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博尔赫斯与我

博尔赫斯

事情发生在另外那个人身上,他名叫博尔赫斯。

我走在布宜诺斯艾利斯街头,现在或许正不由自主地驻足片刻,欣赏门廊的起拱或大门上的花格。

我是在邮件中得知博尔赫斯,是在教授名单或人名辞典上看到他的名字的。

我喜欢沙漏、地图、18 世纪排版术、咖啡的味道、史蒂芬森的文章;他也有这些爱好,不过只是徒劳地把它们变成了表演。

说我们是一对冤家或许有些夸张。

我活着,让自己继续活下去,这样博尔赫斯就能构思他的文学,而这些文学又为我的存在“提供了理由”(justify)。

承认他也写了几页有意义的文字,这对我来说不费吹灰之力,不过这些文字拯救不了我,也许是因为其中好的东西不属于任何人,甚至也不属于他,而是属于语言和传统。

此外,我注定终将消逝,只有我的某些瞬间能在他身上幸存。

我一点点地把什么都给了他,虽然我充分意识到他有弄虚作假和夸大其词的坏习惯。

斯宾诺莎知道,万物都渴望依其所是而持存:石头永远想是石头,老虎也永远想是老虎。我将留存在博尔赫斯身上,而不是我自己身上(如果我真的是什么人的话)。

不过比起在他的书里,我却是在很多别人的书中或是费力的吉他弹奏声里,更能认出自己。

几年前,我试图摆脱他,我从乡野神话转向时间与无限的游戏,但这些游戏现在属于博尔赫斯了,我不得不去想象些别的东西。

就这样,我的人生就像一次逃亡,我失去了一切,一切都将归于湮灭,或归于他。

我不知道是我还是博尔赫斯写下了这页文字。