曾提到黄是个花心队长。那样可以证实朱妈妈的眉来眼去的话。” (以上引号内容全部为张捷律师和网友的发言,仅供参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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05
“冬冬草”是谁?
2013 年 6 月底,朱令父母收到了一封从邮戳和地址来看是寄自美国的信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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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个落款为“冬冬草”的人在打印的信上,情绪激动的指责朱令“制造噪音”“出口伤人”“歧视外地人”,并声称她因此遭到宿舍室友集体毒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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有人说这封信是凶手写的,TA 在为自己的投毒动机狡辩,想要刺激朱令父母;有人说这作者是孙维的“高级黑”,字里行间看似在谴责朱令,其实提供了最关键信息:114 室三人集体作案、投毒。
朱令案发生在 1995 年,孙维同盟和网友的交锋高潮是在 2006 年,为什么这封信是在 2013 年 6 月才寄出?快 20 年过去了,这人对朱令的仇恨还那么强烈?
我不认为这封信是孙维、周欣、刘庆三人之一写的。
首先,2013 年是因为复旦投毒案,朱令案才又被媒体带回视野,十几家媒体报道,热度不亚于 2006 年,导致 2013 年 5 月北京公安局首次做出回应。
而无聊网友瞎搅和的一个重大特征,就是喜欢凑热闹,追求那种重大事件的参与感。如果真是知情人,为何在过去 18 年中不寄,要趁着这波热度寄信?
其次,写信的人自称了解内幕,其实信里什么内幕信息都没提供。她说的朱令晚归,影响别人休息,奚落别人,都是在此信(2013/6)之前就有人提供的。
再者,对于孙维、周欣、刘庆来说,自证清白、洗脱嫌疑才是对自己的人生最重要、最有意义的。她们中没人会傻到在近 20 年后只为了泄愤而自己把罪认了。
那么会不会是她们的朋友,譬如高小红和李思思,替她们打抱不平?如果写信者真把孙维三人当朋友,又有起码的智力,是不会帮这种倒忙的;就算要泄愤,也不用把集体投毒一事给揭了,只要责怪朱令自己得罪他人就好了。
这封信提到了宿舍集体作案,但说本意不是杀人,“她们只想让你女儿生病留级,好让他们睡两年好睡觉。”
但这剧本其实也不是冬冬草首创。比她寄出信早一、两个月(2013 年 4 月),《致清华和朱令案有关的铊们》的匿名作者(也就是前面提到的质疑派一员),就写了类似的话:
“起因:你们都很烦朱令,她每天晚归,很少做值日,给同宿舍的每个人都带来很多不便,更甚的是她总少不了在言语上让你们觉得被鄙视和奚落,连在京城里长大的孙也不能幸免。你们在某一时间达成了共识:必须把朱令踢出 114 宿舍,而且要好好教训她一下。
前提:孙可以拿到铊,而且经过仔细观察后确信,在当时的管理条例下偷出少量固体是绝对不可能被追查出来的。
实施:这要请你们来补充。
结果:朱令的中毒反应渐渐出现了,直到不得不停课回家。
至此,如果朱令能休学一年,李搬到孙、金、王的宿舍,那就是‘皆大欢喜’的结局。其实那样朱令也躲过了人生中的这一劫。
但偏偏朱令身体素质好,又年少,离开毒源后,健康状况逐渐转好,好胜的性格又让她在几个月后回来了。这一变化出乎预料,但你们设的毒媒还在,所以决定保持观望。
本来就很虚弱的朱令,再次接触到毒媒,身体彻底崩溃了。”
以上只是匿名同学的个人推测,但冬冬草却假装是“知情人”直接把它当事实说出来;
匿名同学主要攻击孙维同盟,冬冬草假意替孙维三人辩护实则“坐实”投毒一事;
匿名同学认为是一次投毒,二次接触毒源;冬冬草认为是二次投毒,更为恶意;
冬冬草和匿名同学肯定不是一个人,但冬冬草很可能是受了匿名同学的启发。
这不是第一次有人把投毒怪责朱令晚归等。我注意到 2007 年 1 月,在美国留学生聚集的“未名空间 BBS”上有个帖子的内容、语气和冬冬草的信非常像,且都是在向朱令父母喊话。
发信人: tiantianny (tiantian), 信区: Overseas
标 题: 朱令的父母有勇气面对全部真相吗? 发信站: BBS 未名空间站 (Wed Jan 31 15:29:49 2007)
“清华后来没有出现系列杀手,说明这就是个孤立事件。大家那么渴望凶手说出真相,其实不要凶手来说, 我想朱令父母现在应该把真相想的差不多了,应该有了 closure 吧。
那就是他们培养了一个让人生厌的女儿, 他们自己的教育有问题, 成了导火索。对他们来说这确实是个悲剧。
有人说起朱令, 总是左一个优秀, 右一个优秀, 就算她真优秀, 可对同班同学不关心, 人家凭什么要来关心她呀, 就凭她很优秀?人和人之间有感情是因为相互之间有真心实意的关心, 而不是说, 啊, 她这么优秀, 我们一定要对她众星捧月, 为什么呀?。有人爱用嫉妒, 还有什么‘暗地里下绊儿’来说事, 这就奇怪了, 她风华绝代,那就风华绝代好了, 可为什么要求人人都给她做公关,遇到什么事情要很圆滑得体地为她解释?班级有活动她又不是不知道, 选择去弹琴,就去弹琴吧, 明摆着的自己第一, 班级第二。这一点都没错, 个人选择。有选择就会有得失,千万别太贪婪, 既要以自己为中心, 又要造成很关心集体的样子,那句做了什么还要立碑坊的话说的就是这种心理吧。
当然她现在这么惨, 她们班同学对她做人道同情是应该的,但期待值别太高了。所有的人都知道朱令在她们班没有一个 close friend, 这是事实。她的 close friends 应该是在那些社团, 高中旧友里吧。不是她们班同学现在抛弃了她, 而是当她能为其他同学提供温暖和帮助的时候, 她抛弃了她们班同学。
尤其可笑的是网上那封对给刘庆、周欣的公开信, 企图以什么‘曾经朝夕相处的同学,曾经一起欢笑的姐妹’来忽弄人, 纯粹是扯淡嘛。人家一想, 朱令好好的时候,也没有谁和她这么亲密过嘛, 她朱令的好姐妹都是在外面呀。
在集体宿舍里深夜而归是件让别人深恶痛绝的事情, 噢, 她气质高贵就可以喜欢怎么样就怎么样?所有的恐龙都得为她做出 personal sacrifice?调整自己的作息时间, 忍受她的噪音, 地球都是绕着她转的?
朱令的父母现在一心想找到一个人,然后把她恨恨地毁灭了, 就一切都有 closure 了,真正的真相他们真的很 care 吗?他们做过自己教育上的反思嘛?朱令在她们班上的为人的失败, 在她宿舍里处事的失败, 这算是真相的一部分吗?甚至到他们自己在那段时间里的为人处世, 在朱令出事之前, 他们家不算是‘弱势群体’吧?……”
不同的是,tiantianny 没有说出集体投毒,只是在表达朱令咎由自取,暗示因此被投毒。这个 2007 年疑似在纽约的 tiantianny 和 2013 年在加州的冬冬草,会不会是同一个人呢?会不会是 TA 在看到匿名同学的帖子后受启发,又加了集体作案的内容?
如果我们把时间再倒回去看,tiantianny 也不是第一个攻击朱令和她父母的。
早在 2006 年就有一批账号羞辱朱令。2011 年天涯账号泄露发生后,大家才发现许多骂朱令的十几个账号竟然都是同一个weiwei-MA@hotmail.com邮箱注册的。
帐号名:kate1987926 密码:000000 注册邮箱:weiwei-MA@hotmail.com
帐号名:LILI1987926 密码:198292 注册邮箱:weiwei-MA@hotmail.com
帐号名:lulu87926 密码:000000 注册邮箱:weiwei-MA@hotmail.com
帐号名:lucy1987926 密码:000000 注册邮箱:weiwei-MA@hotmail.com
账号名:西西 1982923……
作者:kate1987926 回复日期:2006-1-6 19:43:19 “朱令被毒也有她自身的原因 一个班 31 个人怎么不毒别人就毒她 别的就不说了 她每天 12 点才回宿舍 能不吵别人睡觉吗? 她怎么就那么讨厌”
作者:lulu87926 回复日期:2006-1-6 22:29:37
“统治阶层就是这样杀人不用偿命 为什么? 江山是人家的 怪就怪朱令是个猪头 见到公主还不下跪 猪头就该被毒 这没什么可说的”
有人输入这个邮箱到 GOOGLE,发现其中一个小号曾在一个征集人教老外英文的帖子下面回复,说自己是“北外的”。
作者:西西 1982923 时间:2005-07-25 02:15:44 北外的
更奇怪的是,有人输入这个邮箱到支付宝,发现显示的名字是张利。但因为没实名,所以也说明不了什么,可能有人故意取这名字搅浑水。
在这一系列账号被发现后,许多人认为是孙维小号,对她更加愤怒。但我认为不太可能是她。孙维是个聪明人,她极力想要淡化自己的家庭背景(因为这被认为是她能够脱罪的重要原因),要求同盟都帮忙证明她家没特权,她平时很朴素,公安和清华都没站她一边……怎么可能此刻用 “统治阶级” 这种贬义词扣自己头上?这不是抵消自己在声明中的一切努力了吗?
所以,这个邮箱的主人更像是个高级黑,而且黑的方式就是 “假扮孙维方、恶毒攻击朱令”,挑拨网友神经。孙维在努力熄火,TA 则火上浇油。
不管是 weiwei-MA 邮箱的主人,还是 tiantianny,冬冬草,都只是把水越搅越混罢了。
对于寻找真相,我们还需要讨论的是:
一:孙维是唯一可以获取铊的人吗?
二:宿舍失窃指向什么?
三:分吃面包是怎么回事?
四:是一次投毒,还是二次,多次?投在哪儿?
五:孙维究竟是个什么样的人?
六:是集体作案还是一人作案?
目前写了三篇:第一篇案发经过(1992-1995),第二篇破案经过(1995-1998),第三篇人物关系(2005-2013),但写到现在,只是刚交待完背景……
虽然不知道大家是否有耐心再看下去,但是我既然开始了,还是把它认真写完。保证下一篇是最后一篇。
# 第四篇 分析篇
前面三篇整理了事实经过,凡是写到的内容,都标明了来源。资料几乎全部来自 90 年代至今正规媒体报道,以及基本可确认为本案相关人士的网络发言。我相信自己资料看的比较全了,如果我没写到的,多半是因为我觉得可信度不高。
很多人感觉看的不过瘾,是因为习惯了读一篇文章:先摆出一个观点,随后搜集所有事实来论证观点。其实网上这样的分析已经很多。
我认为,我的观点是什么,能不能说服大家,其实没那么重要。对于本案,最关键的是(1)去伪存真、留下有据可考、接近事实的资料(这是前三篇做的)。(2)在讨论的过程提供一个思考角度(这是今天这篇要做的)。
在这个基础上,大家可再自行判断。
我在整理资料之初,并不确定自己会得出什么结论,但写完第一篇,也有了自己的倾向。虽然网上无数的人在说:“肯定是某某干的。”但我很难直接说出答案。不仅仅是这个案子,还有其他案子也是如此。
当这里的阅读量越大,我就越提醒自己慎言。由于大家对我的信任+这里的流量,我也担心我的个人看法会成为一些人心中的 “定论”。方舟子等一直在批判贝志诚搞 “网络公审”,我不希望被扣上这帽子。
这个案子目前来看,最大的问题还是在直接证据缺失,因而不可能有 “定论” 了,除非凶手供认。
为了不让大家失望,我还是会说出自己的观点,并给出理由。我认为对当事人公平的做法,是把有利于和不利于 TA 的全都摆出来,顺便帮 TA 辟谣,随后再来讨论 TA 到底是不是凶手。
是的,1,孙维的嫌疑非常大。也许会有人说,这不是废话吗?但让我说这句话并不容易。
我这么说,不是因为她在 2006 年改名字、改生日,不是因为她用回帖纲要组织朋友帮她证明,不是因为她没敢上凤凰台节目,不是因为她在声明中用“一死一伤”这样听似冷漠的词汇描述朱家姐妹,甚至不是因为她家人可能把她从警局带走……
所有以上行为都可以从正反方理解,有罪的人会做,无辜为了自身利益也可能会做。我们不能以很高的道德标准去揣摩嫌疑人心理,这样容易制造冤案。哪怕她是一个自私、冷漠、仇恨朱令的人,和投毒之间,也有一条鸿沟。
我说她嫌疑很大,也不是因为在“她的箱子里找到了朱令的咖啡杯”,不是因为“她造谣朱令的父亲走私铊盐”,不是因为“在图书馆铊的书上发现她的指纹”,也不是因为“她的前男友发的网帖”……因为这些都是谣言。
对这些谣言的辩驳,可以看知乎上一篇《如果从纯理性的角度看朱令铊中毒案,会是什么样》,以及方舟子写的一些文章。 贝志诚等或许是为了更“有理”,添加了一些不确切的细节。一听好像很说服人,但其实有损他们本身的目的。造成后果是:
1、对手刚好可以理直气壮地把火力集中在辟谣。孙维那篇声明的标题就叫《孙维的声明--驳斥朱令铊中毒案件引发的谣言》,她的朋友们的跟帖纷纷驳斥贝志诚等人的不实消息。这等于让整场辩论的焦点,从“孙维有没有投毒”模糊为“贝志诚的指控是不是真的”。室友、薛刚等人发言,可能都是实话,却压根没涉及那些更核心、更致命的问题。
2、一旦谣言被揭穿,那个发布的人的信誉会遭到很大质疑,从而导致他其他的话也很难被人采信。贝志诚说的内容或许大半是真的,但因为其中夹杂了一些不实或夸大的内容,导致较真的方舟子等纷纷抨击他说谎、构陷孙维。最后连他自己也成了小部分网友的怀疑对象。网上甚至分成孙铊党和贝铊党两个标签。
我一直有感的一句话是:无论何时,我们都不该用谣言去打击对手,难道事实还不够有力吗?
我说孙维嫌疑很大,是更多基于事实的原因。
朱令父亲的怀疑理由
朱令父亲吴承之曾对记者说:“我怀疑她是从看到 2007 年那个文件开始。当时两个感觉:一个感觉我们蒙在鼓里,1998 年都结案了我们还整天催着去打听案子破得怎么样;另外一个本来心里还怀疑可能不是她,但看到这个文件,觉得她是唯一的(嫌疑人)。”(2013 年 5 月 8 日《朱令父亲吴承之接受采访:不赞成白宫请愿 怀疑孙维是唯一嫌疑人》)
他口中的文件是指是 2007 年的政协提案回复函,其中提到案子其实在 1998 年 8 月 25 日已结案,但只通知到了孙维一方,并未明确告知朱令家属。
吴承之对另一家媒体说过,他是在 2006 年看到孙维的声明后,才更确信是孙维所为。为什么呢?
朱令家在 1997 年 3 月 25 日写信给时任北京公安局局长,在 5 月又写信国家领导人。
“我们确实给中央写信了,但孙维知道具体的年月日和写信的内容,这说明什么问题?以前我可能只是有点怀疑,她们同学之间怎么能仇恨那么大,那么自私,但我看到她的声明之后,我就认定了,孙维是唯一的,就是她干的。”(《三联生活周刊》2013)
我又回去看了孙维的声明,里面并没有提到具体的年月日。难道让吴承之如此坚定孙维是凶手的证据都错了吗?
不。原来,那个叫“追铊”的黑客曾公布孙维声明的初稿和二稿。初稿和最终发网上的成稿相比,有一些细节被改过了,包括以下这段:
初稿:“朱令 94 年底中毒,95 年 4 月确诊铊中毒,至 97 年毕业前夕一直没有破案,应该说公安错过了破案的最好时机,眼看大家要各奔东西,朱令家人非常着急。后来我得知:97 年 3 月 25 日,朱令家属致信北京市公安局长,指出学生即将离校,其中很多人将出国留学,此案急需抓紧侦破,不能放走凶手;97 年 5 月上书国家领导人。”
定稿:“朱令 94 年底中毒,由于医院误诊耽误半年,95 年 4 月确诊铊中毒,至 97 年毕业前夕一直没有破案,应该说是错过了破案的最好时机。事后由于朱令家人一直广泛地向大家讲述,我们也就听到一些以前不了解的事情:97 年 3 月,朱令家人致信北京市公安局长,指出学生即将毕业离校,其中很多人将出国留学,此案急需抓紧侦破,不能放走凶手;不久又上书国家领导人。”
也就是说,孙维确实知道朱家写信的具体日期。她在发帖前意识到可能会有人质疑她是怎么知道的,所以她在成稿中加了一句解释,并把日期模糊处理。
那么,孙维怎么会知道具体的日期?这确实是个问题。
哪怕朱令父母到处告诉别人他们写信给上层,大概率不会/也没必要说到具体日期;哪怕有中间人听说后,转述给孙维,大概率不会/也没必要说到具体日期。大家都知道,流言传来传去的趋势,只会越来越模糊。孙维知道具体的日期,很可能是有人在收信环节获知后,特意通风报信或把信转给他们看过。
朱令父亲因为这两点,有种“恍然大悟”的感觉。
但话说回来,通风报信只能佐证,确实有人在帮孙家盯着这个案子,也不能直接证明她就是凶手。
下面是正式的讨论。
# 01 孙维会蠢到从自己实验室拿走铊投毒吗?
2005 年底发在天涯的孙维声明称:“我绝不相信自己是唯一能接触到铊的学生,因为我帮老师做实验使用的铊溶液是别人已经配好了放在桌上的。为此我查阅了文献,事实上化学系在实验中使用铊试剂有很长历史了……
其他系实验室也有铊。
最重要的是学校对于有毒试剂没有严格管理,铊溶液和其他有毒试剂在桌上一放就是好几年,实验室有时也不锁门。很多同学课余时间下实验室帮老师作实验,实验室也对外系学生开放。”(http://bbs.tianya.cn/post-free-446431-1.shtml)
接着,她哥哥还拿录像机记录了全过程:他是如何走进实验室,把一只带骷髅标记的瓶子带出实验室,全程无人发现。
孙维的自辩角度:
1、其他做实验的人可以合法接触铊(但该课题组其他人和朱令没交集,所以这句话没意义);
2、哪怕不合法接触的人,也可以进去偷走铊溶液。
质疑孙维方(童宇峰):
孙维哥哥几次去实验室取走毒品的举动恰好说明,“如果是一个非化学系人员要去偷有毒物品的话,他会拿什么?当然是普遍知晓的毒药,比如氰化钾等,但必须在实验室里找一阵子。为了盗窃迅速,估计会像孙维的哥哥一样拿一瓶有骷髅标记的药品。这个瓶子是铊的可能性有多少?基本为零。化学系那么多有毒物品,为啥就拿‘铊’?因为铊盐无色无味,下毒不容易被发现。拿的人对铊盐的理化毒性非常了解。”(2013《羊城晚报》)
支持孙维方(方舟子):
(1) 孙维并不会因为做试验用到铊试剂就了解铊的毒性。97 年北大化学系那个用铊给同学下毒的男生,是自己去借阅《毒理学》才了解铊的毒性的。如果孙维可以看书,其他人也都可以看书了解。
(2)如果“人人皆知她是我班唯一一个可以合法接触到铊的人”,而孙维却用铊来投毒,这不傻到让警方把她当成第一嫌疑对象吗?还是某个知道“人人皆知她是我班唯一一个可以合法接触到铊的人”的人,故意在众多剧毒品中选用铊投毒,为了让孙维当替罪羊?
【没药花园分析】:
清华的证明——说孙维是“校内唯一有机会接触到铊的学生”——漏洞太大,所以孙维把大力气都用在反驳这句话上,并成功证明了校内其他人也有机会接触铊。她的证明完全没毛病,只不过没意义。
假设清华当年的证明严谨一些,是:“孙维是朱令的同学中唯一可以合法接触铊盐的学生。”那么孙维要如何反驳呢?这是事实,她无法反驳。她只能说,其他人可以非法秘密地接触铊盐。
孙维让她哥哥做实验,也想说明:实验室管理如此松散,完全可能是某个恨朱令的人,从实验室中偷取了铊盐,对朱令下毒。
如果不深入思考,会觉得这种可能性也很大,但如果一步步推敲,会发现可能性极小。假设真存在这样一个偷铊的凶手,我暂名 K 吧。
1995 年的朱令案向公众普及了铊的厉害。97 年北大铊投毒和 07 年徐州矿大铊投毒的两个凶手,都表示此前都听说过朱令案。论文《铊中毒的现状与诊治新进展》也写道:“特别是国内自清华大学朱令铊中毒事件报道后,铊中毒病例便逐渐增多,且多为投毒事件。”
但在 95 年朱令案发生以前,许多化学系的人都对铊中毒闻所未闻。据同时期化学专业的人所言:大学化学基础课里基本没提过铊,大学化学的基础课实验也没有用到铊的实验。
朱令班的副班长也说过:“现代化学里的分支又多又细,很多药品如果不是课程或科研所需,根本不可能了解其性质甚至分子式。”
由于 1/4 茶匙的粉末就可致死,所以完全不懂的人,很可能投过量。而朱令案中的凶手对量的拿捏还是准的(见下文分析)。所以凶手选择铊不是无心/随机之举,而是在投毒前研究过其特性和用量的。
那么,不要说校外人士、其他专业,就算化学系学生,在当时的信息条件下,想到用铊的可能性就非常低。
朱令首次中毒大约发生在 1994 年秋季。早在 1994 年春,一个姓郁的老师在分析化学课上向物化 2 班的同学提起 60 年代清华一例吸入铊致死的案例,全班人知道也仅限于知道铊是剧毒。
Okay。假设凶手 K 是物化 2 班一员,牢牢记住了这堂课,并通过课外阅读了解更多铊的毒性。那么,自身不用铊做实验的 K,要从什么渠道知道哪个实验室在用铊盐/铊溶液呢?
北大化学系男生王小龙对自己的两个同学下毒,他的铊盐正是从他自己的实验室拿出来的。
1997 年“4 月 29 日,王小龙在实验室做实验时,发现药架上有一个药瓶,装着一些白色的硫酸亚铊晶粒。”(《北大投毒案:知识与人格的裂变》)
K 不可能明目张胆地逢人就打听“哪儿有铊”,也打听不到。毕竟在 1995 年立案后,连警察都一时没查到清华到底有没有铊盐呀。他们最后是从石家庄某化工商店找到清华购买铊盐的发票,才追回到这个课题组。
这么看来,这或许存在的 K 要获知李隆弟、童教授的实验室有铊盐,只能是从参与实验人员(三个女研究生、90 级本科男生吴某和孙维)那里刚巧听说了。K 既然是物化 2 班一员,那应当就是从孙维处听说,看来 K 也是和孙维亲近之人。
或许 K 就是运气特别好,一直记得铊盐有毒,并刚好得知“那里有铊盐”,TA 要怎么偷呢?K 必须打听到这个实验室的位置和人员作息,随后闯入自己完全陌生的环境,在紧迫的时间内成功找到哪个是铊盐/铊溶液,并装适量到自己的容器中带走。
这不是不可能,但难度及风险,和孙维哥哥“随机闯入一个无人实验室、随手拿走一瓶毒品” 不可同日而语。
问题是,K 与其如此冒险,为何不像孙维哥哥一样随机拿一个毒药?
如果不是像王小龙那样唾手可得的便利性,K 为什么非要用铊,而不用无色无味、更易得、危害也屡经验证的砷?或者用中学、大学实验室中常用到的剧毒重金属氯化钡?……
越是来源普遍的化学品,警方越难缩小嫌疑人范围,也越利于凶手脱罪。
K 如此煞费苦心地用铊下毒,恐怕也只能解释为方舟子的答案:一个知道孙维是唯一的人想要嫁祸孙维。
通常罪犯只在乎自己摆脱嫌疑,很少明确地想要嫁祸到特定人身上(除非嫁祸也是犯罪的目的)。而同学都知道孙维家有背景,不是一个好的嫁祸对象。但 K 依然选择孙维来嫁祸,只能说明 K 不仅恨朱令,也同样恨孙维。
如果真有这样一个潜伏在孙维和朱令身边的人这么做了,我想孙维应该早有自己的怀疑对象。她在 95 年就应该好好回忆一下自己在什么场合和谁谈论过自己的实验室里有铊(这种次数不会很多),谁这么恨她想嫁祸她。但她为自己极力辩护的声明中未提到这个疑点。
高智商不会这么做?
一些人说,孙维是高智商,她难道不知道查出铊中毒后,首先会怀疑住一个宿舍并可以合法接触铊的她吗?她如果真要作案,为了避嫌,也应该选择另一种毒药。
方舟子说:如果“人人皆知她是我班唯一一个可以合法接触到铊的人”,而孙维却用铊来投毒,这不傻到让警方把她当成第一嫌疑对象吗?
先不论孙维到底是不是高智商,我们就归为名校高学历吧。认为学历高的人作案就该很完美,其实是神化了智力这玩意,忽略了人性。
1997 年,王小龙是北大化学系的尖子生,智商不会比孙维低,他怎么就没想到若两个受害人(一个自己宿舍,一个隔壁宿舍好友)被确诊是铊中毒,一旦查到就他所在的实验室里有铊盐,极容易查到他身上吗?
2013 年,在复旦医学院读硕士的林森浩也是高智商,他在自己宿舍的饮水机水槽里投下二甲基亚硝胺毒死了室友黄洋,他怎么会没想到,警方很容易查到宿舍里就他曾用二甲基亚硝胺进行动物实验呢?
2011 年 1 月,在美国新泽西工作的一个电脑程序员铊中毒身亡。警方很快发现,与他闹离婚的妻子李天乐在一个月前先后数次向雇主施贵宝制药公司领取大量铊。这个当年以区理科状元身份考入北大化学系的女化学家,智商一流,她怎么会没想到丈夫的病因一旦确诊,警方很容易查到她领取铊的历史记录呢?
(据说李天乐和王小龙是北大化学系同学)
只能说,这些聪明人在那一刻想要除掉对方的欲望,大到足以让他们铤而走险;并且,凶手都会抱有侥幸心理——这种中毒十分罕见,没准受害人还没查出病因就死了。
一个凶手拿自己的前途和性命冒险,做出毒杀的决定,本身就不是“明智”的。也正因为他们有知识,才会采用这种阴险手段:用自己接触过的罕见的化学品给受害人下毒,而不是采用暴力犯罪。
综上:国内外发生过的名校高材生者下毒的众多案例表明,这些凶手会首选自己工作中就可以得到的、自己相对了解的罕见毒药。如果孙维有作案想法,她凭什么会比他们更高明呢?
这也说明一个人性相通的地方:无论智力在什么水平,一个谋划犯罪、神经紧绷的人,总是会在心理上寻求控制感和安全感。
出于同样的心理,一个没有渠道合法得到罕见毒药的 K,通常会转而选择更易得的毒药种类,而不是去高风险地偷窃罕见毒药。除非,TA 真的特别恨孙维。
那么这个有如神助的 K 存在的概率有多大?
# 02 宿舍失窃案,是谁偷走了朱令的物品?
第一起宿舍失窃案指向什么,也是众说纷纭。
主要有两种截然相反的观点:
(1)这是一个外来人员入室行窃,想伪造成室友作案;
(2)这是一个室友行窃,想伪造成外人入室盗窃。
衡量下来,我认为是后者。
可以明确的是,宿舍失窃发生在 4 月 29 日(报案日)到 5 月 5 日期间。较大可能发生在五一假期中,因为宿舍楼人少,114 又没人住。
在报案时,朱令家属提出迁出三个室友、封存宿舍,但化学系老师薛方渝对朱令舅妈说,没必要这么做,因为“他们班女生也安排了五一旅游,不在宿舍。”(朱令舅妈采访)
但当 5 月 7 日朱令父母去做笔录时,警方告诉他们,朱令的一些东西被偷了。(警方当时判断为失窃案,但未提到原因:门窗有没有被破坏、窗户是否打开、贼是从哪儿来的、宿舍有没有被翻乱)
发现失窃后报案的是刘庆。(薛刚在 2006 年 3 月 11 日物化 2 清华校友录上的讨论)
我推测刘庆从外地旅游回来后,第一个回到宿舍,发现了地上散落的钱(可能还有物品翻乱的痕迹),从而意识到发生了盗窃。
朱令舅妈,同为清华大学的老师,曾接受采访说道:“就这样,我们等到五一春假结束后才等到派出所的通知,要求我们来派出所做笔录。笔录时,他们通知我们,宿舍发生盗窃,但是好像不是为了偷钱,因为地上散落着很多钱,而且夹在书里的钱也没有丢失,却偷了很多个人物品,但是贵重物品和钱都没有丢。”
“据当时勘察现场的民警后来跟我们说,钱撒了一地,其他同学的东西都没丢,唯一不见的是朱令曾经用过的一些洗漱用品。”
(http://news.cri.cn/gb/8606/2006/01/11/1545@856166.htm)
少了很多洗漱用品。那么到底丢了什么呢?
“倾斜的边”(匿名同学)说,“主要是化妆品。”(见第三篇)
2013 年,央广新闻对朱明新的专访录音里,朱明新说:“被偷的是两件东西,一个是装洗澡用品的小蓝子、一个是水杯”。
还有一种说法是,少了(1)隐形眼镜小盒;(2)口红;(3)洗发液;(4)浴液。(《调查报告》)
那个不锈钢水杯在警察来时没发现,后来孙维在打扫卫生时在她自己的床底找到,交给校方。
钱和贵重物品未丢失,其实否定了这是一个为财而来的小偷,这个时间点也指向偷窃案和投毒案之间的明显关联。只是这到底是何种关联?
还是拿 K 来假设吧。
推测一:K 住在其他女生宿舍(清华大学管理严格,男生不能进入女生宿舍),曾潜入 114 室给朱令的洗漱用品投毒。当她得知朱令父母报警后,需要赶紧处理掉罪证,所以趁五一假期 114 宿舍没人,进来盗窃。
这种可能性极低。
为什么?
照讨论一的结果,K 煞费苦心去偷孙维实验室里罕见的“铊盐”投毒而不选择其他,因为她不只想脱罪,更想嫁祸孙维。那么,她此刻应当高兴,第二目的“嫁祸”也快实现了。警方一旦立案后来取走证物、在长期放置宿舍内的洗漱用品中发现铊,而孙维作为既有投毒便利又能合法接触铊的室友,自然嫌疑是最大的。
孙维一直想方设法要证实朱令活动广泛,是在宿舍外其他地方一次中毒。而 K 想要嫁祸孙维,保留这些陷阱在宿舍里,用来陷害孙维不刚好吗?为何要在朱令父母已经报了案的危险时刻,再冒一次险,去撬锁/爬窗、偷走证据?
有人会说,或许 K 是怕这些洗漱用品上留下自己的指纹,所以要扔掉。首先,朱令中毒多月,平时洗澡什么肯定早把指纹洗走了。
就算 K 还是不放心,那么,K 作为外人作案,应当竭力抹去外来人员侵入的痕迹,伪造成内部人员作案。TA 又为何做这些多余的事:把钱撒在地上,把不锈钢水杯丢到床底?
大家设想下,如果有天你回到集体宿舍,看到钱撒了一地,室内物品失踪了几样,你的第一反应会是什么?我的反应会是,有小偷光顾了,他在找钱,而且是非常仓促的行窃。因为如果是内部人员做的,熟悉每样东西的位置,只要从容不迫地拿走即可。
所以那个现场的表层指向性很明显:快来看,有外面的小偷来宿舍盗窃了!
当有人伪造现场时,越是表层、明显的东西,越代表了 TA 希望人们注意到并相信的。
推测二:其实偷走的洗漱用品中根本没有铊毒。朱令是在社团宿舍之类地方中毒的。但如果宿舍里丢失了朱令的物品,警方很容易想到朱令是在宿舍中毒,从而怀疑是室友作案。这个小偷的目的不是为了毁灭证据,而纯粹是为了嫁祸。
方舟子也说过:“这更像是宿舍外乃至校外的凶手利用五一无人期间的栽赃,想要让警方误以为朱令宿舍是投毒现场。”
不,这可能性也极低。
的确,这是栽赃方式之一,但是一个几乎无效的栽赃方法。现在这案子缺的直接证据之一就是毒源。K 既然都撬锁/爬窗进入宿舍了,何不把毒源给落实了,让警方能有直接证据指控室友作案?
TA 为何不拿一丁点儿此前偷到的铊盐,投到朱令平时只在宿舍内使用的物品上,譬如杯子、枕头、床褥、洗面奶里?警察来取证时若验出铊盐,必然最先怀疑宿舍内部作案。这才是正常的栽赃思路。
退一步说,如果 K 想通过这种笨方法栽赃,也只需悄悄拿走即可。警方来取证物时发现独独少了朱令的东西,又没外人入室盗窃的痕迹,必然怀疑是被室友内部人员偷偷处理,她们真的是百口莫辩。
而且偷洗漱用品对于栽赃来说,还是有点思维跳跃。如果我是那个小偷,我应该会悄悄拿走朱令吃剩的壮骨粉、杯子,毕竟一般人都认为毒是投在食物里。如果朱令那几件入口之物不翼而飞,那三个室友的嫌疑太大。
结合上面两点,如果真有外人盗窃,无论是为了毁掉证据,还是纯粹为了嫁祸,都没必要撒了一地的钱,没必要让人觉察发生了失窃案。
我们看到的现场状态不符合“外来人入室行窃,想伪造成室友作案”。
推测三:盗窃案是宿舍内部人员所为,为了毁掉证据,并把视线转移到外来人身上。凶手是室友之一,早就想要处理毒源。但如果她把毒源悄悄扔了,等警方来清点物品发现朱令的东西不见了,会对室友产生很大怀疑。她便想到一个办法:制造一起“外来盗窃案”,让一个外人把毒源“偷”走了,也就是让人相信发生了“推测一”中的情况。
既然要让人一眼觉察是外人闯入,就必须把现场搞乱,证明是一个不熟悉环境的人在翻找东西。她把一些钱撒在地上的思路就是证明有人在找钱,就好像你下班回家发现撒了一地豆子,就知道你家狗肯定翻过豆子袋。
但许多伪造现场的罪犯都会犯一个致命错误,就是不能真正从财产盗窃犯的角度去思考问题。很多仇杀者为了把现场伪造成抢劫杀人,会细心地取走死者钱包,却忽略了死者身上昂贵的手表。
毕竟,财产罪犯做一切的目的是为了钱,而伪造现场者并不在意钱,只是做做样子。同理,这个不差钱的室友也没有替换为穷贼思维,哪顾得上真的去一本本书里搜罗钱?
那她为什么不拿走一些其他人的东西,搞得更像谋财盗窃?这是个好问题。不拿走另两个室友的东西,或许反映了凶手的心虚心理:她怕站到另两个室友的对立面,怕她们遭受损失后会对“小偷”追责和愤怒,从而打破一个“心知肚明却谁都不能说破”的自己人关系。
我想她是拿了自己的一些钱丢在地上。等到警察来询问谁的钱少了,两个室友否认,她做贼心虚,也跟着否认。
这地上的钱哪来的?如果真采信三个室友的否认,那地上的钱只能是外来“小偷”自己带进宿舍的了?这个外贼为了取走证据,反而留下一些钱作为证据?这极度不合理。
这钱只能是宿舍内部人员之一的。只是凶手事后才意识到自己伪造的现场漏洞太多,内心紧张,不敢承认。
写到这里,一定有人会提问:从朱令 3 月初住院,到 4 月底报案,中间有一个多月时间。这些学生可都是高智商,她(们)每天生活在那里,完全可以买一样品牌的洗漱用品,神不知、鬼不觉替换掉毒源。
她的确可以,为什么不做呢?原因可以很多。
(1)她或许真没想到这一点;
(2)或许她存在侥幸心理,觉得这么久连病因都查不出来,朱令已经奄奄一息,自己几乎蒙混过去,这时再动手脚反而暴露;
(3)或许朱令用的洗发水瓶子很旧、譬如商标脱落等,买来新的会太明显,会让朱令家属,甚至另两个室友都看出不对劲,而替换液体的话也怕洗不干净原瓶。
(4)更或许,毒投在多样物品中,很难在市场上每一样(口红、洗发水、沐浴露……)都找到完全相同的。当年可没网购,如果你在平日的商店没看到这一款,找起来会很费周折。
所以,我想凶手在朱令住院后,一直在暗中观察形势,不敢轻举妄动。照她的打算,朱令若挺不过去、因“怪病”去世,她的那些用过的洗漱用品自然留在宿舍没人要,到时候名正言顺扔掉就好了。
但 4 月 29 日后,她突然得知铊中毒确诊、朱令家属报案了,立刻慌了神。五一假期,另两个室友外出,刚好为她提供了伪造入室盗窃案的机会。
综上,114 室失窃案的现场情况更符合“室内人毁灭证据、伪造外来人作案”,而不是“外来人行窃、伪造室内人作案”。前者确实不完美,但可以是凶手缺乏经验、考虑欠妥所致,而后者的多此一举则完全说不过去。
据此判断,丢失的几件物品中有铊毒。
凶手如何能这么快知道朱家报案?
朱令父母在 4 月 28 日得知铊检测结果后提出报案,失窃发生在五一期间,5 月 5 日发现了失窃案。在立案前后,我们已知清华对此类刑事犯罪的丑闻都非常保密,禁止同学接受采访,一些同班同学直到 97 年还不清楚朱令被投毒的细节。那这个凶手是如何在一天后就得知报案消息的呢?
系里老师肯定是第一时间知道的。因为当时朱令舅妈是在 4 月 29 日找化学系薛方渝老师提出报案。而化学系老师很可能在 4 月 29 日或者 4 月 30 日,告诉了对学校最忠心的学生团支书薛刚。薛刚应该就是几个匿名同学吐槽的“权力中心”、“第一世界”。(见第三篇)
当年不用手机,所以凶手应当在 5 月 1 日出发前就知道了消息,从而临时取消或者缩短自己的出游计划,制造时间留在北京,但没住宿舍。
大三下半学期时李思思已和薛刚交往,薛刚从系里听说后,把此重大消息告诉女友实属正常;而李思思作为“小猪和娘子团”的一员,八卦给 114 室三个闺蜜听朱令案的进展也符合人之常情……所以,这些和薛刚深交的核心圈子的人是最有可能迅速知道消息的。
如果是一个民乐团的朋友、其他系、甚至校外的人作案,我很难想象 TA 可以从什么途径如此迅速地在五一期间就得知消息。
童宇峰对记者透露,薛刚在与他的通信中,提到自己是从妻子(李思思)处听说失窃案的,而另有同学告诉童宇峰,当年曾碰到薛刚“慌慌张张”从 6 号楼女生宿舍楼出来,说朱令宿舍失窃,并要求该同学不要声张。”(清华才女铊中毒新现四大疑点《青年周末》2006.4.13)
我想他或许心底也猜到几分,是自己泄露消息,导致了这起失窃案。
宿舍中的谁?
照以上分析,其实三个室友孙维、周欣、刘庆都有可能。
若仅从作案便利性来说,家在北京的孙维更方便。
已知五一假期 114 宿舍没人住。家在新疆的周欣和家在陕西的刘庆如果不回宿舍,大概率是去外地了。但孙维五一期间不在宿舍,可以不离京。她本来每个周末都回家住。
当然,周欣和刘庆之一也可能故意伪装离京,其实住旅馆,伺机回宿舍行窃。警方在失窃案发生后,应当调查三个室友在整个假期中是否人在北京。
值得提一点是,罪犯一般都有个心理:希望别人去发现犯罪现场后报警,而不是自己。这样的例子非常多……这有点像一个心理缓冲带,可以省却自己立刻承受说谎和表演的压力,也可以增加一个站自己这边的证人来说服警方。
而发现失窃现场后报案的是刘庆(陕西室友)。我认为她入室行窃的嫌疑相对较小。
# 03 面包真的被分吃了?
1995 年 3 月底,朱令宿舍的一个女同学给吴承之打了个电话,告诉他:“朱令剩下的面包,我们几个分了吃了。”
“很明显,有人在销毁证据,”吴承之向记者回忆这个细节时强调。
(来源:《法制周报》2006 年 1 月 26 日)
(最早报道的应该不是《法制周报》,而是其他家,没找到。)
这个蹊跷的电话让许多人很纳闷:哪怕真是凶手吃了或者扔了,也没必要打电话告诉他们啊。毕竟面包是有保质期的。都过了大半个月了,哪怕你扔了也合情合理,何必特意通知?
2006 年 1 月 23 日,童宇峰给周欣写 email,“刘庆看了《新民周刊》的报道后给我写信说,朱令父亲说的面包一事不对,说电话是朱家打给你们宿舍的,但是她说她没有接到。那么这个电话是否是你接的?关于面包和壮骨粉,刘庆说她绝对不会去吃这些东西,那么你对于这件事情是什么回忆?难道是朱令父亲说错了?”
周欣把这封信转发给了孙维同盟,孙维强烈要求大家不要回复。
朱令于 1995 年 3 月 7 日离校住院,据朱父回忆,电话一事大约发生在 1995 年 3 月底。但是当时这个电话在吴承之看来必然是不重要的,因为在 4 月 28 日以前,他们都没有意识到是投毒。
这些细节是在这个电话发生两年后(1997 年知道嫌疑人是孙维以后),朱父一点一滴回想起来,并在将近十年后(2006 年)首次告诉媒体。我相信朱令父亲不会撒谎,但是很可能记得不确切。
“刘庆看了《新民周刊》的报道后给我写信说,朱令父亲说的面包一事不对,说电话是朱家打给你们宿舍的,但是她说她没有接到。那么这个电话是否是你接的?关于面包和壮骨粉,刘庆说她绝对不会去吃这些东西,那么你对于这件事情是什么回忆?难道是朱令父亲说错了?
刘庆既然自己没接到电话,她怎么知道“电话是朱家打给”114 室的?她自己没给朱令家打电话,又怎么确保孙维和周欣之一没打电话给朱家?
我只能推测下,这三人在看到采访吴承之的报道后,其实在 MSN 等地方讨论过那个谈及面包的电话。孙维或者周欣告诉刘庆,朱令父亲曾打电话到宿舍,她说了 xxxxx。
刘庆在 2006 年 1 月写信给童宇峰,是想通过他为自己澄清:1,我没接到那电话,所以吃面包的话不是我说的;2,我反正是绝对不会吃的。
但她既然知道了周欣和孙维的回答,为何不顺便一起帮忙澄清呢?譬如说,“我们是绝对不会去吃这些东西”。这说明,(1)周欣和孙维中一人告诉刘庆,她确实吃了这东西;(2)周欣和孙维都说自己没吃,但刘庆不确定她们是否说了实话,不愿意替她们担保。
既然刘庆没接电话,那么接电话的人只能是孙维和周欣之一。我认为有以下两种可能:
(1) 接电话者是一个无辜的人,也不知道朱令是中毒,她某天晚上回到宿舍饿了,看到一个没吃过的面包快过期,就拿来吃了。此后某天,她突然接到朱令父亲打到宿舍的电话,说起改天来拿朱令留在宿舍的东西。她有些尴尬,在电话里解释:面包已经被吃掉了。但因为不好意思说自己一个人吃的,便随口说“我们几个分了吃了”。
当 2006 年三人重新回忆讨论时,她可能会这么说:“呀,电话是我接的,但我当时只是说被我给吃了/扔了,可能他记错了吧。”
也就是说,真的有人吃了面包。但我想凶手不管投没投毒在面包里,都不太可能去吃自己极恨的人的剩余食物,所以吃的人应该是无辜的。
(2)凶手接的电话。二次投毒是在面包中,所以在朱令住院后,她已急忙丢弃剩下的面包。当朱令父亲打电话到宿舍,说起自己要去宿舍拿朱令剩下的物品时,她担心他到时会起疑:还没过期的那些面包为什么没了?便提前告诉他:“我们几个分了吃了”。强调是吃了,也是出于此地无银三百两的心理,想强调面包没毒。
那当三人重新回忆讨论时,她可能会这么说:“呀,那个电话是我接的,但我当时说被我扔了,谁会吃那东西啊。鬼知道他为什么要对记者说是我们几个分了吃了。”
刘庆可能会想,我既然不知道相信谁,我只为自己澄清。
鉴于铊盐和铊溶液的特性,我感觉凶手不太会在固体食物,特别是面包一类中投毒。下文会讲到。所以我倾向于认为是第一种。
# 04 是铊溶液,铊盐还是鼠药?
根据《致命元素:毒药的历史》一书中有关铊的内容,铊在自然界分布非常广,土地、植物、肉类中都有,每人都会在不知不觉中吃下。每个人的身体中都含有铊,可能总量不超过半毫克。
铊对成人的最小致死剂量为 12 毫克/千克体重。假设朱令体重为 60 千克,那么致死量最低需要达到 720 毫克。
根据 CDC(美国疾病防控中心)的网站,如果是口服的话,致死量可能在 0.9-9.4 毫克/千克之间。也就是更少量就可能致死。
陈震阳在给朱令检测铊毒后曾估计,朱令体内的铊达到了一克的致死量。如果凶手投的是一克铊盐,也就差不多 1/4 茶匙吧。
那么,凶手投的到底是什么形态的毒呢?
孙维:每次做实验用的铊溶液都是别人调配好都放桌上,其他人很容易偷到。她的话其实默认铊溶液可以投毒。
张捷(朱家律师):实验用的铊溶液浓度太低,要毒害朱令“大约需要 1.5 升,两大瓶啤酒”,所以不可能用铊溶液,只能用铊盐固体。只有孙维可以偷到铊盐。
方舟子(支持孙维):清华的铊盐管理严格(清华自称的),要两个人拿钥匙才能打开。孙维要能偷到,其他人也能偷到。
我还看到各种关于孙维实验用的铊溶液的说法,有的说是硝酸铊,有的说是硫酸铊;有的说 0.05 摩尔/升,有的说 0.25 摩尔/升;有的说要中毒要 200ml,有的说要 1.5L。
我其实不关心对方到底站哪派,我只想弄明白怎么回事。这对于我一个把高中化学全忘光的文科生来说确实费了不少时间。
我下载了李隆弟、童爱军发表在《化学通报》1998 年第 6 期的论文“一类新的流体室温磷光法——无保护介质流体室温磷光李隆弟赵瑜童爱军 (清华大学化学系北京 100084)”。可我第一遍读完后,竟连铊在哪儿都没找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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在我确认孙维用的是硝酸铊,分子式是 TlNO3,才找到了它。而论文清楚写了,实验所用的硝酸铊溶液浓度是 0.25mol/L。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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纯硝酸铊中铊含量约为:77%,以 1 克铊致死量计算,需要约硝酸铊 1.3 克。
而孙维实验室的硝酸铊溶液为 0.25 摩尔/升,即为 66.6 克/1000 毫升(6.7 克/100 毫升), 也就是 100 毫升硝酸铊溶液里有 6.7 克硝酸铊(约 5.2 克铊)。
那么要达到致死量 1.3 克硝酸铊(即 1 克铊),只要 1.3 克/6.7 克=?/100 毫升,就是 19.4 毫升。
所以张捷律师说的需要两个啤酒瓶应当不准确。实际上只需要不超过一瓶指甲油瓶那么多,就可以致死。这不到十几毫升的液体,要一次加在受害人一顿的饮食里,很容易。
先不论凶手是不是孙维,凶手对朱令投毒完全可以使用铊溶液,而无需特意去偷更难得的铊盐。
(此问题请结合 01 看)
老鼠药?
有些人提出,既然某些老鼠药里也含有铊。会不会是有人给朱令投了老鼠药,甚至朱令自己误食老鼠药呢?
用含铊的灭鼠药投毒的确可能致人死亡。60 年代,国外有人用含 1.3%硫酸铊的老鼠药投在喝的东西中,导致两人死亡。(《致命元素》)
对于这个争论有很多,难以有统一的意见,主要原因在于这一块缺乏可靠数据。1920 年代开始欧美出现硫酸铊制造的鼠药,在意识到危害后,自 1970 年代起,各国就纷纷禁止使用。但问题是,官方禁止,谁能保证 1994 年时中国黑作坊不会生产硫酸铊鼠药呢?恐怕没人能回答这个问题。
现在硫酸铊鼠药,肯定是很罕见的。老鼠药误食中毒、投毒的事很多,但基本没听说是用普鲁士蓝来解毒的。
在 90 年代,最令政府和民间畏惧的是滥用毒鼠强(化学名 4 亚甲基 2 砜 4 胺)、毒鼠硅等等所导致的各种中毒事件。毒鼠强的毒性相当于氰化钾的 100 倍,砒霜的 300 倍,5 毫克即可至人死亡。虽然早在 70 年代就禁止毒鼠强,但屡禁不止。1994 年时有人想买个非法剧毒鼠药给朱令下毒,恐怕买到毒鼠强一类的概率高许多。
另外一点是,以老鼠的体量来说,致死的剂量一丁点就够,小作坊商人才不会花大成本给放足料。这些硫酸铊鼠药要达到人体致死量,恐怕得让受害人吃下大量才行。在首都校园里过集体生活的朱令,就独她一人误食大量老鼠药?这很荒唐。由于需要的量大,用鼠药投毒的难度也大大增加。
所以严谨地回答:1 克铊盐,或者 20 毫升铊溶液,都足以达到目的;凶手获取硫酸铊成分的鼠药给朱令投毒的可能性很小。
# 05 铊毒投在什么地方?
网上普遍猜测的毒源有:
消化道吸收:面包、中药、热饮、食堂饭菜、壮骨粉
皮肤吸收:洗发水、沐浴液、口红、隐形眼镜液
硝酸铊是一种白色结晶的固体。溶于水后成为无色溶液,两者都近乎无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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但铊盐如果投到冷水或者室温的水里投的量大了,不能完全溶解。
看一下硝酸铊在不同温度(℃)时每 100 毫升水中的溶解克数:3.9g/0℃;6.22g/10℃;9.55g/20℃;14.3g/30℃;21g/40℃;46.1g/60℃;110g/80℃;200g/90℃;414g/100℃。 (百度百科)
饮食中毒毒源
面包:把粉末撒面包上太容易被发现,或许可以在面包上钻个小孔,倒入铊盐。也很冒险,可能被吃出异样。把溶液倒面包上,这不就让面包受潮、渗水了吗。鉴于铊盐的易溶性,以往铊盐投毒基本都是投在饮料里,我认为凶手只要有液体可选择,就不会投在面包上。
中药:朱令每天把中药带到宿舍外面(团委办公室,一说是乐队朋友)那里去加热,有时候别人帮她热好。在中药中投入铊盐和铊溶液都可以实现。在宿舍内和宿舍外都有可能。
热水瓶:由于水量大,硝酸铊会被稀释,再加上用来洗脚、洗脸的,可能导致吸收量不够(皮肤吸收不如口服有效);更重要的是,投热水瓶不可控,宿舍其他人甚至来串门的、看望朱令的家人都可能用这水,万一造成多人中毒怎么办?我认为不太可能。
壮骨粉:这应该是一筒干的粉末(如果是密封小袋包装就不可能了),铊盐是可能的;铊溶液不可能。但从目前信息看,吃剩的壮骨粉并未失窃。在 95 年立案后,警方肯定化验过吧?既然没找到毒源,那也就意味着里面没有验到铊。
热饮:在她喝的热水、咖啡或者冲泡的壮骨粉液体中加入 1/4 勺铊盐或 20ml 铊溶液,都可以实现,投毒地点应当是在宿舍。这也是最常见的投毒渠道。
食堂饭菜:由于是朱令自己去食堂打菜,这饭菜应当都在她眼皮底下。哪怕有下手的机会,也是可遇不可求的,有点冒险。
皮肤接触毒源
洗发水:铊盐和铊溶液都可以,特别洗头时还会习惯性抓头皮。铊可穿透皮肤进入血液,造成慢性中毒,或者累积造成亚急性中毒。但因为吸收不如口服,若达到同等效果,需要投的量比口服的大。
沐浴液:同上。
口红:铊盐不可能放在固体的口红上;或许凶手把口红浸入铊溶液,然后甩干?虽然口红上的量未必能对朱令造成大伤害,但不排除凶手怀有恶意,真的这么做了。
隐形眼镜液:根据美国疾控中心官网,铊盐和眼睛接触会造成眼睛刺激,但不会造成局部或者全身的中毒症状,不会造成失明。
所以到底有没有投,还是得看那阵子朱令的双眼是否感到刺激,从而无法戴隐形眼镜。
我注意到她在健康时留下的每张照片上都不戴眼镜,包括登台演出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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但在 12 月 11 日上台演出时,却戴了眼镜。这不禁让人怀疑,她可能那阵子,确实一戴隐形眼镜,双眼就受到刺激,所以只能不戴。(虽然眼睛接触不是导致失明的原因,见第一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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洗面奶、面霜未提及,应该是随身带回家,在寒假期间也使用了,在家里用了没事,应当没有毒。
所以最后留下的可能投毒渠道如下:
消化道吸收:中药、热饮
皮肤吸收:洗发水、沐浴液、口红、隐形眼镜液
(凶手可能在其中一至多个中投毒)
我个人的想法是:凶手第一次投在浴液等地方,导致朱令多次使用后发生慢性中毒;第二次投在饮食中,造成急性中毒。
一般人第一次作案时胆子会小一些,不确定是否硝酸铊真的完全无味,不确定是否会造成朱令立刻剧烈发作、猝死等,那样会带来太多关注,更容易暴露罪行。
凶手第一次作案应当只想让朱令生病吃苦头,从视线中消失,并不想致死。所以,TA 可能把铊盐投在吸收稍慢的皮肤接触源上,而非吸收更快的饮食中。且投在洗漱用品中也确实相对隐蔽,在当年一般人不一定能想到。
如果投在洗漱用品中,就和洗漱用品失窃,以及朱令第一次中毒的症状都能吻合。我会在下文中解释。
但问题是,方舟子说铊盐不可能加在洗发水里,理由是:“眼镜液、洗发液里含有多种化学成分,能与铊盐发生化学反应。比如,眼镜液、洗发液都含有氯化钠,氯化钠与铊盐反应会生成紫色的氯化亚铊沉淀,你看到眼镜液、洗发液里有紫色的东西,还敢用吗?”
他说的这个确实让我很困惑。是的,理论上硝酸铊会和氯化钠发生化学反应,而氯化铊在接触氧气后会变成紫色。
但是换个角度想下,氯化钠不就是食盐吗?如果真这么容易起反应,那是不是只要在食物中投毒,硝酸铊就会和食物中的氯化钠起反应变成紫色?那岂不在食物中投毒很容易被识破?
现实中真会如此吗?
两者产生化学反应,需要一定条件。首先温度要大于等于 20℃;其次,溶液中含铊大于 0.5g/100ml:假如凶手只投 10ml 硝酸铊 6.7g/100ml 溶液到 250ml 的沐浴液(小瓶沐浴液),那么其铊浓度只有 0.2g/100ml,小于 0.5g/100ml;再者,合格的沐浴液中含氯化钠一般在 1-2%,即使能起反应,也可能只有极少量的氯化铊可以沉淀,微少到其颜色哪怕有也不易察觉。
目前而言,我认为第一次投毒是在一样至多样洗漱用品中。如有专业人士可以提供意见,欢迎留言联系。
虽然很希望一次写完,可一个星期时间只够写到这里。抵不住后台的催更,我还是决定先把这半篇发了。下一篇绝对是最后一篇了图片。我会回答剩下的三个问题:是一次投毒还是多次投毒,孙维究竟什么性格,是一人作案还是多人作案。
# 第五篇 2018 新数据解读
第五篇和第六篇加起来有 2 万多字,考虑到放一篇内实在太长,阅读起来不方便,所以分成两篇。大家看完本篇后,可以读二条的终结篇。(或给后台发关键词:朱令,会给你推送全部六篇)
我在第四篇写到,我认为第一次是多次、小剂量导致的慢性中毒,第二次是大剂量口服导致的急性中毒。这是我在读了很多铊中毒案例,也找了一些论文看以后,根据她的症状判断的。
由于时间所限,上周我把 “投毒次数” 的分析留到了这一篇。此后,我才获知 2018 年发表在《Forensic Science International》上用朱令头发做分析的一篇论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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这篇论文提供了极为重要和令人震惊的新信息。本文的讨论基于这篇论文以及前三篇中整理的时间线。我会尽力写得清晰一些,便于大家理解。
感谢一位热心的清华校友制作表格,在美国 CDC 从事科研的表弟以及多位专业人士也给出了意见。
# 01 投毒频率和方式
朱令有两次明显症状,但没人说得清楚这是因为两次大剂量的投毒导致,还是持续吸收小剂量铊毒直至累积到中毒剂量。
为什么孙维希望大家帮她证明:朱令是在 1994 年 11 月一次性中毒,后来病发只是因为在几个月内未得到及时医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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因为,如果是一次中毒的话,朱令在第一次出现症状前活动范围广、接触人员多,她所接触的民乐团朋友、男朋友、校外友人等人都有投毒机会。
许多人坚信室友是凶手,正因为朱令自 1995 年 2 月 20 日回校后,在校时间只有八天左右,且因体弱疼痛,大部分时间待在宿舍内。
那么,(1)朱令究竟中了几次毒?(2)凶手是以何方式投毒?(3)毒投在哪儿?
朱令的头发或许可以解答这些问题。
当年在得知朱令被人投毒后,朱令父母从朱令盖的毛毯上搜集了她掉落的头发,并妥善保存了起来。
朱令在 1994 年 12 月底所有长发掉光,随后又有一些新发长出,到了 1995 年 3 月,新发旧发又全部掉光。根据每根头发长度,可以估计出它们分别脱落的时间。
20 年多后,美国马里兰大学教授 Richard David Ash 和贺敏拿到了朱令的那几根头发,用激光烧蚀-等离子体质谱法分析了头发中重金属含量的分布。
由于头发是匀速生长的,所以每一段头发上的铊含量可以显示出凶手投毒的剂量和频率。
这篇论文的信息量很大,也令人震惊。
长达四个月的投毒
一根 7 厘米头发(ZL1995H9)揭示出朱令第一次中毒时间长达四个月。
由于这根头发是脱落在朱令家毛毯上的,所以脱落的时间应当是在 1994 年 12 月 12 日(朱令回家)至 12 月 23(入住同仁医院)间的某天。这根头发显示,第一次中毒和最后一次中毒之间间隔 55 毫米,意味着大约 4 个月时间。
由于每个人头发生长速度不一,所以这个时间是论文作者基于亚洲 18-35 岁女性平均生长速度估计。
在这 4 个月内,这根头发总共有 25 次中毒峰值(铊含量高于基值 20 倍的才算峰值)。
从图中看,朱令在 8 月中下旬第一次吸收铊毒后,随后在几十天内偶尔中毒。在 9 月下旬 10 月上旬期间,是密集的 2 天左右中一次毒(黄圈)。总体来说,这十几次中毒剂量相对低,部分排掉,部分储存在组织中,没有造成明显的健康问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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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D. Ash, M. He/Forensic Science International 292 (2018) 224–231
但在这根头发中间位置(约 10 月中期),突然有一次剂量很不寻常、高于基数 200 倍的中毒。这也是朱令从头到尾中毒剂量最高的一次。与之对应的是,她在 1994 年 10 月出现了两次短暂的失明。
那这次大剂量中毒后的基值怎么会很快回落呢?为何它和此前小剂量中毒一样,峰值只持续两天?这或许说明当时朱令身强力壮,自身排毒能力很强。
另外,在最高峰值背后几天有一些小峰值,我个人判断可能不是新中毒,而是前面一次吸收量太大后,组织无法吸收,铊会回到血液,重新分布,从而再次进入头发,形成二次、三次峰值。(这也是我在读文献时留意到的规律。如不对,请指正。)
铊的再分布原理参考文献:
“铊在不同组织的吸收速率不同,并随时间发生再分布,因此铊可以很均匀地蓄积于组织器官中。”http://www.cem.org.cn/rhtml/20151103/index.htm#R-20
Moore D, House I, Dixon A. Thallium poisoning. Diagnosis may be elusive but alopecia is the clue[J]. BMJ, 1993, 306(6891): 1527-1529.
在朱令这次大剂量吸收铊后,有一段时间未再吸收铊。但到了 11 月下旬,她突然开始频繁大剂量中毒。
从 12 月初左右(头发脱落前三周)开始,朱令吸收铊的剂量越来越大,高于基数 50-80 倍;也越来越频繁,两次中毒之间只间隔 2 天。(绿圈)
与之对应的是,她出现了显著的铊中毒的系统性症状:胃疼、呕吐、恶心(一般口服铊后更快出现这类肠胃症状)、手脚尖刺痛(不断加剧的周边神经症状)和毛发脱落。
论文作者认为,这样的关联可能显示中毒从其他方式转为口服,从慢性转为急性。
两周大量中毒,铅比铊含量更高
另一个重要证物是一根 0.7 厘米短发(ZL1995H5),大约生长周期为 2 周。已知朱令在 1995 年 2 月 19 日返校,在 3 月 7 日因急性中毒症状回家后,新长的头发又全部掉光,3 月 15 日入住协和医院。所以,这根头发是在 3 月 7 日-3 月 15 日期间脱落在家里床上的。倒推的话,这根头发是寒假回校后长出来的,刚好可以显示朱令第二次中毒期间的情况。
测试结果显示,许多峰值拥挤在这不到一厘米的头发上,剂量都高于基值 50-180 倍,并剂量呈上升趋势(蓝线)。大部分峰值之间只间隔 6-18 个小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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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D. Ash, M. He/ ForensicScience International 292 (2018) 224–231
更让人惊讶的是,她的这根头发还显示她在这时期出现了铅中毒(橙线)。铅的峰值和铊的峰值多处吻合,但铅的剂量比铊更高!
持续大剂量吸收铊造成急性中毒,与她 3 月被送去医院后的症状对应:肚子痛、双脚痛到无法站立、神志不清、癫痫、抽搐、接着昏迷五个月。
但铅也可以攻击中枢和周边神经,虽然原理不同,却会造成与铊中毒相似的症状,譬如疼痛、肌肉无力、抽搐、癫痫、昏迷。
当时铅中毒也加重了受害人的部分症状。但总体而言,铊比铅的急性毒性更强,所以后来虽然只针对铊解毒,也缓解了整体的症状。
# 02 论文数据说明什么?
我没有办法描述我一开始看到 2018 年那张图表后的感动,可能更多是出于对生命的敬畏吧。
朱令虽然现在的智力只相当于六七岁儿童,语言功能几乎丧失,无法回忆、思考、表达谁可能是凶手,但是她的头发却记录了凶手对她所做的一切。
我试图把这些数据和新闻报道中朱令的症状对应起来,以看出凶手作案的具体时间和规律。这个实验应当是准确的,头发里的峰值不会骗人。但是如何解读,却有太多变数了。
首先,每个人的头发生长速度不一,如果朱令的头发高于、低于平均,都导致对应的日期不一样。
其次,铊中毒一定潜伏期,短至几小时,长至几天,每个人症状表现也不同。一个日本 23 岁女学生被另一个女性在茶中多次投硫酸铊。从最后一次中毒后的第二天开始,她感觉到疲倦和肌肉疼痛,从大腿逐渐向下扩散。到了第七天她感觉脚趾麻木,小腿酸痛,眩晕、肚子疼、脱发,才去看医生。也就是肚子疼发生在腿疼后面。
参考文献:Yumoto T, Tsukahara K, Naito H, Iida A, Nakao A. A Successfully Treated Case of Criminal Thallium Poisoning. J Clin Diagn Res. 2017;11(4):OD01–OD02. doi:10.7860/JCDR/2017/24286.9494
再者,如我前面在文献中读到,到达组织的铊会因为一次吸收不了,再回到血液,形成二次峰值。这类峰值和新中毒的峰值混合在一起无法区分。
最后,朱令头发脱落在家床上的日期只有一个大概范围,无法确定。
下图是论文附带的图表(我们翻译成中文);它是基于几个 18-38 岁亚洲女性的头发平均生长速度排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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尽管有诸多不确定因素,我们还是在结合考虑了朱令周日在家、媒体报道中情况好转、情况恶化、脱发时间、头发生长速度等各种因素后,对以上图标进行了校准。
根据我们排列的图表,朱令头发生长是高于平均值的,我认为这也符合她 21 岁、国家二级运动员的健康体格。
这也意味着,下面那条线在尾部(脱落时间)固定在某个点后,或许要微微向右缩短。
【没药花园分析】
一、很早就投毒
朱令在 1994 年 8 月中旬回到学校,没过多久就出现了第一次中毒。
虽然找了清华的老师帮忙,也没能查到 1994 年的校历,但据推测,8 月中很可能清华已经开学,只是未上课;也有人说是小学期。也就是说,宿舍其他人当时也都回校了。
校准后,朱令可能在 8 月 24 日前后中毒。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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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被遮挡那句是 12 月 12 日回家治疗)
那么孙维是何时开始接触铊盐的呢?我目前只找到一句笼统的话“1994 年 9 月,孙维进入童爱军、李隆弟教授的课题组实习”(《羊城晚报》)
那是不是意味着孙维只有在 9 月才能接触铊盐?不一定。
首先,媒体对这个信息的表述就不精确,只是一个大概。
其次,这个课题其他参与者是三名研究生和一名大五男生,理论上像孙维这样刚升大三、专业成绩又不是很靠前的学生要参加不会随随便便进去,应当在大二下学期,最迟暑假期间,已经联系好此次实习。
在正常情况下,进入课题组之前,学生都要提前读文献、了解实验的目的等,她必然很早就知道这个课题组会用到哪些化学品。由于铊是剧毒物质,在正式上岗前,童老师也必然要对学生,特别是新手进行培训,明确告知其毒性及中毒方式。所以,孙维有较大概率在暑假已经有钥匙可以进出实验室。(通常研究生的实验在暑假不中断)
如果孙维可以证明自己在 9 月初以前绝对没有机会合法接触铊盐,倒是可以用来自辩,减小自己的嫌疑。
但如果是非法窃取铊盐,孙维比起其他人来至少还有 2 个优势:她知道该实验室有铊盐,而他人很难有途径知道;她很容易打听到实验室其他人的作息,而外贼很难。
警方既然找到了清华该课题组购买铊盐的发票,至少可以确定那个实验室最早拥有铊盐的时间。
如果读孙维的声明初稿,发现她两次强调朱令是在 94 年底中毒。
“更重要的是我在大三一开学(94 年 9 月)就因为觉得功课紧张主动退出民乐队了……而朱令生病是在 94 年底。”(孙维声明 2015/12)
“朱令 94 年底中毒,95 年 4 月确诊铊中毒。”(孙维声明 2015/12)
当然,对她的话也可以有两种解读角度。
其实朱令中毒时间如此之早,是出乎我意料的。我相信在论文出来前,大部分人觉得朱令被下毒要不是在生日前夕,要不是在 1994 年 10 月,即第一次出现短暂失明。
那么,她回到学校没多久就中毒说明什么?
1、说明凶手对朱令怨恨已久。若是大三下学期开学两人之间出现的新矛盾,不太可能几天时间发展到这么严重,促使凶手立刻做出下毒的决定。但也不太可能是高中时期或者年代久远的矛盾,因为强烈的恨意不会持续那么久而无作为。比较合理的是,两人的矛盾是大二或者暑假期间留下的。
2、如上一篇中我分析的,K(假设的凶手)某次刚好听说这里有铊盐,并趁机偷铊盐的可能性很小。而朱令回校没几天已经中毒,使得这个 K 能够这么做的可能性进一步降低。
【没药花园】综上,朱令刚开学就被下毒,说明凶手憎恨朱令已有一段时间,念头最迟形成于暑假,在 8 月中下旬时有机会接触到铊盐。
二、追求隐蔽性
朱令在 8 月中返校后不久就中毒。刚开始三个多月,因为每次吸收的量小,加上自身各组织十分健康,没有明显症状。这符合慢性中毒,症状较为轻缓,开始几周甚至几个月可能都不会察觉症状。
由于朱令直到 11 月底才出现肠胃症状(口服较早会出现的症状),所以开始可能是通过皮肤、黏膜等吸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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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被遮挡那句是 12/12 回家)
讨论一:洗漱用品中毒
已往研究证实,“不论染毒途径如何(皮肤、腹腔、经口、静脉、吸入、肌肉),铊在体内的含量均相近,且与染毒剂量成正比。”
参考文献:张冬生, 王子石, 秦钰慧. 铊的代谢和毒理作用[J]. 国外医学:卫生学分册, 1985, 3:141-145.
当然,由于洗头洗澡会很快冲洗掉,所以比起口服来,吸收剂量可能不会那么高。
关于到底会否出现显眼的沉淀物,以至于引起受害人警觉,在上篇文章后面也有许多读者留言发表了观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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如果凶手把铊盐投在洗漱用品中,那么朱令洗澡、洗头应当很有规律,为何会有时会间隔 20 天没中毒,有时连续 20 天内 1-2 天就中毒一次呢?
可能性实在太多,没法一一讨论。我个人判断凶手陆续投在多个不同的渠道中。
若投入洗发水中,朱令 8 月回校后第一次使用就把一大部分铊挤在头发上了(所以第一次中毒剂量比较高),后面挤出来的铊量就极少,可以忽略;
若 10 月后又投到洗面奶、面霜一类的日用品,可能造成后面较为频繁的小剂量中毒。到了 10 月中某天,朱令和平时一样用洗面奶洗脸,但因洗脸时不慎入眼,或哪儿有伤口,又导致吸收量剧增。(对应那条超高的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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上一篇中我未提到洗面奶、面霜等,是因为我没看到失窃清单上有,觉得既然留下来了应当是经过警方化验被排除的。但我和接近朱令父母的人了解了一下,其实朱令父母当时也无法完全确定朱令留在宿舍内的物品有哪些,所以很可能新闻报道中的失窃清单没有列全。
讨论二:隐形眼镜液中毒
10 月中,朱令曾经历了一次短暂失明(有说两次)。这和中毒是什么关系?
“急性铊中毒一般于接触后 12—24 小时发病。早期临床表现主要为恶心、呕吐、腹部绞痛或隐痛、腹泻等,严重者肠道出血,并于 2—5 天后出现对称性指(趾)端酸、麻、疼痛,逐渐加剧并向近心端进展。轻触皮肤即疼痛难忍,以致不能站立与行走。病情进而发展为肢体瘫痪,肌肉萎缩。铊中毒时脑神经常受累,如视力减退、眼肌麻痹、周围性面瘫。
慢性铊中毒与急性铊中毒的症状基本相同,只是临床表现较为轻缓些。急性中毒多因口服引起,慢性中毒则多为职业性接触而造成……接触含铊化合物还可引起视网膜炎、球后视神经炎及视神经萎缩等。”《铊中毒的现状和诊治新进展》
10 月中那次中毒剂量高于基值 200 倍,是朱令全部中毒中最高的一次。这么大剂量口服下去,早期症状理论上会有肠胃反应:呕吐、胃疼、腹痛;或者神经症状:手脚疼痛,但朱令只出现了离奇的眼睛短暂失明,1-2 天后恢复,似乎也没其他系统症状。
这确实挺让人困惑的。目前,专业人士包括 2018 年论文的作者都认为,朱令那次中毒不是通过消化道。那么,可实现的只有通过粘膜、皮肤等接触吸收。
该论文作者推断,朱令那次中毒可能是通过隐形眼镜液吸收。但铊通过眼睛接触到底会不会导致短暂失明?
一种观点是:既然铊可以 100%穿透皮肤、粘膜,为什么不能穿透眼睛及其四周皮肤?既然能穿透,那么应当和其他渠道一样。所以,陈震阳的回答是:“会出现失明,以及全身反应。”(2007.2)
另一种观点是:急性眼睛接触不太可能造成局部或者系统症状,除了轻微的局部刺激。(见第一篇 CDC 引用)
Acute eye exposure is unlikely to result in any local or systemic effects other than mild local irritation.
那么,接触稀释过的铊溶液算不算“急性眼睛接触”?接触多少浓度的铊才会让眼睛感到轻微的刺激?这些都是不明确的。我花了大量时间进行中英文搜索,都未找到案例。恐怕从没有人进行这样的实验吧。
所以,如果隐形眼镜液确实丢失的话,我会倾向于相信第一种观点:会造成视力问题,以及全身症状,和其他渠道吸收一样。不排除朱令当时也有腿疼、肚子疼等反应,只是较为轻微,不如失明引起她的注意。
推测一下另一种情况:凶手 10 月开始投入到隐形眼镜液中,由于浓度不高,朱令佩戴时一直未有明显的刺激感,而是连续和平时一样佩戴,造成 10 月上中旬连续小剂量中毒。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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但到了 10 月中下旬某天,可能因为角膜出现损伤之类原因,造成吸收量大增(对应超高那条线)。铊在进入体内后,首先影响视觉神经,引起视力模糊。虽然铊也随血液循环到了消化道,但由于原本肠胃健康,不适感未引起她警觉。
从这个图表来看,她应当是在短暂失明后,暂停了某个含铊日用品的使用,所以在最高峰值后大约有三周时间,没有再明显中毒。
而论文提供了一个重要信息:朱令通常是戴隐形眼镜的,自从那次失明事件后不得不换成眼镜。(这和我在上一篇中观察到的朱令演出照片对比一致。)
结合起来看,她很可能是隐形眼镜中毒,停止佩戴,有一段时间未再中毒。
讨论三:前三个月凶手在摸索试验
此前我写过,只要 1/4 勺子铊盐或者 20ML 溶液(以孙维实验的铊溶液浓度)就可致死。
凶手选择皮肤吸收的途径并控制了量,表明 TA 对铊毒的量是做过功课的。就像北大化学系的王小龙投毒,也是精确地称过 200 毫克,一次次试探受害人反应。
从中可以看出:A,死亡不是凶手一开始追求的目的;TA 是想让朱令出丑、吃苦头、慢慢枯萎、重病、从眼前消失。当 TA 发现似乎没什么效果后,才加大用量。
B,凶手有所顾忌,追求隐蔽性,不希望被人发现是中毒,这就不符合嫁祸者的心理。
# 三、11 月底改变投毒方式或剂量
12 月 5 日,朱令父亲给朱令补过生日。在吃饭时,朱令出现了明显的腹痛,难以进食。也有多家媒体报道,那顿饭发生在 11 月 24 日生日当天。(信息矛盾,无法判断)
目前按照我们的排列来看,朱令在 11 月中左右又开始频繁小剂量中毒,并在在 11 月 24 日生日前夕,开始大剂量中毒。而到了 12 月 5 日,也有对应中毒峰值。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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当时朱令隐形眼镜已经不戴了,那么是因为凶手在其他皮肤接触的毒媒中加大了投毒量,还是改为在饮食中投毒?论文作者认为是后者。
但没有异议的一点是,凶手并不是一次投毒后就静待结果,而是一直在增加新动作。
凶手为何在等待三个月后越来越激进?
一二·九晚会是大三上学期对朱令而言最重要的一件事,她把所有空余时间都花在了上面。而当晚,她将出现在几乎每个节目中,除了他人的独奏。凶手知道朱令会在一二·九那晚大出风头,被这念头所折磨,希望毁掉朱令最珍视的机会,令她无法登台。
TA 在等了三个月什么都没发生(除了很快恢复的失明),而此前加在洗漱用品里的铊也可能用完,TA 判断皮肤吸收效果不理想,于是改为投在食物中/或者猛加大量。
朱令的身体来不及排毒,几个月中积累的铊开始侵袭各个器官。
与之对应的是,朱令 12 月 5 日(星期一)那天胃剧烈腹痛。
而到了 12 月 8 日,朱令不仅肚子“持续性隐痛伴阵发性绞痛”,无法再进食,还有腹、腰、四肢关节都在痛,同时大量掉头发。(《新民晚报》)
责任心和好强心,让朱令硬撑下来。朱令与自己的身体较劲,对于凶手来说,却像是朱令在与 TA 较劲。
朱令撑到演出结束,于 12 月 12 日才回家。此时,她已出现肚子痛、手脚刺痛、头发脱落等典型的急性铊中毒症状。
1994 年 12 月 23 日,朱令因“腹痛,脱发,关节疼痛待查”为名入住同仁医院消化内科,她当时一头长发已经全部掉光了。(《新闻周刊》2006/1/18)
# 四、铅超标指明了毒源
总体而言,由于朱令强大的生命力,第一次虽然遭遇了慢性+急性中毒,但并不致命。她在 12 月 5 日出现显著症状,一直到 12 月 11 日演出结束,能撑一周在学校进行正常的学习和排练;她虽然未得到有效治疗,但回校时头发又长出了一寸……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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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二次急性中毒不仅频率缩短到每天一、两次,而且头发显示的剂量也提高到基数的 50-180 倍。(前面是 50-80 倍)
这种投毒的频率其实可以反映出凶手胆子越来越大,越来越迫切,或许还有对朱令回归的失望和愤怒。TA 此时想要“除掉”朱令的决心,已经让 TA 无视可能带来的死亡后果。
最令人惊讶的是,朱令那段时期头发里铅的含量竟比铊更高。论文作者写道,这铅和铊的峰值重合,证明两者是共同吸收的。
难道凶手怕铊还不够有效果,而对她下两种毒吗?
再看看这条曲线的特点:(1)铅和铊的峰值基本重合,共同服入;(2)大部分中毒间隔为 6-18 小时;(3)铊后期呈上升,铅下降厉害。
我认为有以下几种情况:
1、铊盐本身存在铅污染,但我没查到相关信息,而且实验用的不该如此吧?
2、投铊毒的容器(譬如金属杯)本身铅超标,硝酸铊投下去发生了某些化学反应,让铅跑到饮食中被喝下肚……(看到过含铅陶瓷杯倒入酸性果汁后会溶解铅,导致喝下肚)
3、凶手投毒的饮食中本身含铅;而且该饮食是朱令每天有规律服入的,可能白天得吃 2 次。
对于最后一种,我隐约记得以前看过中药内铅含量超标导致铅中毒的案子。查了论文,果然有不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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我又查了一下壮骨粉,也有过关于铅超标的新闻。但因为本身吃壮骨粉的人少,未见学术论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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假设 90 年代的中药不太规范,确实可能严重铅超标的话,那么凶手第二次投毒,或许正是投在朱令的中药瓶中。
因为服药是有规律性的,可能每天一两次,晚上因睡觉间隔时间长。她在每次喝中药的同时,喝下了中药本身超标的铅和凶手投下的铊。
已知中药是朱令母亲从同仁堂配的,每天下班后和面包一起带到学校,朱令在宿舍放置一夜后,第二天会拿到外面加热后喝。
肯定有人会问:既然宿舍室友可以在中药瓶投毒,会不会有人在她加热中药的地方投毒呢?
我在多篇新闻中看到的说法是,朱令是每天去团委加热中药(见第一篇)。但孙维在其声明中说:“朱令交游广泛,社会活动非常多,又是校文艺社团的积极分子,在社团的时间多,在宿舍的时间少,即使是在朱令第一次生病后返校期间也仍然每天去文艺社团的宿舍楼煎药。”
团委和文艺社团是两个不同的地方,加热和煎药的流程也大相径庭。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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朱令去团委加热药,是她男友黄先生介绍的,因为有个乐队的同学在团委工作,而且那里离宿舍比较近。
此前由朱令律师张捷发布的调查报告中写道:“朱令在新学期开始后,根本就没有去过乐团,因此可以得出结论:朱令第二次口服铊中毒的地点绝无可能是民乐团。朱令热药的地点是距宿舍 3 分钟路的团委办公室,那时她带着在家里已经熬好的中药,只是到团委热一下,热的方式是把药瓶整个放在热水里,并不打开盖子,朱令本人始终在那里看着,这个热药的整个过程是可控的,且他人无可乘之机。”
团委主要负责共青团活动,有几个负责老师和学生在那里,应当不是人员复杂的地方。而一个凶手 K 要每天跑到团委去,在朱令和老师们的眼皮底下,趁她加热药的短暂时间下毒,几乎不可能。
孙维看似无意地提起朱令去社团煎药的细节,不禁让人怀疑,这会不会正是凶手选择中药投毒的原因之一。凶手的思路是:既然她每天带中药瓶出门,这样哪怕被人发现中药有问题,也无法锁定在哪儿下毒的。
那么壮骨粉呢?可能性小很多。如果是在冲泡好的壮骨粉中投毒,要保持每天一次在朱令冲好又没来得及喝下的空隙下毒才行,风险很高,很难把握时机。
如果是在粉末中投毒,那必须是大筒包装,且投的得是固体铊盐。最后,还得保证壮骨粉刚好被朱令吃完,或被扔弃,否则警方带回去化验很容易发现里面含铊。当年朱令喝的是龙牡壮骨冲剂(《朱令的四十五年- 北京清华女学生毒杀疑案》),目前看这个品牌都是小袋包装。
如果投在中药瓶中,这倒比较吻合《中国律师》在 1998 年 6 月 P16 的报道:在第一次失窃中,“朱令的水杯、中药瓶莫名其妙地丢失了。”
以及朱令舅妈曾在接受访谈时说道:“当时,派出所给了一张朱令个人物品清单,这张清单上没有任何与入口有关的东西,包括饭盒,杯子,筷子,杓子,食品等统统没有。我很奇怪,就去问薛方渝,他也很奇怪,于是就说他去问问。过了很长时间,他打电话告诉我,朱令的杯子是不是一个不銹钢的,孙维在她床底下给找到了,好像是掉到床底下了。”
以上我判断的理由已经给出。根据文献,正常人头发里铅值是介于 0-30ug/g。
参考文献:Pirsaraei SR. Lead exposure and hair lead level of workers in a lead refinery industry in Iran. Indian J Occup Environ Med. 2007;11(1):6–8. doi:10.4103/0019-5278.32457
朱令正常头发中的铅含量在 1ug/g 左右。而在她 0.7cm 头发中,发现的平均铅含量达 43ug/g。
有没有可能 90 年代中药铅超标导致服药期间这个浓度的铅含量?我没找到相关数据(一般都只检测血铅)。现在的中药也规范许多,哪怕找吃同样方子的人测头发,也未必和当年的数据一样。
# 五、宿舍外人投毒的概率进一步缩小
在这篇论文发表以前,替孙维辩护的方舟子之类,坚持认为投在洗发水、隐形眼镜液不可能,由此认定朱令中毒是一、两次性大剂量,投在饮食中。既然只是一、两次大剂量投毒,而朱令活动范围这么广,谁都有机会作案。由此,他们甚至把矛头指向了贝志诚。
这篇 2018 论文可以证明,朱令并不是一两次大剂量中毒,而是从 8 月下旬开始,在 4 个月左右时间内中毒多达几十次,1995 年寒假回校后更是每天吸收铊毒一两次。
就算其中多次中毒是由于她反复接触同一个毒源,我们也可以看到凶手并不是一次投完就完事。朱令的中毒曲线显示,TA 一直在紧密观察朱令的状态,调整铊毒载体的品种,增加用量。
其次,朱令中毒的渠道应当既有通过皮肤的小剂量吸收,也有通过频繁饮食的大剂量吸收。
皮肤吸收的渠道不多,加上宿舍失窃案公布的内容,就把毒媒局限在洗漱用品中。而朱令的洗漱用品要不长期放在男生不让入内的女生宿舍,要不也只是洗澡时带去公共女浴室,一个男性有什么机会投毒呢?像隐形眼镜液之类更不会离开宿舍。
所以
一、凶手既要能精准分辨出朱令的洗漱用品是哪些,又多次、具有充足时间独自摆弄这些物品。自然本宿舍的人下毒最方便、最安全。
二、朱令在第二次中毒期间,每天中毒至少一次,且为口服,证明凶手得守在她身边随时等待她和食物(可能是中药瓶)分开的时机,这也指向了室友。
三、朱令在 1995 年 2 月 19 日回校后,再没回过民乐团,每天只去 300 多米外的团委加热中药。而中药瓶放置在宿舍内的时间,远大于在团委加热的时间。(《真相调查报告》)且在团委加热时,中药瓶一直在她眼皮底下,而放在宿舍期间凶手完全可以趁她睡着、上厕所、洗漱、中午出去打饭等时机下毒。
这一二三条件加起来,几乎把凶手的投毒活动框在宿舍内。哪怕退一步,也是 6 号女生宿舍楼内。如果还有人坚持,是某个和朱令在食堂吃过两次饭的乐队朋友,或从北大来的追求者下毒,就真的动机可疑了。
未完结,请点击今天推送的二条阅读第六篇(终结篇)
# 第六篇 终结篇
# 01 集体作案的可能性
孙维的同学中至少有两人提出了集体作案的假设:
“孙维同班同学”曾说:“支持孙维的几个人(不包括其中两人)都是和朱令关系极差,和孙维关系很好的……恕我大胆猜测:为什么大家没有想到过集体行动的可能呢?为什么有的人立场就那么坚定呢?为什么口气那么一致呢?大家不觉得奇怪吗?”
那么究竟是集体作案还是单独作案?
我认为一人所为的可能性更高。
首先,孙维靠自己就能取得铊,也完全可以独立完成投毒,根本无需借助他人帮助,因而完全没必要让这世界上多两个人了解自己阴暗的内心。她的自我定位可是“性格非常直爽,心直口快……从不小肚鸡肠”啊。
第一个提议的人是极为冒险的,因为她无法预测另两人对这个违法行为的反应。万一有一个人不愿意参与,那自己还要不要进行?这岂不是把自己一辈子的把柄交到其他人手上。
那会不会在某个朱令未归的夜晚,三人对朱令的声讨让愤怒达到高潮,你一言,我一言地无意中说出了提议?
但要把深夜的 “过嘴瘾” 在第二天醒来后落实行动,才是最难跨出的一步。特别当采用的是稍不慎就可致死的剧毒物质,而不是泻药之类。114 的三人在 1994 年春的课上也都知道铊的致死性。她们除非真是被恨意冲昏了头脑,否则应该有起码的理智来掂量轻重。所以,此类不存在巨大利益冲突的谋杀案极少是集体作案,因为总有人是清醒、理智的。
其次,2018 年论文告诉我们,这个凶手在四个月中换过投毒的地方,投的量一次比一次大,最后投大量在中药瓶中,已经超过了致死量。此刻,还会达成一致吗?通常,一个受影响最小的人,不会愿意承担同等的风险。或许这三个人都讨厌朱令,但我认为不太可能这三人的恨意同时达到想致人死地的程度。
最后,也是最重要的一点是,如果朱令的中毒是三人合谋的,孙维不会甘心这么多年独自戴上 “唯一嫌疑人” 的头衔。她不会在 2005 年前忍受另两人顺利毕业,只有她的毕业证、学位证被扣;就她一人被困在国内;以及她独自忍受网友的攻击骚扰,甚至不得不搬家、更名躲避……
她如果替另两人承受了她们本该承受的 2/3 惩罚,在被黑客曝光邮件中就不会表现出这样温情融洽的氛围,不会对她们的帮助一再表达感激,对她们不能作证表示理解,对她们遭到网民攻击表达歉意。
譬如下面一封:I'm very sorry that all these statements have to be with your real name. And I do understand the concern... --- if her family is this mad, they may hate you all as well if you said sth for me and again them. So, absolutely fine if you have the concern. and absolutely if you can't do it 😃(孙维发于 2006 年 1 月 12 日 21:16:55)
也许会有人问:那会不会这三人最开始只是达成一致:投点毒让朱令得怪病休学?第二次中毒是孙维一人偷偷瞒着其他两人做的。由于另两人并不知道孙维第二次投毒,以为是一次投毒所致,只能和孙维抱团。
这种可能是有的,但我依然认为实际可能性很小。理由基本同上,请再读一遍。如果周欣、刘庆真的参与了,不管参与的是哪个阶段,她们帮助孙维是义务,而不是情面。孙维不会允许她们中途退缩。
当孙维在 2006 年 1 月 12 日,再次请求大家实名帮她向媒体证明时,除了周欣婉拒外,其他人没再回应;当网络暴力越演越烈后,她们也没再继续发帖支持。
况且,邮件里另两人高小红和李思思也在为孙维辩护。特别是李思思,是亚于周欣的第二积极者。难道她们也参与投毒了?我不这么认为。
这几个大学同学在 2005 年底 2006 年初愿意替孙维辩护,其实并不难理解。
一、出于友谊。“支持孙维的几个人(不包括其中两人)都是和朱令关系极差,和孙维关系很好的……”(“孙维同班同学”说的“不包括的两人”应当是指邱志江和寇鹏。)
当朱令因为忙于乐队,在宿舍时间越来越少后,也让孙维有了足够的时间和机会去拉拢两个外地室友,以及隔壁宿舍的李思思、高小红等,形成以她为中心的小集体。她平时对这几个女生肯定热情洋溢,提供诸多帮助;在寒暑假或平时的周末,也邀请她们去她家做客。这几人的关系越来越亲密,由于孙维、刘庆、周欣以及李思思都较矮,较胖,经常互称“小猪”。
朱令是那种全身心追求艺术和自己的人生目标的人,没有任何城府,对拉帮结派不感兴趣。同时,她对外界的情绪不够敏感,说话“情商不高”(朱令母亲语)。她晚归的习惯和平日里的言语可能也得罪了周欣、刘庆、李思思而不自知,才会导致她们和她“关系极差”。(《致清华和朱令案有关的铊们》)
一边是自己讨厌的人,一边是姐妹,在这种时候别指望所有人都会把 “良心” 放在 “关系” 前面。
2、出于利益:孙维家有权势,可能平时也给予一些好处拉拢;网上有人称孙维哥哥经常会去学校请孙维的同学去餐厅吃饭,并许诺事业帮助等(爆料者自称被拉去参加过一次,真实性不知)。哪怕他们以前没得到实际好处,她们可能也觉得留这个关系,让孙维欠自己一个大人情,将来总归是有好处的。
3、未预料到网络暴力:她们在第一次为孙维辩护前,认为站出来辩护既可以给孙维一个人情,又对自己没任何坏处,反正都穿了马甲,不是实名(除了薛刚)。但她们没有料想到,她们的真实身份会被网友发掘出来,网络暴力会转向她们,邮件会泄露。
综上,我认为她们愿意替孙维辩护并不难理解,不能直接从这一点推导出全是同伙。
那么,有人或许会问,如果李思思和高小红不知情,那么周欣和刘庆知情吗?
如果不知情,她们之间肯定会互相猜忌谁是凶手,担心自己的安全,为何她们可以这么自信替孙维的人品担保?
如果知情,她们为何要替一个凶手辩护?她们既然自己没把柄在孙维手上,为何要淌这个浑水,和凶手捆绑?
我认为她们在孙维作案前不知情。她们两人很可能是直到朱令父母报警、失窃案发生、警方立案后才猜到发生了什么。但即便各自猜到了,也只是心知肚明,从未对另一个说破过。
从另两个室友的性格看,她们帮助孙维可能也是出于不同的心理。
# 刘庆性格
从物化 2 同学的留言可知,刘庆是个傻乎乎、不起眼的角色,这样的人从不想出风头,适合当跟班。匿名同学刻薄地称刘庆“装纯真”,“庸人”,“朱令笑你蠢,一点儿不冤枉你”。
“跟时髦的孙维截然不同,陕西女孩刘庆穿得十分朴素,甚至有点寒酸。她个子不高,圆脸,鼻梁上架一副眼镜,看起来很 ‘憨厚’。”
她有门重要的课没及格,在做实验室时也留下了很多笑柄。(《朱令和她的三个室友》、匿名同学)朱令 1994 年底因中毒而缺席期末考试,1995 年参加补考时,刘庆因为不及格也一同参加补考,而朱令哪怕被病痛折磨,依然考进全班前十。
刘庆为什么不喜欢朱令?如果她住在朱令的下铺,被影响睡眠自然不用说。朱令或许也真的如匿名同学所言,无心地笑话过她,伤到了她的自尊。
孙维和刘庆平时相处关系应当并不平等,刘庆心底也清楚。所以,虽然她注册了天涯的大号小号,但总共只发了三个帖,且一直未在孙维的群发邮件中回复,反而不止一次主动地背地里写信给童宇峰澄清一些事。
她替孙维发的辩护词中除了咒诅“凶手一定会有报应”外,其他句子也有些模棱两可:
这件事我后来想了很多次,觉得这个推理(二次投毒)是有问题的……从朱令的表现上来看,是二次中毒,这个与二次投毒是有重要区别的。二次中毒直接推断出毒源被使用了两次,但是不是投了两次就很难讲。如果第一次的毒源不小心又被被害者用了一次,表现出来就是二次中毒,而实际上只投了一次毒。当然这些都是我的猜测,最大的问题在于这个毒源一直没有被找到,也是不能破案的最大障碍。我想如果是二次投毒,那目的就一定是要置之于死地,没有一点心理疾病或者大仇恨的人都是做不出来的。所以,我无法想象是我所了解的身边的人做的,无法理解。孙维的人品和性格我都了解,这样的事不可能是她做的。
大家都知道句子的起承转合都顺应含义,比如“但是”后面通常才是重点,比如“所以”前后成因果关系。如果不是清华博士刘庆的思维太过混乱,那么,她想表达的意思是:如果有人对朱令二次投毒,那简直太坏了,我想不出身边的人会这么干。我了解孙维,她不会投二次毒。但如果是一次投毒,而朱令自己不小心又用了一次,那这凶手其实也没那么大仇恨,我是可以想象我身边的人做的,我是可以理解的。
可是细想想不对啊,她把“孙维的清白”建筑在了“二次投毒的大仇恨”上。只有承认这是二次投毒,才不可能是孙维。这和孙维要求她们论证的相反。孙维希望她们帮忙论证这是一次投毒,因为想进一步证明朱令是在宿舍外被投毒的。
我认为刘庆在写这个帖子时所表现出的“思维混乱”,是因为她在发现失窃案现场后,自以为琢磨出了真相:孙维不喜欢朱令,想让她生病退学,所以在那些丢失的洗漱用品中一次投毒。朱令寒假回来又用了一两次,身体就崩溃了。
(不知道她若看到 2018 年的论文后会怎么想。见第五篇。)
刘庆猜到是孙维干的,但是她不知道“孙维知不知道她猜到”,也不知道周欣猜到没有。她可能觉得周欣和孙维的关系更铁。在这种情况下,她选择了对自己最有利的:装作没猜到。
她把那条对自己有利的防线,设在第一次投毒和第二次投毒之间。这样,若哪天孙维出事了,她也可以说自己没说谎,因为她只是从人品上排除孙维二次投毒。
到了 2013 年,当本案重回热点后,刘庆和张涛是受网络暴力影响最大的,因为只有他俩人在国内。
网民针对他们所在基金公司发起了“随手拨”行动——即不断打电话给他们的基金公司,让其电话销售彻底瘫痪,一些网民甚至呼吁做空这对夫妇所在的基金公司。他们两人被迫休假。
而后刘庆对记者说,她正在向警方提出信息公开申请。张涛也说,“这件事最缺的是透明,透明的最好办法也是警方对当年办案的信息公开。”(《朱令和她的三个室友》)可见他们态度已和 2006 年不同。
# 周欣性格
周欣给人的感觉是个有主见、干脆果断、爱憎分明、很刚的人。
她有时会跟同班男生一起踢足球,留着短发、穿休闲装,“踢球脚法不错,踢前锋,甚至可以当半个男生使”。(《朱令和她的三个室友》)
匿名同学说她 “闷骚”,外表像一个 “朴实的假小子”,实则是 “狭隘的心胸和睚眦必报的本性”。朱令变 “猪头”,“她终于解恨了”。
“周欣应该属于=坦荡之人,她与朱令关系不好。可能知情不报吧。”(匿名作者:198.174.3.* 2006-2-23 01:39)
周欣是力挺派中回帖最积极、最支持孙维的。她的大号“太阳正暖”在孙维声明后回帖 20 篇,小号“飞越远山”回帖 215 篇,远多过其他人。
她在邮件中,也表达了对孙维的支持,读上去很真挚。她自己在跟帖中提到,她去过孙维家好几次,“觉得是很有教养的家庭,很热情真诚……”其他同学也提到过,孙维会把一些同学请到位于部长楼的家中做客。在那个挂着她爷爷和江主席握手照片的客厅中,学生们受到她家人的热情招待,自然是十分感动的。而周欣应当也是真的被孙维的情谊打动了。
由于周欣对朱令作息的讨厌,加上对孙维对她的“种种好”,她发自内心视孙维为好姐妹,自认为维护姐妹是在做“正义”的事。至于孙维到底有没有下毒,我认为她不愿意去猜、也不在乎。哪怕孙维做了,她也要挺她,以回馈孙维的友谊。
从人物性格看,我认为接受《女友》采访的句号女像周欣。因为孙维显然更圆滑,刘庆比较唯唯诺诺,只有周欣才会这么刚。
2013 年,有个盗孙维声明 ID 的人冒充孙维在天涯发帖,周欣的 ID 太阳正暖回帖说,她和孙维确认过,这不是孙维本人发的。可见两人关系在当时依然不错,联系密切。
2007 年,周欣曾对帮助朱令基金会的人说,这个案子非常复杂,“那是你只看到一个分支,但这件事情有很多条分支。她用手指在桌上画了棵树的形状。”暗示朱令社交范围广,凶手可能是她在其他地方结交的朋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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现在来看,朱令在四个月间中毒几十次。不知道周欣觉得,这棵树上的其他分支还可以留着吗?
# 02 动机讨论
动机讨论其实难有结论,因为每个人相信什么,和自己的经历、接收过的信息、对世界的理解等有关。有的人觉得怎么可能只因为这件事就杀人,另一些人可能觉得这动机完全成立。如果凶手是孙维,她的动机是什么呢?
# 一、民乐团争演出机会
贝志诚最早指出孙维是嫌疑人时说:“我听说的一个情况很有意思,据说朱令和孙某因为都是北京考来的,关系不错,朱令介绍孙某也参加了民乐团,而且练习的也是古筝,由于朱令的水平高,孙某几乎不可能有演出的机会。考虑到朱令第一次中毒是在一二·九清华民乐队在北京音乐厅演出前夕这样一个日子里,这个情况就很有意思了。”
这一点后来贝志诚也承认不可能是作案动机。
孙维的回应如下:“事实上,朱令弹的是古琴独奏(而不是古筝),同时也参加中阮伴奏。古琴我根本没学,进民乐队后才开始学习中阮.更重要的是中阮只是伴奏乐器,民乐合奏的时候几个中阮是一起上台的,不分主次,更谈不上争上台机会。”
多人证明,孙维和朱令在民乐团的地位相距太大,不存在竞争。
朱令除了古琴,还学小镲和中阮,是乐队骨干。而孙维在朱令的引荐下才勉强被接收进民乐队。她只学了门槛低的中阮。在民乐队,演奏中阮的人多到可以坐三排,朱令和孙维不时同台演出,不存在有你没我。(《朱令和她的三个室友》2013《博客天下》)
再者,一二·九演出在 1994 年 12 月已经结束,如果是为争演出机会,凶手又为何在 1995 年 2、3 月间对朱令更凶狠地投毒呢?
其他还有一些猜测,譬如凶手和朱令竞争奖学金、保研、出国机会等等。首先这些竞争内容都未必真的有,其次,我认为这些原因不足以成为作案动机。
学校这种集体生活环境,处处离不开竞争。我相信每个进清华的学生,都早已对竞争及其规则习以为常。如果只是为了一次竞争就要靠犯刑事重罪去赢的话,那这些尖子生一路上要干多少坏事?
事实上,看校园中那么多同学、室友杀人,极少是为了争夺某个具体的利益,绝大部分是出于心理上的恨意。
竞争确实可能会导致仇恨,从而引发不理性的犯罪,这不同于凶手理性地用犯罪手段去竞争。
# 二、影响睡眠论
最早是在 2006 年泄露的信件中以及孙维自辩背后的跟帖中,孙维同盟几人提到朱令在宿舍时间少,经常要在 12 点熄灯后才回来。尽管她们没表露出自己被这种作息困扰,但网上很快有一些匿名网友开始把动机转向:影响睡眠论。
孙维的匿名同学认为,起因是:“你们都很烦朱令,她每天晚归,很少做值日,给同宿舍的每个人都带来很多不便。”(《致清华和朱令案有关的铊们》)
也有一些情绪激动的 ID(譬如 tiantianny,冬冬草)认定了朱令就是因为干扰别人睡眠才被宿舍其他三人集体残害,并因此责怪朱令“自私”和她父母“教导无方”。(见朱令铊中毒案(人物关系篇))
我已经说过这些 ID 不可能是凶手本人(因为她(们)绝不可能只为了逞一时口舌之快把罪认了)。很可能是自己有过此类遭遇的网友,入戏太深,发泄到网上。
有北大毕业的读者 C 在读到冬冬草的信后,通过朋友找到我,说她有种不寒而栗的感觉,觉得这一定是凶手的动机!因为她曾经恨之入骨的人就是她的上铺,那个每天早起晚归影响她睡眠的人(后因协商无效,她不得不搬出宿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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朱令在 12 点回来,还要洗脸、洗脚、刷牙,上床,自然会影响到其他人。而最受干扰的应当是住在朱令下铺的人。(维基百科说周欣睡朱令下铺,《博客天下》说是刘庆。)其次是另一个下铺的人,睡上铺的孙维受到的影响最小。
事实上,我也问过读者 C,当她和打搅她睡眠的上铺女生发生矛盾时,另两个女生什么反应。她说,另一张上铺的女生基本不受影响,所以做和事佬,两边都帮;而另一个下铺女生因为和她关系比较好,是站在她的一边。
如果孙维是主谋的话,她自己受到影响相对最小,不太可能因为这个动机,替另两个受影响更大的室友出头,甚至想置朱令于死地。
结合第一部分集体作案还是个人作案看,最后一部分也有补充说明。
# 三、吃醋论(Jealousy)
在朱令铊中毒案(人物关系篇)中,我曾引用朱令案律师张捷的一篇博文,提到朱令的男友“有些奇怪”。由于关于黄先生在本案中的信息太少,那一篇我全部只是引用。
那篇博文提到:黄先生和孙维 “眉来眼去”,并暗示黄先生或许在一定程度上知道孙维的作案动机和自己有关,故保持沉默。
从其他地方看到,黄先生是民乐队骨干,乐团不少女生钦慕他;他在 1997 年 12 月底成婚,妻子也是民乐团的。
在 1995 年底《美国医学》杂志上的一篇文章提到,Zhu Ling, it seems, was the victim of a murder attempt, linked at this point to a jilted suitor.
“看来,朱令是一次谋杀企图的受害者,目前(谋杀企图)指向一个被抛弃的追求者。”
我读到时觉得怪怪的,suitor(追求者)这词一般是指:a man who pursues a relationship with a particular woman, with a view to marriage. A 追求 B,并冲着和 B 正式交往、结婚去的,那 A 就是个 suitor。如果 A 被拒绝,一般说追求失败,而不说“被抛弃的”,除非暗示朱令对那个追求者有过什么承诺。配合“被抛弃的”的名词一般是前男友/前女友/爱人。
目前没有任何证据显示这样的追求者存在。这类人不可能一上来就想毁灭自己喜欢的人,而是先经历了追求,被拒绝,纠缠不清的几个阶段。特别是后期,TA 应当对朱令有过升级的骚扰,被一再拒绝,甚至有过争执和决裂后,才会想到残害对方。但无论朱令父母还是她男友、闺蜜都未听说这样的人存在。而且这样的人多半是男性(虽然可能是女同),而照第五篇的分析,男性独自作案的可能性几乎为 0。
上篇留言中有人提出,会不会这个“被抛弃的追求者”其实不是对应朱令而言,而是指“被朱令的男友抛弃的追求者”呢?
会不会像一些网友猜测的那样,孙维对闺蜜的男友有好感,甚至抛出信号,而黄先生曾与之有一段暧昧后最终拒绝了她呢?而孙维因为最终没能得到黄先生,出于吃醋(jealousy),对朱令生恨、报复呢?
我觉得这个对 jilted suitor 的解读有点意思。但从英语表达来说,suitor 一般用于男性;而如果是上文假设的情况,常规表述应该是:“目前(谋杀企图)指向一个嫉妒的情敌”,而不是造成歧义的“被抛弃的追求者”。
# 四、嫉妒论(Envy)
这里说的嫉妒(Envy)不包括吃醋(Jealousy)。关于两者区别,我在这篇文章里有过深度阐释。
如果你从这世上消失就好了——13 岁女孩因嫉妒美貌而肢解闺蜜
某人如果自己丑,嫉妒闺蜜漂亮,那是 Envy。这种愤怒和难受只针对闺蜜一人,没有其他的情感纠葛、利益搅和在里面。
某人如果喜欢上了自己闺蜜的男友,希望自己能取而代之,这是 jealousy/吃醋。
我这里说的 ENVY 是指:A 和 B 并没有直接的情感、利益争夺,本可以共生共荣。但 A 仅仅因为 B 的某些方面比较优秀,就颇受煎熬。
A 为了缓解自己的难受,心中会浮现一个念头:“如果 B 从这世上消失就好了……”
B 不会凭空消失,这样的念头只能加重 A 的自虐罢了。
但有极小比例的 A,却真正落实行动了,想去从肉体上毁灭自己嫉妒的对象,以缓解自己的嫉妒之痛。
如果孙维是凶手,嫉妒很可能是她主要的作案冲动来源。
先看看孙维是什么样的人。周欣曾依照回帖纲要,做出以下陈述:“孙维这个人性格开朗,活泼乐观,很幽默,可以说个很好玩儿的人。有时候可能让人觉得她嘴“损”(爱开玩笑),但基本上是因为该人神经比较粗大,嗬嗬,并非故意让人难堪,相处时间稍长就知道了。而且她也经常开自己的玩笑。孙维很善良,对人也很体贴……我妈好几次说过,谁娶了孙维以后可是挺有福气的。
孙维这个人,可以说不是那种非常要求“上进”的人,她心态很平和,比较大气,并不很看重象名次、奖学金啦这些可能大学生都比较在乎(过)的东西。我不相信她有任何理由,尤其是由于所谓的“嫉妒”,而作出下毒害人这样的事情。”
我相信孙维在自己心中和在周欣心中可能确实是这样的。
每个人都是多面的,在自己心底是这样,在别人眼中是那样;在朋友面前是这样,在恋人面前又是那样。
毫无疑问,孙维的人缘和异性缘都是不错的。这也是为什么物化 2 班会有五个男生不在回帖纲要里,却主动站出来替她辩护。
譬如寇鹏说过:“孙维虽然平时牙尖嘴利,但在班级有需求在其它同学有困难的时候却是个真正的热心人。”
但也有同学看到不一样的孙维。
譬如,2013 年匿名同学:“从那些年来看,你是个机灵人,会讨人喜欢,不召人讨厌。然而你小聪明太多,小动作也太多,实在无法让人完全信任你。”(《致清华和朱令案有关的铊们》)
譬如“孙维同班同学”(验证为物化 2 学生)说:“以本人对我们班的了解, 我认为孙维极有可能是投毒者。”“以我对孙维的了解, 如果没有有力证据的话﹐我不认为她会平白无故接受不发毕业证书,不发护照的待遇。”(《我对孙维事件的看法》2006-01-04 15:07:00 )
为什么质疑孙维的人站出来需要更大的勇气,承受更大的压力,我已经在第三篇中解释过了。
而此前读者 A 曾找到我,告知一些她和孙维在 2000 年在诺基亚共事的事。她的结论是:从当年孙维的性格来看,她相信孙维很可能是凶手。
我不在此传播 TA 说的具体事件,只引用一部分性格描述原文。
“她必须得是当办公室明星那种。”
“那种公主一样的孤傲,那种劲儿。”
“如果你乖乖地臣服在她下面,你就没有问题;如果说,你不臣服,她就排挤你。”
“她一定得是众星捧月,一定得让所有男同事都捧着她,非常明确的这种欲望。”
孙维把办公室新来的年轻、漂亮女生当成“假想敌”,对她的态度“趾高气昂,颐指气使”,但对男同事则很热情。
孙维身边长期有一两个“巴结她”的女性“跟班”。
A 本人的身份可以确认(上过电视节目),她描述了当年办公室的座位、人物等,但无法提供证据证明 19 年前的同事关系。据她了解,孙维在 1999 年已进入诺基亚当项目经理,网上此前传的是 2003 年左右。(真实性请大家自行判断。)
A 描述的孙维,和朱令父亲在接受“观点致胜”节目采访时提到的比较吻合:“她(孙维)这个人从小教育,特别好强,不服输,看不起人。他(未指明这个他是谁)觉得呢,从性格上讲,她作案的可能性很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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所以我们看到的是一个复杂的孙维,和我们每个人一样,都是多面的、多维度的。
在闺蜜和部分男生眼里,她是大度、热情、开朗、直爽、常对人提供帮助,但在另一些和她接触过的人眼中,她又善妒、争强好胜、喜欢出风头、希望被异性追捧、排挤比她耀眼的女性。
有些人相信凶手是孙维,还因为网上流传一张她的艺术照,据称是她送给在医院住院的朱令的,上面手写了一行小字:朱令,祝你早日康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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曾与孙维共事的 A 表示,照片上的人确实是孙维,但她认为孙维总体上是个情商很高的人,应当不至于明着做这样的事。
后来我看到另一种说法:当年物化 2 班在毕业前夕每人都在本子上贴了一张自己的照片,写了一句话送给朱令,李思思的那一页做的最精致。孙维的照片只是其中一页。
从照片左边的齿印看,这一页应当正是从本子上撕下来的,似乎也应证了这种说法。(我在第四篇一开始就说过,该替嫌疑人澄清和辟谣的我也会做,这样才能看到一个更真实完整的人。)
为什么会嫉妒?
我觉得优秀这词不足以描述朱令。从我看到的同学描述来看,我觉得“不凡”这词更适合。我在成长中也遇到过这样特别聪明、有悟性的人,无论文科、理科、艺术,哪一项只要她做了,就可以做到顶尖。朱令以超高分考入清华大学化学系,游泳为国家二级运动员水平,古琴演奏水平高超。尽管没花太多时间在学习上,但她的文、理、工科全都名列前茅,就连没有准备就去做实验,也让其他有准备的同学自叹弗如。
朱令也是“男生卧谈话题中 114 寝室里被谈及次数最多的女孩之一。尽管衣着朴素,但她高挑、白皙,‘带有一种与生俱来的优雅气质’,连辅导员都曾建议她参加礼仪大赛。”
男同学评价她,“她的美是自外及内的,是全方位的,迄今为止,我还未曾见过如此完美地优秀的人。”(《朱令和她的三个室友》)
但早期的童宇峰说过:“朱令的确很优秀,但并不是说每一方面都是第一,也没有优秀到让别人感到自卑。音乐方面我不好评论,论学习、容貌,都有比她好的人存在。”
这是一段客观描述。有人因此下结论,孙维不会嫉妒朱令。我觉得这是对嫉妒(ENVY)的一大误解:人们嫉妒的往往不是那个“最好”的人,而是那个“比我好又整天站我身边”的人。
我曾总结过:
1、嫉妒的对象一般是同性。
2、嫉妒,更多的是针对并排站一起的人,各方面交集越多越容易拿来互相比较,所以朋友之间的嫉妒最为常见。一个女大学生会嫉妒各方面优秀的闺蜜,而不会嫉妒一个女明星;
3、嫉妒的都是自己看重的方面。一个在乎容貌的人,不太会嫉妒一个比自己长得丑但聪明的同学;如果对方各方面都比自己好,那更容易产生嫉妒。
4、嫉妒的,总是自己无力更改的方面。很少有人嫉妒别人通过刻苦努力获得的成功,更多是嫉妒对方的一种天赋,譬如漂亮、聪明、运气好、有音乐才华。
朱令和孙维之间的关系基本符合以上几点,特别当她们同时进入民乐团后。
我曾点出嫉妒的本质:
没有人是完美的。我们愿意承认这一点,也欣然接受与上帝相比,自己的不完美。
我们甚至以此为借口,原谅和纵容自己的一些缺点。但我们却很难接受,自己的不完美,是在另一个同类的衬托下显现的。
那个同类,总是站在自己的身边,让自己本来隐藏的不足分外刺眼。
嫉妒带来的愤怒、无力、挫折和痛苦,来源于“世间另一个形象对自己形象的否定”。这种否定并不是主观上的,而是对方的“存在”自带的。
因嫉妒而杀人,本质上是希望那个参照物消失,这样便可以接纳自己的形象,能够更坦然地爱自己。
但是嫉妒的人很难对自己诚实地承认,自己在嫉妒对方。因为一旦承认,就等于是承认自己不如对方。这是他们绝对受不了的。所以当他们在伤害对方时,他们一般都会找到很多借口,譬如对方哪件事做错了,哪儿做的不好,以此合理化自己内心涌动的厌恶。
嫉妒从何时开始?
我们已知朱令和孙维在大一刚开学是关系非常好的闺蜜,年纪一样,同为北京人,父亲是一个单位,家庭和阶层也差距不大。一开始,总是背景越相似的人,越快走在一起。但往后,痛苦也由此而生:你不和她比,和谁比?
朱令刚进大学时不止一次告诉母亲,跟宿舍的人在一块儿特别好玩。朱令提议并去买了一本本子,专门记录寝室里好玩的琐事。
当时大家的关系很融洽,孙维和朱令也各有千秋。孙维是“物化系最时髦的女生之一,连衣裙、高跟鞋都是她的日常装备”,而朱令的打扮则很“朴素”;孙维很“妩媚”,男生在校园里遇到她迎面走来,她总是“微笑得如山花烂漫”(《朱令和她的三个室友》),而朱令可能在人际交往这方面有点漫不经心。
朱令的成绩比孙维好,但两人都比外地来的周欣和刘庆强一截。总之,那时候的孙维很自信,并不觉得朱令比自己强在哪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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大一时的孙维(红衣)和朱令(蓝衣)
朱令在大一加入民乐团,孙维在大一时也想加入,但第一次考核没通过。于是,在 1993 年下半年(大二上学期)的一天,在清华西阶教室的演出结束后,朱令就把孙维引荐给了大家,说这是自己的寝室同学,很喜欢民乐,非常想参加。(《朱令和她的三个室友》)
而孙维对朱令的态度发生了变化,正是发生在加入乐队后。
如果说之前孙维和朱令还各有长处,那么在民乐队那个环境中,孙维对于朱令则是相形见绌。平日里在班级不露锋芒的朱令,在民乐队很受大家重视,有许多朋友,被大家追捧,而孙维很不起眼。
朱令和孙维都从 0 开始学中阮,朱令悟性高,轻轻松松成为中阮首席,而孙维学起来费力,分到第二阶队。不进乐队的话,她可以不和朱令比音乐,但一旦她进入这个竞争角色,就意识到自己永远也赶不上和朱令之间的差距。
在朱令母亲眼中,这对室友在民乐队的相处并不快乐。那段时间,朱令曾经问母亲:“为什么一个好朋友即使好到特别亲的地步,也总有不好的地方呢?”
“朱令开始慢慢觉得孙维没把她当好朋友,老是使绊子。”朱明新说,朱令在民乐队的活动本来就多,很少参加班级的活动,这让她心理很有压力。据她描述,有一次,民乐队的活动临时取消,朱令就去北太平庄上古琴课,练完后回学校上自习,但孙维告诉班上同学说,当天乐队没活动。“这样一来,同学更会认为‘就是乐队没活动,朱令也不愿意参加班里的活动’,这件事让朱令感觉很别扭。”
朱明新还描述说,另外一次,乐队请了一位老师来教中阮弹奏,孙维说朱令有基础,不用学了,把朱令挤到了后面一排。(《朱令和她的三个室友》)
虽然都是小事,但透露出(至少)孙维单方面对朱令有种“塑料姐妹花”的感觉。在民乐队负责人的印象里,“在民乐队,这对室友似乎并没有表现出特别的亲密。”
我们无法揣测在乐队那一年里具体发生了什么。或许在嫉妒的基调上还有一些小摩擦。譬如,朱令或许在指点孙维学中阮时的一些态度让孙维的自尊受到了伤害,而朱令则浑然不觉。
如果说孙维是争强好胜之人,那么从同学描述看,朱令也是很要强、很好胜
的人。朱令的拼搏可能在孙维看来也是一种较劲。
一位民乐队骨干说,孙维喜欢参加民乐队举办的“各种文艺活动和 Party,在乐器练习方面投入的精力不多。”孙维走的依然是社交线路,希望吸引民乐团其他人的注意。
朱令从大二开始和男友黄先生交往。孙维是否也倾慕黄先生,就无从得知了。如果真的有这层关系,那么 jealousy+envy 恐怕像刀子一样插在她的胸口。她那时或许会生出一个念头:“如果你从世界上消失就好了……”
1994 年夏天,孙维突然给民乐队捐款了几千元。或许,她想通过大方出手,让其他成员包括黄先生对她的刮目相看。但这一招或许没怎么奏效,因为捐钱后不久,孙维就退出了民乐团,用她自己的理由是“功课紧张”。
这也可能是因为,她已经找到了其他办法,来结束她和朱令之间的这场痛苦的较量……
如果孙维是凶手,她希望朱令死吗?对于嫉妒之人来说,并不一定要从物质上完全消灭对方,只要让对方变残、变丑,再也比不上自己;或者休学、退学,从此不再站在自己的身旁,就可以满意。
为什么这么说呢?
寒假过后开学,朱令母亲陪朱令回宿舍时遇见孙维,孙维说了很长的一段话,试图劝说朱令休学一学期,回家好好治病,不要来上学。(《朱令的四十五年- 北京清华女学生毒杀疑案》)
朱令上学期突然缺席后,114 室的三个人以为她这次重病,必然要休学一学期,心情十分愉快;或许如匿名同学所说,李思思也打算搬到朱令的床位。但寒假开学后,孙维傻眼了,朱令竟然回来了。
其实也有其他亲戚朋友劝说朱令先留家里治病,但是朱令性格倔强、要强,坚持要回学校。黄先生和朱令感情依旧,朱令补考后依然名列前茅,她的身体在一天天康复……对于孙维来说,她此前的一切努力白费,这场较量又回到原点。
巨大的失望和愤怒会导致一个人做出冲动的举动。她太想赢得这场较量,以至于哪怕其行为可能导致死亡,她也不在乎了。与之对应的,是曲线图上的那一个个高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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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05 孙维作案的概率
我此前写过,本案最大的问题是直接证据缺失。如果宿舍现场得以保护,毒媒还在并能检测出来,那么我相信这个案子既然 1997 年又继续了,是可以有结果的。但现在证据链中最关键的一环缺少了,除非嫌疑人认罪,几无可能侦破。
大家都知道法律上疑罪从无。贝志诚也说过这样的话:“作为一个个人,我掌握的信息足以让我认定孙维是凶手。但如果我是法官,我不会判孙维有罪。”
孙维是各条线索交汇的中心,她是目前已知的唯一 “犯罪嫌疑人”,自然嫌疑是最大的。但除了凶手外,所有人都站在这片迷雾之中,没人可以 100%肯定是她。
如果不是孙维,还有谁会有嫌疑呢?
如第二篇所写,1995 年 10 月,也就是立案侦查后的半年,警方曾说过“一层窗户纸,一捅就破”。(《解放日报:重访清华铊中毒女生朱令和她的亲友们》2013/5/7)
差不多那时,清华大学派出所所长李慕成对朱令父母说, “有对象”,“上面批准后,开始短兵相接。”(《南方人物周刊》2006 年 1 月 11 日说的是十年前)
朱令舅妈也说过,李慕成在清华派出所的门口对她说,“就差一层窗户纸了,等好消息吧。”
网上有人说,会不会 95 年警方锁定的这个“对象”其实不是孙维,而是另一个人?譬如是一个追求朱令不得的男性作案。但由于他太有权势,警方无法继续工作,只好结束调查?
这种想法太夸张。如果警方在 95 年已经有了这样一个明确的嫌疑人,并因为受到干预才中止,那么就应该无声无息地结束,又怎么会在 1997 年突然找上孙维?难道悬案还不够,仅仅为了向朱家交差,还要制造一起冤案?而且这是有多傻才会找同样家庭背景强大的孙维当替罪羊?
所以,95 年警方锁定的对象只可能是孙维,不会是其他人。
如果要说孙维是无辜的,只有一种可能性,那就是真正的罪犯从来没有进入警方的怀疑视线,警方从一开始怀疑孙维就是错的。
那么这个人要符合哪些条件呢?
这个 K 必须符合以下这几点:
1、女性(前面解释过了);
2、有专业的化学知识,并可以在无网络年代想到用铊盐投毒;
3、在大二或暑假已经对朱令心生恨意;
4、在孙维刚进入甚至还没正式进入课题组时就知道哪儿有铊盐;
5、可以遇上实验室没人且忘锁门的机会,一次性偷出足够的铊盐/溶液,供其在跨度半年的时间中投毒;(要不就得偷许多次。)
6、熟悉 114 宿舍内部,经常串门,以至于可以区分朱令和室友的洗发水、浴液、隐形眼镜液、口红、杯子……;
7、投毒期间可以经常见到朱令,观察她的反应;
8、可以多次进入 114,补投或者改变投毒地方;
9、能够趁朱令离开宿舍的短暂机会向食物(疑似中药瓶)中投毒,并连续多天这么做;
10、可以在朱令确诊、朱家报案一两天内就获知消息,并知道 114 的人五一会外出旅游,从而撬锁进 114 行窃。
……
各种线索指向若不是孙维,那就是孙维身边的人。要满足那么多苛刻的条件,这个 K 最有可能是回帖纲要中的那几个:114 室的周欣、刘庆,或者关系特好、经常来串门的李思思……而后者还必须是神偷级别,多次闯入他人实验室、宿舍,从未被撞见。但若 K 是其中之一,与之矛盾的是,她又似乎对于嫁祸给“娘子”孙维并不内疚,甚至故意为之。
如果真有这样一个 K,我想以孙维的机灵,应当早已猜到是谁。
孙维声明写过:“除了朱令家人,没有人比我更希望早日破案了!……反而案子没有破,每个人都可以怀疑,我也有自己的怀疑,但我从未为了洗脱自己不负责任地到处散布。”(从第三篇看,她怀疑的对象似乎是被她们排除在小集体外的徐之和刘立)
她虽然很 “负责任”,不会在网上散布那个名字,但她既然如此渴望破案,为了朱令也为了她自己,应当早已把她怀疑的名字提供警方。可惜,看来她的线索对案子并没有帮助。
# 写在最后的话
11 月 24 日是朱令的 46 岁生日。她现在的智力相当于几岁儿童,眼睛近乎失明,常年坐在轮椅上。根据帮助朱令的公众号“令爱相随”上在 2019 年 11 月的信息:朱令由于肺功能极差,不得不多年维持气管切开,导致不能说话,一直徘徊在危险的边缘。
考虑再三,还是不放她现在的照片了。希望让她充满生命力的健康、自信、青春的样子留在大家的心目中。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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往日里打赏就三位数,可前几篇达到了四位数。我会在近日,把前几篇的打赏一同捐给朱令父母。
这两篇特意关闭了打赏通道。如你有打赏的念头,请捐款给朱令父母:支付宝和 Paypal 都是helpzl@163.com。
我其实在第一篇背后公布过这个捐款渠道,但是当时有读者反馈,他们在打款前发现支付宝提示此账号太久没登陆,不敢打。这次我核实过这个支付宝是可以用的,所以请忽视那个提示。
另外,此前看到网上说贝志诚从未给朱令家捐款等,但据朱令家友人所言,贝其实这么多年一直有资助朱家。
此外,澄清一些前几篇中的错误:
1、第一篇中我把发现失窃案报案人刘庆写成周欣,为笔误。
2、1995 年 5 月 1 日中国才开始实行双休日,所以 1994 年期间她应当只在周日回家;第二次中毒时由于健康原因,周六周日都回家。
3、第一篇中姐姐吴今出事地点是野三坡,写成了野山坡。
4、我此前说第二次失窃案和本案无关,是基于认为第一次失窃案后剩余的物品肯定在 1995 年就化验过了。如果从没有化验过,则另当别论。
5、根据《朱令的四十五年- 北京清华女学生毒杀疑案》一书,朱令父亲回忆他在带朱令在医院看病的时候(此前媒体说 3 月底)接到一个女生电话,询问朱令的病情。朱父先说起,没带走的面包你们吃了吧。对方回答:“已经分了吃了。”
写这六篇用了将近一个月所有(并非空闲)的时间。我尽力严谨,但还是留有很多遗憾。由于很多细节缺失(譬如失窃案到底被偷了什么),所以文章的结论可能受到误导。由于变数太多,我提的假设也只是可能性之一,希望能引发更多的讨论,从而更靠近真相。如果我有机会补足一些信息,或有新的看法,会后续在公众号上更新本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